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的立案標準(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的立案標準(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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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的立案標準(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的立案標準為行為人有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五畝以上的、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的以及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二十畝以上的等行為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八十條
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五畝以上的;
(二)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的;
(三)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二十畝以上的;
(四)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五)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轉讓、倒賣土地的;
(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