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3年不發工資財務人員私扣公款抵工資算不算侵占



老板3年不發工資財務人員私扣公款抵工資算不算侵占
老板3年不發工資財務人員私扣公款抵工資算不算侵占
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不可以帶走貨款。\x0d\x0a\x0d\x0a公司拖欠勞動者工資,勞動者應當通過合法的途徑追討,可以向工會求助,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有欠條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x0d\x0a\x0d\x0a對公司的貨款,勞動者沒有處分權。勞動者私自扣下貨款,是違法行為,是利用職務之便,把公司的財產據為己有,從而強迫公司清償工資,如果勞動者不是及時知會公司,或者扣款多余拖欠的額度,則可能構成職務侵占。\x0d\x0a\x0d\x0a勞動部\x0d\x0a《工資支付暫行規定》\x0d\x0a\x0d\x0a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x0d\x0a\x0d\x0a《勞動合同法》\x0d\x0a\x0d\x0a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x0d\x0a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x0d\x0a\x0d\x0a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x0d\x0a(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x0d\x0a(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x0d\x0a(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x0d\x0a(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x0d\x0a\x0d\x0a《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x0d\x0a\x0d\x0a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x0d\x0a\x0d\x0a第九條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x0d\x0a\x0d\x0a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x0d\x0a\x0d\x0a《民法通則》\x0d\x0a\x0d\x0a第七十二條財產所有權的取得,不得違反法律規定。\x0d\x0a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x0d\x0a\x0d\x0a《刑法》\x0d\x0a\x0d\x0a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占罪;貪污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x0d\x0a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