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機關中可以設定行政許可(下列機關中可以設定行政許可的事)
誰有權設定行政許可
法律分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國務院、省級的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較大的市的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省級人民政府享有行政許可設定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二十二條 行政許可由具有行政許可權的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
第二十三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在法定授權范圍內,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許可。被授權的組織適用本法有關行政機關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委托機關應當將受委托行政機關和受委托實施行政許可的內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機關對受委托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的行為應當負責監督,并對該行為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受委托行政機關在委托范圍內,以委托行政機關名義實施行政許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許可。
第二十五條 經國務院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許可權。
誰有權設定行政許可
行政許可法規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務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照行政許可法規定的權限可以設定行政許可。其他國家機關,包括國務院部門,一律無權設定行政許可。
設定行政許可,應當遵循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有利于發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協調發展。
下列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一)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宏觀調控、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定活動,需要按照法定條件予以批準的事項;
(二)有限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公共資源配置以及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準入等,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事項;
(三)提供公眾服務并且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職業、行業,需要確定具備特殊信譽、特殊條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資格、資質的事項;
(四)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設備、設施、產品、物品,需要按照技術標準、技術規范,通過檢驗、檢測、檢疫等方式進行審定的事項;
(五)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等,需要確定主體資格的事項;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設定行政許可的其他事項。
行政許可怎么申請?
行政機關對申請人提出的行政許可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
(二)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三)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四)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五)申請事項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
行政機關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許可申請,應當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專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
綜上所述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務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照行政許可法規定的權限可以設定行政許可建議多多了解相關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第十四條本法第十二條所列事項,法律可以設定行政許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規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設定行政許可的機關
1、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可以設定行政許可。2、必要時,國務院可以采用發布決定的方式設定行政許可。3、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行政許可。4、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確需立即實施行政許可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章可以設定臨時性的行政許可。
什么機關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組織如下:
1、國家機關;
2、執政黨;
3、工會、婦聯、共青團等群團組織;
4、依靠法律、法規授權來處理公共事務的各類事業單位;
5、在政府指導下由基層群眾組成的自治組織;
6、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組織。
從理論上,公共事務管理職能一般由政府行政機關承擔。在實踐中,除行政機關之外,法律、行政法規還授權一些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行使行政強制權,要求這些組織必須有法律、行政法規授權;被授權的組織應當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能是個人;被授權的組織必須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強制,不能超越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強制;被授權的組織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強制,對外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參加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適用行政強制法有關行政機關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二十四條 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委托機關應當將受委托行政機關和受委托實施行政許可的內容予以公告。
委托行政機關對受委托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的行為應當負責監督,并對該行為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受委托行政機關在委托范圍內,以委托行政機關名義實施行政許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許可。
第十二條 下列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一)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宏觀調控、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定活動,需要按照法定條件予以批準的事項;
(二)有限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公共資源配置以及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準入等,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事項;
(三)提供公眾服務并且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職業、行業,需要確定具備特殊信譽、特殊條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資格、資質的事項;
(四)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設備、設施、產品、物品,需要按照技術標準、技術規范,通過檢驗、檢測、檢疫等方式進行審定的事項;
(五)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等,需要確定主體資格的事項;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設定行政許可的其他事項。
哪些機關可以依法設定行政許可?
A.國務院。
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可以實施行政許可的單位有:
1.具有行政許可權的行政機關。政府和政府所屬部門都屬于行政機關,但并非所有的行政機關都能夠實施行政許可。只有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有行政許可權的行政機關,才有權實施行政許可。
2.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是指承擔著管理公共事務的責任的組織,如醫院、學校、圖書館以及一些公用事業機構等。這類組織經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授權,也可以實施行政許可。
3.受委托的行政機關。一些行政機關雖然具有行政許可權,但囿于某方面原因,可能無法有效實施行政許可。此種情況下,這部分行政機關可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委托其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
( )可以設行政許可。
【答案】:A
解析:依據《行政許可法》,第十三條 本法第十二條所列事項,通過下列方式能夠予以規范的,可以不設行政許可: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的;
(二)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
(三)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
(四)行政機關采用事后監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夠解決的。
下列部門或機關有行政許可設定權的是:
【答案】:D
A、B、C三項錯誤,人事部、財政廳、教育部或屬于國務院部委,或屬于地方部門,無權制定行政許可;
D項正確,《行政許可法》規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務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照行政許可法規定的權限可以設定行政許可。其他國家機關,包括國務院部門,一律無權設定行政許可。
故正確答案為D。
哪些機關可以設立行政許可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務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設定行政許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十二條 下列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1、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宏觀調控、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定活動,需要按照法定條件予以批準的事項;
2、有限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公共資源配置以及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準入等,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事項;
3、提供公眾服務并且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職業、行業,需要確定具備特殊信譽、特殊條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資格、資質的事項;
擴展資料
行政許可的實施程序
第一節 申請與受理
第二十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從事特定活動,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請。申請書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機關應當向申請人提供行政許可申請書格式文本。申請書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與申請行政許可事項沒有直接關系的內容。
申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許可申請。但是,依法應當由申請人到行政機關辦公場所提出行政許可申請的除外。
行政許可申請可以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
第三十條 行政機關應當將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有關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等在辦公場所公示。
參考資料來源:雞冠法院——哪些機關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下列部門或機關有行政許可設定權的是:
【答案】:D
行政許可設定權首先屬于國家權力,同時,由于其要影響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權利和義務,因此,屬于國家權力中的立法權范疇。法律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許可,包括上述所列的事項,也包括沒有列舉的上述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行政法規只能在沒有法律的情況下,才能設定行政許可。行政法規的名稱有三個,即條例、規定和辦法。通常情況下,國務院應當以條例、規定和辦法的形式設定行政許可,只能是在特殊情況下,國務院才可以以決定的方式設定行政許可,但在實施后,除臨時性的行政許可事項外,國務院應當及時提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規。只有在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時,地方性法規才可以設定行政許可;在尚未制定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確需立即實施行政許可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章才可以設定臨時性的行政許可。
故正確答案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