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報警之后立馬抓人嗎(挪用公款報警馬上會抓人嗎)
報警會立馬抓人嗎
法律分析:不會。需要立案調查。立案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有犯罪事實指客觀上存在著某種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這是立案的首要條件。有犯罪事實,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1.要立案追究的,必須是依照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行為。立案應當而且只能對犯罪行為進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為,就不能立案。沒有犯罪事實,有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就不應立案。
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開始,此時所說的有犯罪事實,僅是指發現有某種危害社會而又觸犯刑律的犯罪行為發生。至于整個犯罪的過程、犯罪的具體情節、犯罪人是誰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時就全部弄清楚。這些問題應當通過立案后的偵查或審理活動來解決。2.要有一定的事實材料證明犯罪事實確已發生。包括犯罪行為已經實施、正在實施和預備犯罪。二、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指依法應當追究犯罪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當有犯罪事實發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時,才有必要而且應當立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二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五條 雖有犯罪事實發生,但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責任。
挪用公款怎么量刑.如果立案啟動派出所會抓人嗎
挪用公款只要立案查實了,肯定會抓人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構成挪用公款罪,依法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若是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法律分析
挪用公款刑事犯罪是屬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挪用公款數額較大,歸個人所有進行營利活動的,構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時間和是否歸還的限制。但是在案發前部分或者全部歸還本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挪用公款存入銀行、用于集資、購買股票、國債等,屬于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的,所獲取的利息、收益等違法所得,應當追繳,但不計入挪用公款的數額。挪用公款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具有特定性和公務性。構成挪用公款罪的國家工作人員包括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國有公司、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受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有第一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將挪用的資金退還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