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債務免除的說法正確的是(下列關于債務免除的說法正確的是)
免除債務的效力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債務免除將產生以下法律效力:
1.主債務絕對消滅。免除人的免除行為,使得原債權債務關系消滅。債務全部免除的,債即全部消滅;債務部分免除的,債即于免除的范圍內消滅。
2.保證債務、利息債務等從債務隨主債務的免除而一概消滅。從債務從屬于主債務,被擔保債務的免除引起保證債務的消滅,因此,主債務因免除而消滅的,從債務也隨之消滅。但是,保證債務的免除不影響被擔保的主債務的存在,如果免除人僅免除了保證債務,則主債務仍然存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五條 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債權債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但是債務人在合理期限內拒絕的除外。
債務免除的法律效力是什么意思?
債務免除的效力以及法律效果是:如果債務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拒絕的,則債權債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當事人需遵循誠信等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舊物回收等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五十八條
債權債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等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舊物回收等義務。
第五百五十九條
債權債務終止時,債權的從權利同時消滅,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五條
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債權債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但是債務人在合理期限內拒絕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六條
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債權債務終止,但是損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債務免除的性質是什么
法律分析:1、免除是無因行為,債權人免除債務,不論是為了贈與、和解,還是別的什么原因,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響免除的效力。2、免除為無償行為,免除債務表明債權人放棄債權,不再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因此,債務人不必為免除為相應的對價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債務不必有特定形式,口頭、書面,明示、默示都無不可。比如債權人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通知債務人不必再履行債務,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債務。而債權人不對債務人主張債權,超過訴訟時效期,也產生債務免除的效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第五百七十五條 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債權債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但是債務人在合理期限內拒絕的除外。
關于免除的說法,錯誤的是( )
【答案】:B
債務免除是指債權人免除債務人的債務而使合同關系消滅的法律行為。《民法典》第575條規定:“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債權債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但是債務人在合理期限內拒絕的除外。”可見,債務的免除可以是部分免除或者是全部免除,而引起合同關系終止的原因是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全部債務予以免除的情況,即因債權人免除債務人的全部債務而使合同的權利義務全部終止。B項,免除不需要經過債務人同意。
下列關于免除的效力的說法正確的是()
【答案】:答案:ACD
解析:免除債務發生債務絕對消滅的效力。債務的從債務如利息、擔保等,也同時歸于消滅。債務全部免除的,債務全部消滅;債務一部分免除的,則僅該免除部分消滅。債權人向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免除債務,而無消滅全部債務的意思表示的,除該債務人應分擔的部分外,其他債務人仍不免除其責任。主債務免除的,保證債務隨之消滅;反之,保證債務免除的,主債務并不消滅。免除債務是債權人的權利,但債務的免除不得有害第三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