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誰來確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由誰確認)
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
法律分析:行政執法主體必須是組織而不是自然人;行政執法主體的成立必須有合法的依據;行政執法主體必須具有明確的職責范圍;行政執法主體必須能以自己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并承擔相應的執法責任。 1、行政執法人員必須隸屬于某一特定的國家行政機關。 行政執法人員必須是某一特定的國家行政機關的在編人員。 行政執法人員占用該特定的國家行政機關編制,接受該國家行政機關的管理,享受該國家行政機關的各種待遇,行使該機關的某些職權并向其負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九條 下級執法部門認為其管轄的案件屬重大、疑難案件,或者由于特殊原因難以辦理的,可以報請上一級部門指定管轄。
執法主體資格如何認定
法律主觀:
行政主體是指享有國家行政權力,能以自己的名義從事行政管理活動并獨立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的組織。行政主體資格由國家行政機關賦予。 《憲法》第八十九條 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一)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三)規定各部和各委員會的任務和職責,統一領導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工作,并且領導不屬于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全國性的行政工作; (四)統一領導全國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工作,規定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國家行政機關的職權的具體劃分; (五)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國家預算; (六)領導和管理經濟工作和城鄉建設、生態文明建設; (七)領導和管理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和計劃生育工作; (八)領導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 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以及其他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提起訴訟。 有權提起訴訟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可以提起訴訟。 有權提起訴訟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九條 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由什么依法確認并向社會公告
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由本級人民政府依法確認,并向社會公告。
根據《河南省行政執法條例》第十三條 實行行政執法主體公告制度。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由本級人民政府依法確認,并向社會公告。省垂直領導的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確認,并向社會公告。
擴展資料:
《河南省行政執法條例》第十五條 根據國務院授權,省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依法設立的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應當是本級人民政府直接領導的行政執法機關,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可以實施法律、法規規定的與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參考資料來源:淅川縣城市管理局——河南省行政執法條例
行政執法單位的執法主體資格應當有
法律分析:行政執法單位的執法主體資格應當有法律、法規、規章的授權或者委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十三條 國務院部門規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國務院部門規章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設定警告、通報批評或者一定數額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款的限額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四條 地方政府規章可以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規的,地方政府規章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設定警告、通報批評或者一定數額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款的限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定。
省以下垂直管理的行政機關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確認,并向社會公告是否正確
省以下垂直管理的行政機關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確認,并向社會公告是錯誤的,正確的是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由本級人民政府依法確認,并向社會公告。
根據《河南省行政執法條例》第十三條 實行行政執法主體公告制度。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由本級人民政府依法確認,并向社會公告。省垂直領導的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確認,并向社會公告。
擴展資料:
《河南省行政執法條例》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行政管理需要,可以組織相關行政執法機關聯合執法。聯合執法中的行政執法決定,由參加聯合執法的行政執法機關在各自職權范圍內依法作出,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行政執法事項需要行政執法機關內設的多個機構辦理的,該行政執法機關應當確定一個機構統一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統一送達行政執法決定。
參考資料來源:淅川縣城市管理局——河南省行政執法條例
行政執法單位的執法主體資格應當有什么的授權或者委托
行政執法單位的執法主體資格應當有法律、法規、規章的授權或者委托。
1. 法治社會的基本特征:
在法治社會中,一切行政行為都必須以法律為依據,執法人員必須依法行使執法權力,不得濫用職權、違法執法。法治社會是一種以法律為基礎,以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為核心特征的社會制度。在這種社會制度下,行政執法單位的執法活動必須受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明確授權和規范。
2. 執法主體資格的來源:
執法主體資格通常來源于法律、法規和規章。法律是國家最高的法律文件,是行政執法的最基本依據。法律授權可以賦予相關政府部門、執法人員特定的執法權力。
法規是國家權力機關根據法律制定的具體規范性文件,是行政執法的具體指南。規章是各級政府根據法律和法規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也是行政執法的重要依據。這些法律、法規和規章確保了執法主體資格的合法性。
3. 執法主體資格的重要性:
執法主體資格的明確性和合法性非常重要,它保障了執法活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只有在明確的法律框架下,執法人員才能依法行使執法權力,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會的穩定。合法的執法主體資格也有助于規范執法活動,防止濫用職權和腐敗現象的發生,維護社會的公平公正。
4. 執法主體資格的法律保障:
在中國,執法主體資格的法律保障體系相對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法》是中國執法活動的基本法律,它規定了執法的基本原則、程序、范圍和責任等。同時,各個領域也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明確執法主體資格,為行政執法活動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