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甲方只蓋章不簽字可以嗎(勞動合同甲方只蓋章不簽字可以嗎)
合同上甲方只蓋公章不簽名可以嗎
律師解答
有效。
律師解析
有效。
合同當事人雙方只要簽字或者蓋章,該合同就認定有效。
特殊情況除外,比如未經法人簽字的合同無效,因為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職權,以法人名義對外作出的行為應由法人承擔,蓋具公章并非合同有效的必備條件。
或者合同內明確規定必須簽字且蓋章。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勞動合同甲方不簽字蓋章生效嗎
法律主觀:
勞動合同中只蓋公章不簽字,一般也是有效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選擇在勞動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只要雙方依法協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實合法,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員工與企業簽發的勞動合同甲方只有蓋章沒有簽字可以嗎
只要有單位公章或者勞動人事部門的合同章就可以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上甲方只蓋章不簽名合法嗎
用人單位簽名并不是勞動合同生效的必備要件。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即可表示勞動合同生效。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合同甲方沒簽字有蓋章有效嗎
合同甲方沒簽字有蓋章是否有效具體參考如下:
1、這種情況一般是指當事人經過協商對合同的全部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并簽定了合同,一方當事人在合同書上蓋章而對方當事人卻因種種原因未在合同書上蓋章,此合同有效;
2、異地訂立合同,因一方當事人未隨身攜帶印章,無法在合同訂立之時蓋章,于是一方當事人在合同上蓋好了自己的印章后將合同書交對方當事人帶回單位蓋章,而對方當事人回到單位后,因種種原因未蓋章也未通知對方當事人,此合同有效;
3、簽定合同人并非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而僅僅是一般工作人員,合同條款是約定后,一方當事人加蓋了印章,而對方當事人要將合同書帶回交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審閱同意后才能蓋章,而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不同意合同條款而拒絕在合同上蓋章,此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條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對方注意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等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第四百九十一條 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要求簽訂確認書的,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當事人一方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對方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并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四條 國家根據搶險救災、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達國家訂貨任務、指令性任務的,有關民事主體之間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訂立合同。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有發出要約義務的當事人,應當及時發出合理的要約。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有作出承諾義務的當事人,不得拒絕對方合理的訂立合同要求。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勞動合同甲方只蓋公章不寫負責人名字合適嗎?
勞動合同。甲方只蓋公章不媳婦咋勞動合同,甲方只蓋公章,不寫負責人的名字,這個按法律來說是不合適的,不過正常情況下,如果說出來勞動合同,甲方只蓋公章,不寫負責人的名字,這個按法律來說是不合適的,不過正常情況下,如果說出了事,也是企業的法人代表來負責,因為這樣是蓋了公章,就是代表著公司
合同甲方不簽字只蓋章有效嗎
合同甲方不簽字只蓋章有效。具體情況如下:
1、合同當事人雙方只要簽字或者蓋章,該合同就認定有效;
2、特殊情況除外,比如未經法人簽字的合同無效,因為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職權,以法人名義對外作出的行為應由法人承擔,蓋具公章并非合同有效的必備條件;
3、合同內明確規定必須簽字且蓋章。
合同生效的條件有哪些
1、行為人在締約時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以自己的行為設定民事權利或者義務的能力。合同作為民事法律行為,只有具備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才有資格訂立;不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訂立的合同為效力待定的合同,但不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通過其法定代理人訂立合同;
2、意思表示真實。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為人的表示行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心的效果意思,即當事人的內在意志和外在意思一致即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合同的目的是當事人締結合同所欲達到的一種效果,合同的內容是指合同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縱使合同的生效的其他要件都具備,但因合同的目的或內容違反了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也會使合同歸于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