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公司要具備什么條件(創建公司要具備什么條件!)
開公司需要具備什么條件?
注冊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1、公司股東
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司注冊時必須有一位股東(投資者),一位股東投資成立的公司屬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東投資注冊公司。
公司注冊時,需提交并驗資股東的身份證明原件。
2、監事
按公司章程規定,公司成立時,可以設監事會(需多名監事),也可以不設監事會,但需設一名監事。一人有限公司。股東不能擔任監事;二人及以上的股東,其中一名股東可以擔任監事。
公司注冊時,需提交監事的身份證明原件。
3、公司注冊資本
注冊公司時,必須要有注冊資本。2014年后,公司注冊資本實行認繳制,無需實際驗資,認繳金額和時間在公司章程中約定,股東承擔認繳金額的責任。
4、公司名稱
注冊公司時,首先要進行公司名稱核準,需提交多個公司名稱進行查名。上海注冊公司查名的規則是,同行業中,公司名稱不能同名也不能同音,多個字號的,需拆開來查名。
5、公司經營范圍
注冊公司時,經營范圍必須要明確,以后的業務范圍不能超出公司經營范圍。可以將現在要做的或以后可能要做的業務寫進經營范圍。經營范圍字數在100個字以內,包括標點符號。
6、公司注冊地址
公司注冊地址必須是商用的辦公地址,需提供租賃協議、房產證復印件。
7、公司章程
公司成立時,需向工商管理部門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里確定了公司的名稱、經營范圍、股東及出資比例、注冊資本,股東、董事、監事的權利與義務等內容。
8、財務人員
公司進行稅務登記時,需提交一名財務人員信息,包括身份證明復印件、會計上崗證復印件。
9、公司法人代表
公司需設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東之一,也可以聘請。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證明原件。
注冊公司:
成立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法律主觀:
成立公司需要以下幾個條件: 1、注冊成立公司時,必須以實際的資金投入,開設公司銀行基本戶; 2、公司的注冊地址與公司實際經營的地址必須一致。 3、在公司取得營業執照時,必須立即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4、如果新成立公司在短期內不準備購入固定資產,那么在出具驗資報告書中,出資者至少要以少量的固定資產作為實收資本報入。 5、必須取得與供貨商、承銷商簽定的購、銷合同。 6、必須在公司成立15日內建立帳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成立一個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成立公司需要的條件有:
1、有股東或合伙人;
2、有認繳或實繳的注冊資金;
3、有組織機構、公司名稱、住所、公司章程等;
5、有員工、辦公設備等。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在我國,要成立一家公司也是一件比較繁瑣的事情,根據成立的公司的類型不同,所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也是不完全相同的。
(一)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的基本條件
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要符合法定標準
根據我國《公司法》中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不能夠超過50個人。
②股東的出資要達到法定最低額度
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所有股東的出資加在一起,不能夠比3萬元錢少,這樣才能夠達到注冊公司的一般標準。
③要制定明確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的內容不得含糊其辭,要包括以下內容:
明確公司的名稱,并且需要先上報審批。
明確公司是做哪種生意的,確定經營的范圍。
要寫明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多少錢。
要把每一個股東的名字以及其出資的比例寫清楚,有利于日后利益的劃分。
要把公司每一個部門的名稱以及其作用寫出來。
要確定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誰。
④公司要有具體的辦公場所,不然如何招聘員工。
開公司需要具備什么條件?
公司注冊是開始創業的第一步。一般來說,公司注冊的流程包括:企業核名提交材料領取執照刻章,就可以完成公司注冊了。
一、注冊公司材料準備
1、全體股東(法人+股東)的身份證正反面照片
2、法人及股東出資比例(百分比)
3、公司名稱,一般由四部分組成:行政區劃、字號、行業(非必填項)、組織形式。 如:上海(行政區劃)+鯨算盤(字號)+科技發展(行業)+有限公司(組織形式) 。擬訂公司名稱3-6個左右,名稱中不可包含敏感詞也不可同行業重名,否則都會被駁回。
4、擬訂公司經營范圍或主營項目,通常代表一家公司的經營項目和要做什么;字數控制在300字以內,可以參考同行的來寫。
5、注冊資金,代表一家公司可承擔責任風險的能力;現在實行認繳制資金不需要實際到賬的。
6、財務人員身份證信息
注:住所使用證明材料的準備,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若是自己房產,需要房產證復印件,產調及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東簽字的房產證復印件,產調及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
(3)若是租的某個公司名下的寫字樓,需要該公司加蓋公章的房產證復印件,該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
二、注冊流程分為四個步驟:
1、公司名稱核準
需提供注冊所需材料進行核名
2、簽署工商注冊材料
公司名稱核準后,需由股東、法人代表、監事、財務負責人簽署《公司章程》、《企業告知承諾書》、《股東會決議》等工商注冊材料。現階段全程無紙化線上操作、不需要人員到場。
3、辦理營業執照(五證合一)
經簽署過的工商注冊材料、房屋租賃協議等,并報工商局審批,辦理公司營業執照。
4、刻章備案
公司營業執照核準后,可以刻公司的公章、財務章、法人章、發票章等備案。
三、上海公司注冊時間參考
名稱核準完成后5-7工作日個工作日左右完成注冊及刻章備案手續。
成立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重慶麥積財稅溫馨提醒:
要成立公司,首先需要滿足法律法規的要求,例如登記公司名稱、公司類型、注冊資金、法定代表人等,這些都需要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其次,成立公司需要投入一定的資金,用于支付公司的設立費用,以及購買設備、設施等,這些費用可以由公司股東出資,也可以從銀行貸款等其他渠道獲得。
此外,成立公司還需要有一定的經營管理經驗和能力,以便確保公司的日常運營及發展。這就需要公司的股東或經理有一定的經營管理經驗,或者具有良好的經營管理能力,以便確保公司的正常運營和發展。
最后,成立公司還需要有一定的市場營銷能力,以便公司能夠在市場上獲得認可,獲得更多的客戶,從而實現自身的發展目標。
總之,要成立公司,除了滿足法律法規的要求外,還需要投入一定的資金、具備一定的經營管理經驗和能力、以及具備市場營銷能力,這些都是成立公司所必需的條件。
注冊公司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公司注冊需要什么條件
1、公司股東
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司注冊時必須有一位股東(投資者),一位股東投資成立的公司屬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東投資注冊公司。
公司注冊時,需提交并驗資股東的身份證明原件。
2、監事
按公司章程規定,公司成立時,可以設監事會(需多名監事),也可以不設監事會,但需設一名監事。一人有限公司。股東不能擔任監事;二人及以上的股東,其中一名股東可以擔任監事。
公司注冊時,需提交監事的身份證明原件。
3、公司注冊資本
注冊公司時,必須要有注冊資本。2014年后,公司注冊資本實行認繳制,無需實際驗資,認繳金額和時間在公司章程中約定,股東承擔認繳金額的責任。
4、公司名稱
注冊公司時,首先要進行公司名稱核準,需提交多個公司名稱進行查名。上海注冊公司查名的規則是,同行業中,公司名稱不能同名也不能同音,多個字號的,需拆開來查名。
5、公司經營范圍
注冊公司時,經營范圍必須要明確,以后的業務范圍不能超出公司經營范圍。可以將現在要做的或以后可能要做的業務寫進經營范圍。經營范圍字數在100個字以內,包括標點符號。
6、公司注冊地址
公司注冊地址必須是商用的辦公地址,需提供租賃協議、房產證復印件。
7、公司章程
公司成立時,需向工商管理部門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里確定了公司的名稱、經營范圍、股東及出資比例、注冊資本,股東、董事、監事的權利與義務等內容。
8、財務人員
公司進行稅務登記時,需提交一名財務人員信息,包括身份證明復印件、會計上崗證復印件。
9、公司法人代表
公司需設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東之一,也可以聘請。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證明原件。
公司注冊:
成立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公司的成立,無論采取嚴格準則主義,還是核準主義,都應具備法律規定的實質要件和程序要件。
一、實質要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司的實質要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組織要件:公司類別、公司名稱、住所、經營范圍及組織機構。
2.設立人要件:
(1)公司設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但自然人,必須是完全行為能力人。
法人,必須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無限責任公司股東,或合伙中的合伙人及其他無權利能力的社會團體,不得以團體名義作為公司設立人。
(2)設立人人數要件:公司設立之初的人數規定,各個法律有所不同。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國有獨資公司的惟一股東是根據國家授權而進行投資的政府機構或是具有政府職能的公司。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五人以上設立人,其中過半數的設立人必須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可以少于五人,但應采取募集設立方式。
(3)設立人出資要件。在實行授權資本制的國家里,設立人的出資要件,法律無明確嚴格的規定。而我國是實行資本確定原則的國家,對設立人出資要件,有嚴格、詳細的規定。
注意:
第一,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冊資本均不得低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23條、第78條規定的法定最低注冊資本額。
第二,出資手段方面,法律允許用貨幣以外,可以用貨幣計算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但同時又規定,以無形資產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20%。
第三,設立人必須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公司的注冊資本總額。設立人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同時,注冊資本必須在公司成立時全部繳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28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交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總數的35%,其余股份向社會募集。
第四,禁止“虛報注冊資本”、“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等行為,若有,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206條、第208條及相關法律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4)設立行為要件。
二、程序要件。
公司成立的程序要件,包括申請設立登記和有關注冊登記機關審查,發照登記等程序。我國的公司登記機關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公司的登記工作實行分級管轄的原則。
1.申請設立登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27條和第82條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應在公司全部股東出資繳納之后或股份有限公司在創立大會結束之后的30日之內,向有關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提交設立公司應報送的文件。
2.登記機關審查,發照登記。登記機關對申請人的設立登記申請及其報送的文件進行審查,并收取公司設立登記費用。經審查,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所定條件的,進行設立登記,發給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公司即成立。
擴展資料:
公司成立是公司根據法定程序要件和實體要件得以組成,并取得法人資格,可以開始營業的狀態。公司的成立是完成公司的組建行為與有關主管機關審查認可行為的和諧統一。
僅有公司組建行為的完成,即便其行為完全符合有關程序要件和實體要件,不經登記機關的認可或政府的許可(有些特殊業務必須經政府許可),并予以公告,公司不能視為成立,它不能取得法人資格,更不能進行營業活動,否則,要承擔有關法律責任。
對公司的成立進行規范,目的在于防止不合格的經濟主體混跡社會經濟生活,威脅交易安全,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_公司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