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包括什么呢(什么是法定監護人包括哪些)



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包括什么呢(什么是法定監護人包括哪些)
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包括什么呢(什么是法定監護人包括哪些)
法律主觀:
根據《民法典》第二十七條規定,適齡兒童 法定監護人 有: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 村民委員會 或者民政部門同意。《民法典》第三十四條 第一、二款規定, 監護人的職責 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 民事法律行為 ,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四條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于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法律分析:法定監護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擔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的人,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其中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系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父母單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