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是否可以增加(撫養費多久可以增加一次)
撫養費每年遞增多少合理
法律主觀:
撫養費 的數額,一般來說雙方協商一致,每年是可以遞增的; 若雙方不能協商一致,起訴的話,撫養費并不是每年遞增,一般來說若孩子的生活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如升學、重病等,法官會根據實際情況判決不直接 撫養 孩子一方增加撫養費,實踐中若當地的生活水平逐漸提高,原先約定或判決的撫養費不足以支撐孩子的生活需要,法官也會酌情考慮增加一定數額的撫養費的。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四十九條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離婚后子女撫養費可以要求增加嗎
法律主觀:
1、離婚后子女能請求增加撫養費。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三)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
法律客觀:
在滿足特定條件時可以要求增加。婚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應另行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5條規定:“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情形。該意見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離婚協議的撫養費可以提高嗎
法律主觀:
可以。 1、離婚協議上的撫養費可以依據現實情況雙方協議調整,或者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調整。 2、撫養費的調整應該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并且要考慮到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五條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八條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撫養費可以起訴增加嗎
撫養費可以起訴增加。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具有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等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查證屬實的,應予支持。
起訴增加撫養費的流程是:
1、向法院起訴,要求增加撫養費;
2、提交民事起訴狀和證明增加撫養費的證據材料;
3、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4、法院對撫養費問題作出判決。
起訴撫養費需要的材料:
1、孩子的戶口本或者出生證明以及復印件;
2、離婚協議書以及復印件;
3、離婚證及其復印件;
4、民事起訴狀一式兩份;
5、預交案件受理費。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孩子撫養費可以要求增加嗎
法律主觀:
子女在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父或母請求增加撫養費,如原定撫養費金額低于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因患病或者上學超過原定數額的;物價水平上漲,原定數額不能滿足生活需求的。子女可以要求父或母給予相應的撫養費。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的規定,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后撫養費可以增加嗎
法律主觀:
離婚后,撫養費數額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變更的。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的規定,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的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如果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來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的時候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法律客觀:
在滿足特定條件時可以要求增加。婚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應另行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5條規定:“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情形。該意見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