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含不含法定節假日(病假含不含法定節假日 陜西)
病假包含法定節假日嗎
病假包括雙休日、法定節假日。病假期間按自然日歷數連續計算,所以自然包括休息日。病假,是指勞動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勞動者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假期。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3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醫療期包括法定節假日嗎
法律分析:醫生開具病假條包括法定節假日。一、關于醫療期的計算問題。1、醫療期計算應從病休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如:應享受三個月醫療期的職工,如果從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該職工的醫療期應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間確定,在此期間累計病休三個月即視為醫療期滿。其他依此類推。2、病休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包括在內。
法律依據:《勞動部關于貫徹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1994年12月1日,我部發布了《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以下簡稱《醫療期規定》)后,一些企業和地方勞動部門反映,《醫療期規定》中醫療期最長為24個月,時間過短,限制較死,在實際執行中遇到一定困難,要求適當延長醫療期,并要求進一步明確計算醫療期的起止時間。經研究,現對貫徹《醫療期規定》提出以下意見:一、關于醫療期的計算問題。1.醫療期計算應從病休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如:應享受三個月醫療期的職工,如果從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該職工的醫療期應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間確定,在此期間累計病休三個月即視為醫療期滿。其它依此類推。2.病休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包括在內。二、關于特殊疾病的醫療期問題。根據目前的實際情況,對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24個月內尚不能痊愈的,經企業和勞動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實施《醫療期規定》時,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抓緊制定具體細則,并及時報我部備案。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病假期間法定節假日算在內嗎
法律分析:病假包括雙休日、法定節假日。病假期間按自然日歷數連續計算,所以自然包括休息日。病假,是指勞動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勞動者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假期。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病假扣除法定節假日嗎
法律主觀:
并且節假日 病假 都是不扣 工資 的,國家 法定節假日 都是帶薪休假的,依照《 勞動法 》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 喪假 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因此,法定節假日如果休假是應當被支付工資的,工資按照標準工作時間內工作的工資標準支付。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 病假工資 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所以,員工請病假的,用人單位是不能扣職工工資的,相反還需要支付員工在病假期間一定的工資。 病假工資支付標準:根據員工在本企業的 工齡 按下述比例支付 工齡不滿2年者,為本人工資60%; 已滿2年不滿4年者,為本人工資70%; 已滿4年不滿6年者,為本人工資 80%; 已滿6年不滿8年者,為本人工資90%; 已滿8年及8 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100%。 病假期間工資計算基準: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為計算基準,所有計件工人則以其過去三個月的平均工資為計算基準。但工人所有之工資不低于 最低工資 的80%,如果低于此標準的,以最低工資的80%計發。
法律客觀: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3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