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收費(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收費標準)
50年產權到期后土地出讓金交多少
法律主觀:
房子產權到期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繳納 土地出讓金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續費是肯定的,國家不可能無償讓人使用土地的,需要補繳出讓金續期。 土地使用權 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而這個年限又是從土地的使用權取得的時間算起的,所以實際中會比50年還要短。 《 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 法規 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續費標準
法律主觀:
(一)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您應當提前一年向國土資源局申請繼續使用,經批準后交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房子還是自己的。,(二)《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三)按照現有的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經批準準于續期的可以重新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相應土地登記手續。,(四)到目前為止,國家尚未明確規定土地延期地價計算方式。,(五)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第六次審議的物權法草案五次審議稿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后,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支付土地使用費。續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費支付的標準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六)住宅建設用地續期后是否支付土地使用費的問題,關系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研究認為,這一問題需慎重對待,目前以不作規定為宜。屆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再作慎重研究。因此,建議刪去土地使用費的規定。,而對于非住宅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續期問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草案五次審議稿有關規定修改為:“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七)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八)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通過調查了解,第一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會拆遷。,不管是40年、50年還是70年,都有到期的時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還能住,就都得續簽土地。這就是關鍵了,怎么續簽?續簽金額怎么計算?根據國家現行的相關規定,土地到期后按照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價格,依一定比例繳費。,根據相關規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將自動續期,而2007年修訂的《土地管理法》中的相關規定則是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最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準予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的問題其實是一個“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截然不同的兩個問題。根據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的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應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其處理方法大致如下:,(一)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準。獲得批準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因此,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理論上只要申請并補足土地出讓金即可。
法律客觀: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一款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土地使用證到期后怎么續費
土地使用證到期后續費方法如下:
1、如果是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2、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準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3、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住宅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工業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對于土地證過期該怎么辦:
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2、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3、 土地使用證是國家頒發的對土地使用權進行認可的法律文書,一般情況下,是不會無效的,但如果到期后不及時續期的話可以因為期限已滿導致無效。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證的續期是需要交納土地使用稅的,稅率與所處土地的使用情況及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關。
綜上所述,如果是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準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商住兩用房到期后怎樣收費的
商住兩用房到期后的收費問題,目前我國的法律規定如下: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準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對于商住兩用房的產權年限,一般為50年。在產權到期后,可能需要給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以續期。具體的續費金額數量需要咨詢當地國土局。
公寓房土地產權到期后如何續費?
一、公寓到期了續費標準是什么?
公寓到期了續費標準是按照之前約定的標準來進行續費,或者是雙方當事人重新關于土地的出讓金達成一致。公寓40年產權到期所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如需繼續使用,需提出申請并繳納土地出讓金。按照國家現行的有關規定,土地到期后根據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價格,依一定比例繳費。四環中心線以內,按指導價40%補繳;四環路中心線以外,按指導價60%補繳。
二、房屋產權到期后怎么辦?
1、房屋產權到期后需繳費續期,同時也可以選擇不續期,基層國土部門只能參照國有土地出讓的做法,先由第三方評估機構評估土地價格,按照單位地價或折算出樓面地價,計算總的土地出讓金,重新簽署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2、建設用地使用權,政府已經通過出讓的方式轉讓給開發商,開發商又讓渡給業主,實際上就是政府已經設定過一次權利。
3、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不是說70年到期權利就失效,需要重新設定權利,而是到期后自動續期,這代表著權利依舊有效,不可以重新設定,只需要續期而已,因此續期收費的標準不可以按照重新設定權利的標準來收取,并且續期的收費應該比權利設定的收費低很多才合理。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的,將自動續期。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房屋產權是個人的,但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后仍可能會出現“房隨地走、國家補償”的情況。并且,到了70年的產權之后續期的費用也有著相關的規定,最高續期的費用不會超過5位數,而最低不會低于每平方米15.6元。也就是說,100平方的房子,最低的續期費用大概只需要1560元。
在日常生活當中,現在不管是哪一種類型的住宅,都是有使用期限規定的。當然了,使用期限主要指的就是土地的使用期限。在土地使用期限屆滿之后,當事人是可以在向有關的部門提出續期的申請的,但也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土地年限到期后續期怎么收費
法律分析: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但是自動續期不意味著免費續期,一般收取房價三成費用。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