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手上勞動合同沒簽字蓋章怎么辦(勞動合同員工簽完字了,企業還沒簽字蓋章)
員工手里沒有合同怎么辦
法律主觀:
員工手里沒有勞動合同,如果是用人單位未簽訂的,勞動者可以催告用人單位補簽并且支付雙倍工資;如果是用人單位未交付勞動合同文本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甲方不蓋章不簽字
法律主觀:
員工手上勞動合同沒簽字蓋章是屬于未生效的勞動合同,需要用人單位進行補簽。若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勞務合同沒有蓋章怎么辦
勞務合同沒有蓋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雙方協商一致,重新簽訂勞務合同并進行蓋章。
2、如果合同簽訂時沒有蓋章,雙方可以協商在合同上簽字或者加蓋公章。如果簽字或者蓋章不符合約定的,該合同可能被認定為無效。
3、如果勞務合同沒有蓋章且無法協商解決問題,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務合同的效力體現在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具體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受法律保護,雙方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2、任何一方不依約履行合同義務,對方當事人可請求勞動爭議仲裁和提起訴訟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3、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并履行法律規定的特別程序;
4、對勞務合同關系的第三方亦有拘束力,任何人不得故意破壞已經存在的勞務合同,不得引誘或強制勞務合同的當事人違約,否則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如果勞務合同沒有蓋章,雙方應該積極協商解決問題,避免因此產生糾紛和矛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公司給了勞動合同但是沒有簽字蓋章
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之后,勞動合同有效,所以說,勞動合同中沒有單位的簽字和蓋章,該合同不產生法律效力。有效的勞動合同有兩份,用人單位保留一份,勞動者自己保留一份。
一、勞動合同單位沒簽字蓋章有效嗎?
勞動合同未經用人單位簽字或者蓋章無效。合同需要的是當事人雙方的簽字或蓋章。簽字和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是法人,最好還是有法人章好一些。單位只蓋章不簽字的,只要這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執行的是職務行為,也就是他是代表單位簽的字,而不是以他自己名義為自己的事情訂立的合同,那么這個合同就是
對單位生效的。
如果公司持有的合同也沒有簽字蓋章的,屬于未簽合同的情形,雖然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未簽合同二倍工資,但用人單位可以隨時在勞動者已經簽字
的合同上簽字蓋章,導致勞動者舉證不能。 因此,建議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簽字蓋章即可。
二、簽訂勞動合同一定要蓋法人章嗎?
一般都是公司法人章,也可以是公司的合同章。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后,公司要蓋公司章和法人章或者法人簽字即可,當然,簽訂勞動合同,必須注明簽字底下的日期的。勞動局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同一時間簽訂勞動合同的。
三、勞動合同單位不給本人怎么辦?
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行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合同中沒有單位的簽字或者蓋章是無效的。簽訂勞動合同時用的是公司的法人章,也可以用公司的合同章,勞動合同需要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口頭達成的勞動合同,不具備法律效力,合同雙方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后合同生效,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有一份。
勞動合同沒簽字蓋章
在勞動合同中,既沒有公司法人的簽字,也沒有蓋公司的公章,這樣的勞動合同不具備法律效力。簽訂勞動合同時,需要勞動雙方就合同的內容進行協商,然后在合同的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
一、勞動合同沒有簽字蓋章有效嗎?
協議雙方如果有一方沒簽字或蓋章的,該協議無效。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時,應該在勞動合同上簽章。即由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公司在勞動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勞動法規定的,但這個問題的出現主要是由公司的過錯造成的,公司應當承擔主要責任。所以,雖然合同未加蓋公章,但畢竟有法人代表(總經理)的簽名,法人代表有權代表公司訂立合同。不能僅憑沒有蓋公章就認定是無效合同。
二、勞動合同蓋什么章?
公司應當和勞動者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簽訂勞動合同,并且需要雙方在勞動合同文本上共同簽字或蓋章,對于公司而言,應該是法人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司的公章、合同章,如果法人代表授權其他人進行簽字或蓋章,也是有效的。
公司的公章、合同章、或者人事部專用印章是其內部使用章,需要經過該用人單位的授權方可使用,所以在勞動合同上加蓋這些印章,才會是有效的。但是勞動者在簽合同時要注意,這些章必須要經過公安機關備案,并且以公開的形式在公眾前進行公示后,才是合法有效的。此外,為了避免后期出現勞動糾紛時不必要的麻煩,勞動合同上應盡量蓋該公司的公司章,防止被用人單位迷惑蓋上一些其他無用章,這樣能最大程度上保證該章被認可的程度。
在勞動合同中可以蓋單位的公章,也可以蓋合同專用章。勞動合同上沒有簽字,也沒有蓋章,該合同無效。勞動合同的內容需要勞動雙方協商確定,勞動雙方在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之后,勞動合同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勞動合同一共有兩份,用人單位有一份,勞動者有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