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假日加班工資法律規定是多少(節假日加班工資的法律規定)
法定節假日工資是1+2還是1+3
可以這樣說。 因為根據 勞動法 規定, 法定節假日 期間 加班 的,按日常 工資 標準的三倍支付工資。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另外支付",因法定休假日屬有薪日,故加上本數,工作一日實際得4倍工資。法定節假日本是有薪日,勞動者即使在家休息不加班,也是有“1倍”工資的,加班的3倍工資基于加班行為產生,不應當包含本薪。
法定的公休日為104天/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并按下述規定方法計算加班工資: a.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b.加班工資的計算: 每天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實際工作時間-8小時)×小時工資×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資:日工資×200% 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日工資×300%。勞動者在節假日三倍工資的計算方式是: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法律依據:
根據《關于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第4條規定: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一般不安排補休。
節假日加班補助標準是多少?
節假日加班的話是平時工資的300%。如果是雙休日加班的話是按照平常工資的200%進行補貼。這是國家對于節假日加班的明確規定。任何工作單位都必須執行該項規定。不得拖欠員工加班費。
一、節假日加班補助標準是多少?
國家規定的加班費計算方法: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定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因此,對于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應當以不低于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而在5月2日、3日加班應當以公休日加班的標準給予雙倍支付工資。
日工資基數的計算方法為:月工資除以一個月計薪的天數,今年中國節假日調整后的月計薪天數為21天。
二、休息日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現實中很多企業對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存在認識上的兩種誤區,一是認為只要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用人單位就可隨意安排勞動者的工作時間,而無需支付加班工資;另一種看法認為,只要單位規定,就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規定,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必須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即用人單位無權自行決定實施這一工時制度。
在實行標準工時制和計件工時的情形下,依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而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的情形下,情況發生改變。這是因為按照《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職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屬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節假日時,要依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支付職工的工資報酬。”《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上班的話,必須得支付300%的工資,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往上增長。如果是在雙休日進行加班的話,必須要支付勞動者200%的工資。如果有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員工的加班工資的話,那么勞動者可以向法院進行申訴,或者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法定節假日加班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多少的工資報酬
法律主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150%*日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200%×日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300%*日工資報酬); 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100%帶薪)。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 1.75天 法定節假日加班的三倍工資的計算方式為:基本工資2 1.75天8小時*300%。
法律客觀: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