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定要有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嗎(合同法定代表人沒簽字有公章)
簽合同必須要法人簽字嗎
法律主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是蓋章時合同成立。 法人即法律意義上的人,也就是法律上賦予了他人類享有的部分民事 權利和義務 。法人是組織,組織必須有人來負責,因此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稱之為法人的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如 合同一方當事人 是法人時,合同只加蓋法人的公章或者是法定代表人簽字,合同都是可以成立的。因為一個單位的公章、合同章能夠完全代表一個公司,所以一份合同或者是協議,有公司蓋章就足以認定為公司的真實意思。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合同中法定代表人必須手寫簽字嗎?
法律主觀:
合同不一定要有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公司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可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合同,可以授權法定代表人簽訂合同,相應的權利義務由公司享有和承擔,不受法定代表人簽字與否的影響。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條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外,該代表行為有效,訂立的合同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
合同一定要法定代表人簽字嗎
公司在經營的過程中需要各種合同,比如跟其他的公司合作開展業務的時候,必須是在簽訂了合同的情況下開展。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里面有簽名蓋公章的情況,對于合同由誰簽名很多人也有疑問。聽聽我給出的具體意見。
一、合同一定要法定代表人簽字嗎
合同簽名不是法定代表人一樣具有法律效力,關鍵是合同應當蓋章,簽字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即可。
二、法律規定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一百六十二條【代理的效力】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六十一條【法定代表人的定義及行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因此,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簽訂,只要有單位的法定通用公章即可。
合同是需要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當然法定代表人不在由相關的負責人簽字也就是可以的,并沒有太大的差異,不用對此非常在意。對于合同是否要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是合同生效的具體要求等存在疑問,可以找專業律師提供支持。
合同一定要法人簽字嗎
法律分析:合同需要法定代表人簽字。但如果公司的其他負責人或直接責任人獲得公司授權的,其他負責人或直接責任人也可以以公司的名義簽字,加蓋公司印章,其簽字是有效的。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一條 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要求簽訂確認書的,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當事人一方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對方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并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同必須法人代表簽字嗎
法律分析:合同一般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簽字的。在存在法人的情況下,合同的簽名需要法人的代表人簽字,這樣其合同才能夠合法生效,而公司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可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合同,也可以授權法定代表人簽訂合同,相應的權利義務由公司享有和承擔。因此一般情況下都需要法定代表人簽字,從而代表公司的意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三條 本編調整因合同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