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可以當合同章用嗎
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簽訂合同嗎
法律主觀:
簽合同時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公章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使用的印章。相關的法律 法規(guī) 規(guī)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所以,簽合同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 合同成立 。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審理經(jīng)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jīng)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四條 個人借用單位的業(yè)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或者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以出借單位名義簽訂經(jīng)濟合同,騙取財物歸個人占有、使用、處分或者進行其他犯罪活動,給對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構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責任外,出借業(yè)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或者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的單位,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有證據(jù)證明被害人明知簽訂合同對方當事人是借用行為,仍與之簽訂合同的除外。
公章可以當合同章用嗎
法律主觀:
公章不可以用作合同章。公司公章和合同章的作用是不一樣的,簽訂合同的時候,應該加蓋公司的合同章,所以一般情況下,公章是不能當合同章使用的。對于合同的要求比較嚴格就不能用公章,但是要求不是很嚴格的時候就可以用公章,公章可以用作公司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
法律客觀:
《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公章是指國家權力、黨政機關、司法、參政議事、軍隊、武警、民主黨派、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等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居(村)民委員會和各議事協(xié)調機構及非常設機構的法定名稱章和冠以法定名稱的合同、財務、稅務、發(fā)票等業(yè)務專用章。
公章能當合同章用嗎
法律主觀:
公章不可以用作合同章。公司公章和合同章的作用是不一樣的,簽訂合同的時候,應該加蓋公司的合同章,所以一般情況下,公章是不能當合同章使用的。對于合同的要求比較嚴格就不能用公章,但是要求不是很嚴格的時候就可以用公章,公章可以用作公司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xiàn)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shù)據(jù)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xiàn)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shù)據(jù)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公章可以代替合同找合同章能代替公章嗎
法律主觀:
公章能代替合同章。合同章是專門用于簽訂合同的,可以在簽約的范圍內代表公司,而公司的公章同樣具 有法律效力 ,可以代替 合同專用章 用于簽訂合同,所加蓋的公章應與 合同當事人 的名稱完全一致。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公章能代替合同章嗎
法律分析:公章是指國家權力機關、黨政機關、司法、參政議事、軍隊等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居民委員會或村委會等機構的法定名稱章和冠以法定名稱的合同、財務、稅務、發(fā)票等業(yè)務專用章。
公章代表單位,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權利的象征,在現(xiàn)行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審查是否蓋有法人公章成為判斷民事活動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標準。除法律有特殊規(guī)定外,均可用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對外簽訂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義發(fā)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而合同章是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時專用的業(yè)務專用章。單位需承受由此導致的法律后果。因此。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使用。
法律依據(jù):《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公章是指國家權力、黨政機關、司法、參政議事、軍隊、武警、民主黨派、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等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居(村)民委員會和各議事協(xié)調機構及非常設機構的法定名稱章和冠以法定名稱的合同、財務、稅務、發(fā)票等業(yè)務專用章。
公章能代替合同章么
法律分析: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它們都可以表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外簽訂合同的意思。根據(jù)《民法典》規(guī)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公章可以代替合同專用章嗎
1、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使用。2、一個企業(yè)法人領取了營業(yè)執(zhí)照以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備案:公章、合同專用章和財務專用章。這三枚公章是具有代表企業(yè)法人行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鑒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一、公章可以代替合同專用章嗎
1、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使用。
2、一個企業(yè)法人領取了營業(yè)執(zhí)照以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備案:公章、合同專用章和財務專用章。這三枚公章是具有代表企業(yè)法人行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鑒。
3、其中,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權利的象征, 是否蓋有法人公章成為判斷民事活動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標準。除法律有特殊規(guī)定外(如發(fā)票的蓋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對外簽訂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義發(fā)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二、公章遺失登報聲明怎么辦理
1、公章遺失登報需要提供手續(xù)
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照片,企業(yè)法人身份證的照片,部分報紙還要提供免責聲明和報案回執(zhí),這個具體咨詢登報機構。
2、公章遺失登報的格式
XXXXX公司遺失XX章,編號:XXXXX,聲明作廢
3、因為公章的特殊性(即每次使用單位公章都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批準同意,若單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務不能批準使用,也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副職等合適人員批準使用。具體經(jīng)管人員不得擅自使用單位公章辦理任何事情)所以公章遺失后,一定要盡快辦理登報遺失聲明,以免出現(xiàn)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那就是我國合同相關的法案之中,對于公章能否替代合同專用章這一問題的回答了,我們可以清晰的了解到公章可以代替合同專用章。如果對于合同所需品的相關問題想了解更多的內容,建議咨詢一下專業(yè)律師。
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么
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從法律上說,公司公章與公司合同專用章在合同簽署的效力方面沒有差異,公司之所以在公章之外,還另行刻制合同專用章,主要原因是因為公司公章與公司合同專用章在使用與管理上存在區(qū)別。
【法律分析】
公章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使用的印章。由于公安部對解決刻制印章的手續(xù)未作統(tǒng)一限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xù)的限定有所分別。合同專用章是指在合同上加蓋合同專用章是指合同當事人經(jīng)過商量,在達到的書面合同上各自加蓋本公司的合同專用印章的做法。二者的管理部門不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管理部門一般為法律部門,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門一般為公司的綜合管理部門。用途范圍及效力不同。公司合同專用章專用于合同的簽訂,其效力僅限于合同簽訂。公章則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簽訂以外,還可涉及于公司一切事務,如文件、通知及證明等,具有行政管理作用。因為公司的合同工作具有常規(guī)性、專業(yè)性、使用合同專用章可以實現(xiàn)合同的專項管理,更好地控制合同風險。因此公司在簽訂合同時加蓋合同專用章,可以使得合同生效經(jīng)過法律部門人員的審查把關,能夠有效防止合同不經(jīng)法律審查就直接對外簽訂生效問題的出現(xiàn),能夠更好地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險制度,嚴格把控合同簽訂時的法律風險。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shù)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p>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公章能代替合同章嗎
法律主觀:
公章能代替合同章,合同章是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時專用的業(yè)務專用章,而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對外簽訂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以公司名義發(fā)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xiàn)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shù)據(jù)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xiàn)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shù)據(jù)電文,視為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