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對股權內部轉讓進行限制嗎(公司股權內部轉讓規定)
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有哪些?
因為股東之間股權的轉讓只會影響內部股東出資比例即權利的大小,對重視人合因素的有限責任公司來講,其存在基礎即股東之間的相互信任沒有發生變化。所以,對內部轉讓的實質要件的規定不很嚴格,通常有以下三種情形:
(1)、是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其股權的全部或部分,無需經股東會的同意。
(2)、是原則上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其股權的全部或部分,但公司章程可以對股東之間轉讓股權附加其他條件。
(3)、是規定股東之間轉讓股權必須經股東會同意。
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人合屬性,股東的個人信用及相互關系直接影響到公司的風格甚至信譽,所以各國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轉讓股權,多有限制性規定。大致可分為法定限制和約定限制兩類。法定限制實際上是一種強制限制,其基本做法就是在立法上直接規定股權轉讓的限制條件。股權的轉讓,特別是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轉讓,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方能有效。約定限制實質上是一種自主限制,其基本特點就是法律不對轉讓限制作出硬性要求,而是將此問題交由股東自行處理,允許公司通過章程或合同等形式對股權轉讓作出具體限制。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合伙企業內部股權轉讓的限制條件?
七八點股權設計:我國《公司法》72條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限制:(一)內部轉讓及其限制《公司法》第72條第1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這條規定很明顯地體現出有限責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從本質上看,有限責任公司是資本的聯合,但有限責任公司的資本聯合具有封閉性的特點,尤其是某些高科技企業,股東的選擇往往不是看資本的充裕程度,而是關注股東的財產狀況、個人能力和人身信賴。在有限責任公司內部的股東股權轉讓,并不會破壞公司的人合性基礎,因為雖然股東的出資比例和權利分配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但股東之間的信賴關系并不會受到損害。所以只要這種股權內部轉讓在比例、價格、時間等事項上達成一致,其他股東沒有干涉的必要。對于股權的內部轉讓,《公司法》沒有規定明確的限制,但該條第4款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本款規定應該是對前款規定的例外規定。這意味著公司章程可以對股東相互轉讓其股權作出限制。公司章程屬于公司自治規則,體現了股東的共同意志,只要不違背公司法和其他法律的強制性規范,就應當肯定其效力。因此,如果公司章程對股東相互轉讓股權做出了限制性規定,則股權轉讓不得違反該規定。從司法實踐上看,這一規定也是很有必要的。因為雖然股權內部轉讓并不會影響有限責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和股東之間的人身信賴關系,但卻涉及到股東出資比例和股東權力的重新分配,這意味著在公司內部話語權和股東地位的重新整合,進而影響到股東權益的實現。(二)外部轉讓及其限制由于股權的外部轉讓可能影響到有限責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因此,對于股東向外部第三人轉讓股權,公司法作出了嚴格限制。《公司法》72條對股權的外部轉讓規定了如下限制:1、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所謂“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是指股東人數的過半數,并不要求其他股東所持出資額也要超過半數。由于有限責任公司本身具有較強的人合性特征,股權的外部轉讓可能致使這種人合性喪失,從而危及公司的存亡。因此,公司法對股權的外部轉讓作了較多的限制。2、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這是對股權外部轉讓的形式要件的規定。《公司法》第72條第2款要求出讓股權的股東以書面方式征求其他股東的同意。如果股東沒有發出書面通知征求其他股東的同意,發生爭議時,則可能會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3、如果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復,則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公司法雖然對股東對外部第三人轉讓股權作出了限制,但是并不意味著禁止。若股東既不同意轉讓又不購買,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就喪失財產權可轉讓性的主要特征。4、第72條第3款規定,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本條確定了現有股東的“優先購買權“,所謂優先購買權,是指股權出讓人以外的股東,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轉讓的股權的權利。此種優先購買權是一種選擇權,股東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放棄。賦予股東以優先購買權,同樣是為了維護有限責任公司人合性的特點而做出的設計。但是,這種權利是以在“同等條件下“為限制的。這里的“條件“指股權轉讓方提出的對價,主要指股權轉讓的價金及其他附加條件,只有本公司其他股東購買出售股權的條件低于公司以外的受讓人所出條件時,才可以將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人。以上就是關于合伙企業股權轉讓協議書的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