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公司轉讓的規定是什么(擔保公司是什么意思)
公司擔保期間可以轉讓嗎
法律分析:不能,對外擔保,無論是物保還是人保,都不影響公司的轉讓。公司轉讓,實際上是股東對外出售股權,公司還是那個公司,執照也是那個執照,不同的是公司的股東換人了,一般是通過股東出售股權來完成公司的整體轉讓。如果是物保,那么公司要對該擔保物轉讓、出售時需征得債權人的同意或以出售的價款清償債務,才可以轉讓該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八十九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公司轉讓需要辦理什么手續
企業轉讓需要辦理的手續如下:
1、經股東會決議同意轉讓;
2、簽訂轉讓協議書;
3、填寫《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4、變更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和銀行信息。
公司轉讓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將其經營活動的全部(包括所有資產和負債)或其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轉讓給另一家企業(以下簡稱接受企業),以換取代表接受企業資本的股權(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東以其經營活動的全部或其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向股份公司配購股票。企業整體資產轉讓原則上應在交易發生時,將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全部資產和進行投資兩項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并按規定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第一百零四條 本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轉讓、受讓重大資產或者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的,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大會就上述事項進行表決。第一百零四條
本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轉讓、受讓重大資產或者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的,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大會就上述事項進行表決。
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轉讓或者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必須
第十六條【公司擔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第一百零四條本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轉讓、受讓重大資產或者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的,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大會就上述事項進行表決。
第一百二十一條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并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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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擔保公司轉讓流程,價格,注意事項?
關于融資擔保公司牌照轉讓相關事宜如下:
一、轉讓流程:
1、確認信息,確認基本信息符合要求;
2、簽訂協議:確認并簽訂委托協議付意向金;
3、盡職調查:收購方進場對轉讓方公司做盡職調查;
4、 正式協議:盡調沒問題開始變更,不符合要求退款或更換標的;
5、股權變更:盡調沒問題著手工商,稅務,銀行,社保等變更;
6、許可證變更:金融辦等股東,注冊地等變更;
7、 資料交接:交接公司所有材料。
二、盡職調查主要查詢內容:
1)目標公司無債權債務糾紛
2) 目標公司無不良銀行貸款
3) 目標公司無法院訟訴
4) 目標公司未拖欠員工工資
5) 目標公司不欠稅漏稅
6)目標公司主體資格及業務資質真實合法
7)目標公司在之前經營過程中未發生過集體擠兌現象
8)目標公司無監管處罰記錄
9)其他對目標公司經營造成重大影響的情形
三、市場價格:
具體要看注冊地,一線城市的價格比較高,偏遠點的價格低,但是牌照功能一樣的。
融資性擔保公司過戶要什么資料
1、營業執照:
(1)公司變更申請表(蓋章簽名)
(2)股東會決議(蓋章簽名)
(3)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蓋章簽名)
(4)營業執照正/副本
(5)新舊法人身份證原件加復印件加蓋公章,涉及到變更股權變更的要提交轉讓合同
2、代碼:
(1)代碼證正副本
(2)組織機構代碼申請表(蓋章)
(3)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蓋章)
(4)營業執照副本(蓋章)
3、國稅:
(1)國稅證正副本
(2)變更稅務申請表
(3)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加復印件)
(4)公司變更通知書(原件加復印件)
(5)股東會決議
(6)章程(或章程修正)
(7)新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8)所以復印件加蓋公章,涉及到變更股權變更的要提交轉讓合同
4、地稅:
(1)地稅正副本
(2)變更稅務申請表
(3)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加復印件)
擴展資料
融資擔保公司轉讓具體流程:
1、申請:企業向擔保公司提出貸款擔保申請。
2、考察:考察企業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抵押資產情況、納稅情況、信用情況、企業主情況,初步確定擔保與否。
3、溝通:與貸款銀行溝通,進一步掌握銀行提供的企業信息,明確銀行擬貸款的金額和期限。
4、擔保:與企業鑒定擔保及反擔保協議,資產抵押及登記等法律手續,并與貸款銀行簽定保證合同,正式與銀行、企業確立擔保關系。
5、放貸:銀行在審查擔保的基礎山向企業發放貸款,同時向企業收取擔保費用。
6、跟蹤:跟蹤企業的貸款使用情況和企業的運營情況,通過企業季度納稅、用電量、現金流的增長或減少最直接跟蹤考察企業的經營狀況。
7、提示:企業還貸前一個月,預先提示,以便企業提早作好還貸準備,保證企業資金流的正常運轉。
8、解除:憑企業的銀行還款單,解除抵押登記,解除與銀行、企業的擔保關系。
9、記錄:記錄本次擔保的信用情況,分為正常不正常、逾期、壞帳四個檔次,為后續擔保提供信用記錄。
10、歸檔:將與銀行、企業簽定的各種協議以及還貸后的憑證、解除擔保的憑證等整理歸檔、封存、以備今后查檔。
參考資料來源:韶關市金融工作局-融資性擔保公司變更、退出備案須知
公司轉讓需要什么手續
轉讓公司需要以下法定手續:1、轉讓當事人協商一致,依法訂立轉讓協議;2、編制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3、及時通知債權人,并在報紙上公告;4、依法辦理變更登記和轉讓公司的注銷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設合并。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條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