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有期徒刑最長刑期(我國有期徒刑最高刑期)
我國刑期最長是多少
法律主觀:
有期徒刑最長刑期是十五年。有期徒刑是對犯罪分子剝奪一定時期人身自由,并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客觀:
《刑法》第六十九條 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執行有期徒刑。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執行完畢后,管制仍須執行。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并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我國新刑法規定有期徒刑最長刑期是多少年
法律分析:有期徒刑最長刑期是十五年。有期徒刑是對犯罪分子剝奪一定時期人身自由,并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六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條 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五條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九條規定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為多少年
有期徒刑是我國的主刑之一,與無期徒刑相比,在對犯罪分子判處有期徒刑的時候是必須要宣告判處的是多少年有期徒刑。根據每件案子的不同,有期徒刑的刑期也是不同的。那么,最高的年限是多久呢?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為多少年
1、一般情況下的有期徒刑期限,是6個月以上15年以下;
2、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2年期滿以后減為25年有期徒刑;
3、數罪并罰時,有期徒刑可以超過15年,但如果數罪的總和刑期不超過35年的,實際判處的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20年。如果總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25年;
4、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符合減刑條件的,也可以減為13年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的適用對象是哪些
1、長期徒刑的適用對象。長期徒刑一般適用于罪行比較嚴重,情節惡劣、人身危險性較大的罪犯。
2、中期徒刑的適用對象。中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圍較廣,適用面也較寬。在刑法分則中有不少犯罪以中期徒刑作為唯一的法定刑。
3、短期徒刑的適用對象。在刑法分則中,有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誹謗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破壞選舉罪、重婚罪、賭博罪、侮辱國旗、國徽罪等。
有期徒刑的執行場所和方式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如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等執行。同時凡是被判有期徒刑有勞動能力的犯罪分子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有期徒刑的刑期計算方式
有期徒刑刑期從犯罪分子實際開始執行刑法之日起計算。對于刑罰判決前已被采取刑事拘留等剝奪人身自由的羈押措施的,應當羈押一日抵刑期一日。
通過本文的內容介紹可以看書,某些情況下有期徒刑最高為25年,這點大家要了解清楚。此外對于有期徒刑也是最常見的判罰,對于一些適用的對象以及刑期的計算方式等等內容,大家都可以了解一下。
我國最高有期徒刑可判多少年
我國現行刑法規定有期徒刑最長期限為十五年,但是數罪并罰可達二十年,數罪并罰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可達二十五年。刑事處罰是違反刑法,應當受到的刑法制裁。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
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內將犯罪分子加以監管、剝奪其自由并實行勞動改造的一種刑罰。是刑法五種主刑中較重的一種。有期徒刑有三種情況:
有期徒刑最低六個月,最高不超過十五年;
數罪并罰執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過十五年,但不得超過二十年;
由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后減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過二十年。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監獄執行刑罰,凡有勞動能力的罪犯,應當參加勞動,除接受教育改造外,強迫接受勞動改造。
刑法中有期徒刑與無期徒刑的區別有哪些
1.期限不同。有期徒刑一般為十五年以下,數罪并罰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無期徒刑剝奪犯罪分子自由的期限是終身的;
2.刑罰的輕重不同。無期徒刑比有期徒刑重;
3.判決宣判前先行羈押的日期能否折抵刑期不同。有期徒刑,判決宣判前先行羈押的日期能折抵刑期。無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宣判之日起計算,判決宣判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后,執行有期徒刑,先行羈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五條規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九條規定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九條規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單個罪名有期徒刑最高多少年
單個罪名有期徒刑最高年限如下:
依照我國現行刑法規定,對于單個罪名的有期徒刑最高判處十五年,觸犯多項罪名的,合并執行最高可以判處25年。但要是存在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如數罪并罰、再犯新罪等等,那么有期徒刑最高刑期就可以達到二十五年,如果是單一的刑法要達到25年的話,都是死刑判處緩刑之后表現良好變為無期徒刑,相關法律提高了有期徒刑數罪并罰的最高期限。這對于一人犯數個嚴重犯罪的情形顯得過輕,難以做到罪刑相適應,修改后為根據數罪的總和刑期來判斷,如果總和刑期不滿35年的,數罪并罰最高不能超過20年,而總和刑期在35年以上(以上包括本數)的,數罪并罰最高不能超過25年。
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的意思是:
兩年之內沒有違法犯罪行為,且符合緩刑執行規定的兩年之后不用繼續服刑,如果自判決生效日起兩年之內累犯或者出現違法犯罪行為以及違反緩刑服刑規定的要履行完一年的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適用緩刑的犯罪分子必須是犯罪情節比較輕微,悔罪表現比較好,放在社會上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對于累犯不能適用緩刑。
綜上所述,單罪判處有期徒刑時,刑期在六個月到十五年之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五條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九條規定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刑法規定我國最長的有期徒刑是多久
法律分析:單個罪名的有期徒刑一般情況下不超過15年,數罪并罰的一般最長不超過25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五條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九條規定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六十九條 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執行有期徒刑。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執行完畢后,管制仍須執行。
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并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