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簽訂人未授權是否有效
家人簽合同蓋章簽字按手印,但是沒有法人授權委托書,合同有效嗎?
合同應該是有效的,這應該認定為表見代理。既然是家人,而且還蓋了章,那么,相對方就有理由認定這個家人是有代理權的,所以應該認定合同有效。除非能夠證明合同相對方明知這個家人無代理權,否則,應當認定合同有效。
沒有授權書簽訂的合同是否合法
沒有授權書簽訂的合同不合法,簽合同不是權利人簽名,也沒有授權委托書的合同是不具備效力的,但經權利人同意后,才可以生效。即未經授權的合同由他人簽署的,是不生效的。
沒有授權簽訂的合同有效嗎?
1、無權代理訂立的合同在被代理人追認之前,處于效力待定的狀態。但如果符合表見代理的相關特征,也有可能具備效力。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2、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辦理方合同沒有授權
沒有授權委托書代理簽訂合同是否有效,應當根據后續情況來判斷。若委托方確認的是屬于合法有效的。不予追認就是屬于無效的。因為在沒有委托授權的情況之下,所簽訂的合同自然就是屬于無權處分的狀況。
一、沒有授權委托書代理簽訂合同,是否有效?
沒有授權委托書代理簽訂合同,是否有效,應當根據委托方是否追認來判斷是否合法有效。
1、甲方在沒有乙方委托的情況下,是無權處分。乙方有權說合同無效。
2、從行政程序上講,從乙方的名字換成其他人名字,程序上有瑕疵,乙方如果向主張權利,甲方應承擔連帶責任。
3、乙方如果想完善手續,補一個書面的委托書,時間往前提,當然也是有效的。
二、簽訂授權委托書時應當注意什么事項?
1、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寫明起與止的時間,不寫起止的時間,就容易引起爭議。
2、特別授權委托書如果是公民之間的,應當辦理公證,以確保委托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
授權委托書是指當事人為把代理權授予委托代理入而制作的一種法律文書。它是委托人實施授權行為的標志,是產生代理權的直接根據。授權委托書分為兩種:一種是民事代理授權委托書;另一種是訴訟代理授權委托書。
三、授權委托書格式是什么樣的?
授字第號(存根)
茲授權_____(經辦人)代表本公司就_______________(具體事項)進行談判,簽訂合同。
有效期限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被委托人:(簽字)
辦理人:(簽字)
年月日
授權委托書(交被委托人)
茲授權_____(經辦人)代表本公司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事項)進行談判,簽訂合同。
此授權的有效期限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公司對__________(經辦人)的行為負責。
法定代表人:(印章)
在沒有接到他人的授權情況之下,就擅自的與其他人所簽訂合同合同,是否能夠發生法律效力,應當根據委托人是否追認來做出不同的判斷。所以是需要完善授權委托手續,當然了,如果授權的范圍是非常明確的,超過授權范圍所簽訂的合同也是效力待定的。
如果夫妻開公司,妻子是法人代表,丈夫如果對外簽訂了一些合同,沒有經過妻子授權,是不具備法律效應?
如果他是以個人名義簽訂合同,那么與妻子公司無關,不具有法律效應。如果他是以公司名義簽訂合同,那么即使沒有授權,因為他們是夫妻關系,可以認為是表見代理,那么合同可以認為有效
法律分析
合同是否生效,就看是否有公司公章了,因為公司在簽合同的時候是不簽名字而是加蓋公章,也就是把公司當個人,公章就是它的簽名,無論蓋章的人是誰。另外在民事行為里,丈夫是可以代表妻子的。有利的一面,目標容易一致,在以后經濟層面出現利益不均,而鬧不歡的事情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在一起做生意有很多好處,可以互相照應,互相替換吃午飯,不影響生意,還能互相監督提醒,避免被騙。首先,夫妻兩個的性格不同,在一起做生意很容易把工作帶入生活中,經常會因為工作上的事而不愉快,弄的一家人都不開心。其次,兩個人在一起做生意意見不和是難免的。但是,誰對誰錯沒人評判,因為只有雙方,沒有第三方。所以遇到一些事情往往就會發生爭執、賭氣之類的事情。要么一方堅持,另一方不支持,甚至阻止,這樣事情肯定做不好,并且會一團糟。但最大的問題是,如果這次聽丈夫的,下次聽妻子的,短期內好像沒有什么問題,但長遠來看,企業勢必會在兩種價值觀中來回切換,如果一個企業連最核心的價值觀都不能確定,試問,這樣的企業怎么發展壯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第二十四條 夫妻財產關系,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國籍國法律或者主要財產所在地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債務承擔清償責任后,主張由另一方按照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承擔相應債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沒有授權書簽訂的合同是否合法
一、沒有授權書簽訂的合同是否合法
1、沒有授權書簽訂的合同不合法,簽合同不是權利人簽名,也沒有授權委托書的合同是不具備效力的,但經權利人同意后,才可以生效。即未經授權的合同由他人簽署的,是不生效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二、什么樣的合同是合法的
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是合法的,受法律保護的。該合同應該符合簽訂合同的主體適格、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以及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就是合法的合同,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合同已蓋公章簽字人未授權怎么辦
法律主觀:
有公司蓋章,但不是 法人代表 簽字的合同經法人同意是有效的。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后成立,所以只要二者之一就可以了,所以有公司的公章合同就成立了。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合同相對方提出簽約人員沒有公司授權,是個人行為而非公司行為,應如何維權?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五條 委托代理授權采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簽約人員經過公司授權,在授權范圍內的行為是公司行為而非個人行為。可以收集公司授權書等能夠證明公司委托授權證據主張該行為是公司行為。
合同簽訂人沒有授權委托書簽字有效嗎
合同簽訂人沒有授權委托書簽字此合同屬于效力待定合同,合同追認就屬于有效,如果合同未被追認,則屬于無效合同,其損失由簽訂人來承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六條 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條 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條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勞動合同代簽未授權
法律主觀:
代理人沒有取得授權委托書,簽訂的合同,對于被代理人來講屬于效力待定合同,當被代理人追認時,合同有效,否則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具體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