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節假日三倍工資怎么算
三倍工資計算公式:月工資基數÷21.75天÷8×加班小時數×300%。舉個例子,某人的一天工資是200元,如果是3倍工資,那么這一天的工資就是200×3=600。
節假日三倍工資是國家規定的,但是在很多地方,都不能實現,尤其是一些小公司。如跟電商有關的公司,很多時候,在節假日的期間,正好是公司忙的時間,別說想要三倍工資,就是想要休息,都不能夠滿足。而且還會存在加班現象,國家規定的是加班要支付雙倍的工資,可是很多時候,一些公司連加班費都不給,需要多加注意。
在一些大公司,則很少存在這種現象。尤其是在大城市,因為春節的關系,很多員工都需要回老家過年、陪伴家人,這個時候公司就會很缺人,其中有些職位是一直需要有人的,這個時候公司會告知員工入股上班有三倍的工資,對于很多人來說,會選擇回家過年;而對一些需要錢的人來說,則會選擇在公司上班,對這樣人來說,能拿到多一點的錢,才是他們更需要的。
【相關法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也就是說,法定節假日本是有薪日,勞動者即使在家休息不加班,也是有“1倍”工資的,加班的3倍工資基于加班行為產生,不應當包含本薪。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法定節假日加班費工資基數怎么算
您好,我國的法定節假日加班費工資基數標準為:
一、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原則確定:(一)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于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對月工資有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應按雙方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的月工資來確定;
2、如雙方對月工資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18條規定來確定正常工作時間的月工資,并以確定的工資數額作為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3、如按《勞動合同法》第18條規定仍無法確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數額的,對加班工資的基數,可按照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扣除非常規性獎金、福利性、風險性等項目后的正常工作時間的月工資確定;
4、如工資系打包支付,或雙方形式上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明顯不合常理,或有證據可以證明用人單位惡意將本應計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項目歸入非常規性獎金、福利性、風險性等項目中,以達到減少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數額計算目的的,可參考實際收入×70%的標準進行適當調整。 按上述原則確定的加班工資基數,均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
三、加班工資的計算公式: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 月工資÷21.75×天數×300%
法定節假日小時加班工資 = 月工資÷21.75÷8×小時數×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 = 月工資÷21.75×天數×200%
休息日小時加班工資 = 月工資÷21.75÷8×小時數×200%
平日延時加班工資 = 月工資÷21.75÷8×小時數×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