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在羈押期間對方能離婚嗎
羈押期內能離婚嗎
一、羈押期內能離婚嗎
1、羈押期內能離婚。但是只能經法院訴訟判決離婚的方式,解除夫妻關系。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要對羈押期內的人提起離婚的,可以在自己住所地基層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夫妻都有負債能離婚嗎
夫妻都有負債能離婚。夫妻有債務可以照常離婚,有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兩種方式。協議離婚要求雙方對是否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分擔等事項協商一致,達成書面離婚協議,然后便可前往民政機構辦理離婚手續。不能協議離婚的就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如果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就會判決離婚。
在看守所能離婚嗎
法律主觀:
夫妻一方在看守所羈押,另一方是可以起訴離婚的。具體經辦流程為:,(一)先確定管轄法院,若羈押時間未超過一年的,應當向原告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羈押超過一年的,應當向被告被羈押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二)確定好管轄法院后,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雙方結婚證、身份證、財產清單、子女出生證明、被羈押的證明文件等相關證據材料。,(三)法院立案后,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看守所,,(四)如果被監禁人員同意離婚,對子女撫養問題和財產分割沒有異議,雙方能夠達成調解協議的,法院可以不開庭,到看守所直接調解結案,然后制作調解書。調解書和判決書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這樣流程會簡單,辦理會快些。,(五)如被羈押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需安排開庭的時間,在看守所內開庭審理。最后法院會根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做出判決。,(一)有二審:起訴→受理→審理→調解→判決→上訴→二審→判決立即生效。,(二)不上訴:起訴→受理→審理→調解→判決到期生效。,(三)調解離婚:起訴→受理→審理→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四)撤訴的:起訴→受理→審理→調解→撤訴(撤訴可以在判決前的任何階段)。,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進行刑事拘留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具體流程在上文有作詳細說明。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刑事拘留期間可以申請離婚嗎
法律分析:刑拘期間可以離婚,只能通過法院起訴處理,向當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