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合同沒有約定時間是否有效
口頭合同沒有約定時間有效嗎
法律分析:視具體請而定。如果具備以下要件就是有效的: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租賃合同口頭約定有效嗎
法律主觀:
租賃合同可以通過口頭的形式訂立。但屬于不定期租賃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第七百三十條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有效的,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管書面還是口頭都有一樣的法律效力。當時實際上口頭上的約定證明比較困難,一旦一方翻臉不認就會存在著不容易證明的情況,建議雙方還是簽訂一份書面的補充協議。,(一)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亦可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當房屋租賃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就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三)違約情況下解除,由于承租人可能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不想履行租賃協議,有可能在與出租人未協商或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擅自搬離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義務,這種情況屬于承租人違約。,閱讀了上文的內容之后相信大家應該對此相關的問題都有所了解了吧。可以口頭約定,口頭約定的合同是不定期租賃合同,承租人應當及時的支付房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
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合同沒有約定有效期怎么辦
法律分析:未約定期限或約定不明確的合同,應視為無限期合同,而非不定期合同,合同將無限期地約束雙方。如果雙方無法協議解除,又不存在法定解除情形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九百二十九條 有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過錯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
受托人超越權限造成委托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九百三十條 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時,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請求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