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單方面毀約怎么辦(土地承包合同單方面毀約)
不履行土地承包合同怎么辦
一、承包土地者不按合同履行怎么辦
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人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構成合同違約,發包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農村土地承包發生糾紛由哪個部門管
事實上,農村土地承包發生糾紛時,應找哪個部門處理應結合各地的具體情況而定,各地管轄處理的部門或機構并不一定相同。故一般解決土地承包糾紛的措施一般如下:
首先,雙方當事人可先進行協商解決,爭取和平解決糾紛。能夠協商解決的最好協商解決,否則走那種法定程序的都會占時間,這點對承包方和是十分不利的。
其次,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找村委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可以找當地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門再次進行調解,爭取達成一致的調解協議決絕糾紛。
再次,如果調解不成,可以到當地的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通過仲裁的方式進行仲裁解決。
最后,還是沒能解決問題或不愿意進行仲裁的,可以直接至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解決糾紛。
你要去提起訴訟的,那么可以按照下面的步驟來:
首先,你要快去法院立案,現在立案都實行訴前調解,不直接立案,光是等調解都要好長時間。
其次,去立案要早,晚了可能立不上,因為很多法院每天立案數量內部有限制。
再次,交立案材料后,先交錢(50-100),然后等通知,如果法院決定立案受理,會在7天內給你寄發(或者通知你去取),如果不受理,也會給你不予受理通知書。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如果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就構成合同違約,發包人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并且要求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承包合同中途毀約怎么辦
承包土地合同單方面毀約的話,守約方可以提出繼續履行合同,找村委會調解,如果對方執意毀約的,則向毀約方要求經濟賠償,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土地承包屬于租賃合同的一種,實踐中通常用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一、承包土地合同單方面毀約怎么辦?
已經生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不得擅自違約,更不得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即構成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包土地合同一方當事人單方違約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對方履行。當一方預期違約,對方可堅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對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靜觀對方的態度是否有所變化,然后決定是否采取相應措施。對于明示毀約,守約方應明確要求對方撤回毀約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對方履行,以免擴大損失。對于默示毀約,守約方一時無確切證據證實對方毀約,可等待對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對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實際違約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違約責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請求賠償損失。
二、土地承包合同效力認定注意事項有哪些?
發包方或者多數村民要求確認合同的效力,或者在審理相關案件中需要確認合同效力的情形。此類案件涉及的是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合同的效力問題。
1、原則上,只要合同形式合法應確定合同的效力,特別是作為發包方的村委會主張合同無效的一般不予支持。
2、多數村民因違反民主議定原則主張村委會與他人簽訂的合同無效的,如承包方種植1年以上的,原則上不予支持;承包方種植不足1年的,原則上認定合同無效;投入不大的可予以適當補償;有大量投入的,主要針對承包費,必要時針對承包期限作出調整。
3、 確認合同效力后,如發包方主張增加承包費的,可視情增加。
4、合同本身存在不明確之處,如“兩委”成員口頭答復,合同條款不全、原村委會成員以個人名義出具答復意見等,此情形下,做出不利于合同繼續履行的解釋。
綜上所述,雙方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如果一方毀約,構成民事侵權,作為守約方,有兩種選擇,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由對方支付違約金。在土地承包合同上引發糾紛,調解不成的,可以找有關部門調解,或者去申請仲裁。
土地承包合同一方違約怎么辦
土地承包合同一方違約可以協商要求賠償損失或者支付違約金,解除合同即構成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包土地合同一方當事人單方違約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對方履行。當一方預期違約,對方可堅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對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靜觀對方的態度是否有所變化,然后決定是否采取相應措施。對于明示毀約,守約方應明確要求對方撤回毀約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對方履行,以免擴大損失。
土地承包需要什么手續
1、流轉雙方洽談磋商,認定流轉方式、流轉時間、流轉價格以及流轉收益支付方式等;
2、流轉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書面合同,由流轉雙方本人簽章;
3、流轉合同簽訂后,承包農戶應將簽字后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分別報送土地發包方和所在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存檔。
4、土地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收到承包農戶遞交的書面流轉合同后,應當予以必要的審核,如有不妥應給予指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條
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發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土地承包合同的發包方任意毀約如何處理
已經生效的 土地承包合同 ,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不得擅自違約,更不得單方 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即構成違約,應當承擔 違約責任 。承包土地合同一方當事人單方違約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持 合同的效力 ,等待對方履行。當一方預期違約,對方可堅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對方到期履行合同;對于明示毀約,守約方應明確要求對方撤回毀約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對方履行,以免擴大損失。對于默示毀約,守約方一時無確切 證據 證實對方毀約,可等待對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對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實際違約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違約責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請求賠償損失。 《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二條,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 承包合同 。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發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侵犯土地承包經營權怎么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 村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 農村土地承包 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二條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