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繼承時效最長多長時間(遺囑繼承的時效是多長時間)
房產遺囑繼承有效期是多久?
房屋遺產繼承有效期是三年。
房屋遺產繼承最長的訴訟時效是20年,發生繼承糾紛后,可以在三年內到法院起訴解決,但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房產繼承公證材料如下:
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者提供被繼承人醫學死亡證明;
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派出所開具繼承人身份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4、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
公證的法律效力如下:
1、證據效力:指公證書在法律上具有的能夠直接證明公證所確認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文書或事實是真實、合法的效力,在案件審理中,公證書具有高于其他證據的證據效力,一般能夠直接作為定案的依據,但是如果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2、法定公證事項公證書的效力,即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某事項必須以辦理公證為生效要件,例如房產委托公證、房產贈與公證;
3、債權文書公證書的強制執行效力。
綜上所述,公證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的程序,對當事人有關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故,公證僅僅是一項證明活動,不能創設權利,也不能代為執行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遺囑繼承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法律主觀:
一、遺囑繼承的時效是多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民法典》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3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又進一步規定
(一)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繼承人無法主張繼承權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訴訟時效處理。
(二)繼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內,其遺產繼承權糾紛確在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期間,可按中止訴訟時效處理。
(三)繼承人因遺產繼承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時效即為中斷。
(四)自繼承開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間內,繼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訴訟的權利,應當在繼承開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內。
二、遺囑繼承的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中的一人或數人繼承。”規定了遺囑繼承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誰繼承,由被繼承人生前所立遺囑決定,如果被繼承人生前其法定繼承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而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卻盡了贍養義務,使被繼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顧,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繼承人生前立下遺囑,指定盡了贍養義務人(法定繼承以外的)繼承其遺產,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護的。
立遺囑人應在自己意識清晰的時候,有兩個沒有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的情況下,在沒有任何外來壓力的情況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實意志,如有必要,最好進行遺囑公證。遺囑公證是效力最高的遺囑。
三、《民法典》對遺囑繼承和遺贈的規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從上文我們知道,遺囑自訂立是成立但未生效,因訂立遺囑人并沒有去世,遺囑人死亡是遺囑的生效要件。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繼承遺囑有效時間是多久?
遺囑是沒有有效期限的。但是繼承人必須在兩年之內繼承遺產。如果在兩年之內沒有繼承遺產,或者是當遺產有糾紛,未進行起訴的話,兩年之后就不能夠提起相關訴訟。提起訴訟之后,超過20年即訴訟時效結束。
一、繼承遺囑有效時間是多久?
遺囑無失效期繼承時效為兩年
依據《民法典》及《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遺囑效力優于法定繼承,有遺囑的,按照遺囑進行遺產分配。一般而言,遺囑是沒有失效期的。但是,一項繼承的時效,從繼承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開始起為兩年,即在你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兩年之內應該提起訴訟,超過兩年,即可能喪失權利。不知道的,起訴時間最長不超過20年。 這就是訴訟時效。
如果遺囑超過兩年,但是受遺贈人只要在知道遺囑內容不超過兩個月的時限內主張權利,應該是受到保護的。
遺囑生效后,即可按照其內容進行分割了。可以是實物分割,也可以是貨幣補償。
遺囑公證,是指公證機關對遺囑人立遺囑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給以證明。它要求遺囑人必須在公證員面前訂立遺囑,然后由公證員對遺囑的內容和遺囑人的簽名給以證明。經過公證的遺囑,有如下好處:
(一)遺囑的內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規定,所立遺囑有效。
(二)遺囑內容不易被篡改和偽造。
(三)有利于保證遺囑效力的實現,保護遺囑人和遺囑受益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因遺囑引起的繼承糾紛的發生。
經過公證的遺囑,如果沒有新的公證遺囑推翻此遺囑,是一直有效的。
二、遺囑兩年以上還有效嗎
遺囑是被繼承人(立遺囑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沒有立新的遺囑則從被繼承人死亡開始生效,有效期限沒有法律規定。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和第一百八十八條限定了期限,可以視為不同情形的有效期。一是接受遺贈的須有意思表示是兩個月之內;二是訴訟時效為兩年,三是超過20年不得再行訴訟。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一百八十八條 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遺產必須在兩年之內進行繼承。否則遺囑將會無效。至于遺產的分割,需要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進行分割。并且如果繼承人在20年內未提起相關的遺產訴訟的話,那么訴訟時效結束,不能再進行相關的起訴。
遺囑繼承有效期幾年
遺囑有效期一般是永久有效。
因為遺囑是在遺囑人死亡后才發生法律效力,如果不存在導致其失效的要件,該遺囑一般不得撤銷或者變更。但是,如果是遺囑人立遺囑后,卻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則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除此之外,如果遺囑人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遺囑繼承需要如下手續:
1、由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
2、再確認被繼承人的遺產名稱、范圍、地址,以及繼承人的具體信息;
3、由繼承人出具其身份證明,與被繼承人的關系證明,以及遺囑等材料,依照遺囑人的意愿分割遺產。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3、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4、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
5、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綜上所述,遺囑的生效時間一般為遺囑人去世之時。遺囑是按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在遺囑人死亡時具有法律效力,是法律上有效的法律繼承文書。如果接受的遺囑包括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屬于贈與,受贈人在知道遺囑后兩個月內可以選擇接受或放棄繼承遺囑,如果超過兩個月屬于自動放棄繼承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遺囑繼承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法律分析:遺囑繼承糾紛的時效為3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但是如果自繼承權被侵害之日超過20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此訴訟。繼承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內均可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如果超過三年,繼承人會喪失勝訴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遺囑繼承爺孫有效期是多長時間啊?
訂立遺囑的人健在,遺囑一直有效。遺囑人死亡,遺囑執行時效是三年。
“法律規定中法院確認遺囑效力的時效是三年。當事人因繼承遺產產生糾紛,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自己繼承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