過年辭工老板不給工資(辭工老板不給工資怎么辦)
辭職老板不給工資怎么辦
辭職老板不給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與老板直接協商解決。協商是解決糾紛最平和,最經濟的方式,雙方協商成功之后,可以寫一份協議,避免后期再產生糾紛;
2、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3、勞動仲裁。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向法院起訴。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那么怎么申請勞動仲裁呢?
一、勞動仲裁流程如下:
1、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申訴書以及相關材料;
2、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是否受理;
3、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后五日內向被申請人送達仲裁申請書副本;4.被申請人提交答辯書;
5、仲裁庭開庭審理、調解;
6、做出裁決。
二、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勞動仲裁申請書;
(2)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
(3)勞動者的身份證復印件;
(4)證據資料。(如勞動合同、工資單、工牌、上班打卡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等)。
綜上所述,辭職之后老板不給發工資的,可以通過協商、投訴或者仲裁等方式來維權,其中,勞動者仲裁是解決勞動糾紛常用的方式,希望以上分享的內容能對你有用,關注律師,帶你學習更多法律知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離職后老板不給工資怎么辦
法律分析:辭職老板不給工資,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可以向仲裁委申請仲裁,勞動者還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辭工老板不給工資怎么辦
法律分析:辭職時老板拒絕支付工資的,有以下幾種解決途徑:
1、與老板協商解決。
2、到當地勞動局內設機構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或向勞動監察機構進行投訴,由其責令用人單位改正。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我提前一個月和老板辭職 (原因說回家過年) 我現在離職 我老板不讓還不給我發工資
就你敘述內容,回答如下:
1、你想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報告〔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你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你繼續上班滿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你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勞動法》第31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無權收取抵押金,收取抵押金這樣做是違法的。對擅自收取抵押金的,你可以依法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進行書面舉報、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9條),要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依法處理,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退還給你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