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工商備案的股權轉讓協議有效嗎(工商備案的股權轉讓協議金額錯了)
我想問一下沒進行工商登記的股權轉讓有效嗎
股權的取得不以工商登記為要件。但未辦理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在股權轉讓中,未辦理工商登記,首先是如何確定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只有轉讓方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才能將股權進行轉讓。其次,如果轉讓方是未經工商登記的股東,那么受讓方在受讓股權后也將難以辦理工商登記,雖然股權轉讓對雙方有效,但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沒有工商變更的私下股權協議有效嗎
法律分析:沒有工商變更的私下股權協議,只在公司內部股東之間協議有效。私下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如果沒有法律規定的無效事由,通常是有效的。但私下簽訂協議可能會影響到協議的履行。如果是股東之間私下簽訂股權轉讓協議,那么該協議不光有效,而且能夠辦理工商登記。如果股東和股東之外的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卻沒有通知其他股東,即便買方支付了股權轉讓款,也無法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此時這個股權轉讓協議是沒有辦法履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不在工商備案的股份協議有效嗎
法律分析:該合同無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條 現金入股是公司出資方式允許的范圍。如果是現金入股,需要將現金打入公司專門開立的驗資帳戶內,取得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證明。同時,公司股東會應該形成一份新的股東會決議,該決議因涉及增資,應該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股東的通過。
約定股權轉讓不辦理工商登記有效嗎
如果雙方明確約定某日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登記,到期不辦,承擔若干違約金,則約定有效。應當 支付違約金 。因為辦理工商登記變更是一項合同義務。股權轉讓,有些人認為股權在 股權轉讓合同 成立生效后轉移給受讓人,有人認為是記載于股東名冊后轉移,還有人認為是公示登記后移轉。事實上應在股權轉讓合同成立生效后轉移。工商登記是對外的公示效力,雙方約定此義務,應當履行。在此提醒:股權轉讓合同中約定“不辦理 工商變更登記 ”屬于無效條款。
股權轉讓未辦工商變更登記有效嗎
法律分析:只要股權轉讓合同不違反法律禁止轉讓的規定,就具有法律效力。無論是公司變更登記還是工商變更登記都不是股權轉讓合同的法定要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股權轉讓未進行工商變更登記有效嗎
有效。無論是公司變更登記還是工商變更登記,都不是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要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按照其規定。據此,股權轉讓人與受讓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在沒有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登記手續才能生效的情況下,他們的之間的股權轉讓也就發生了法律效力。所以,股東之間,股東與非股東之間進行股權轉讓可以直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只要股權轉讓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規定的轉讓條件,應當認定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股東名冊變更登記或者是工商變更登記,是在股權轉讓合同生效并履行后才可進行。如果股權轉讓合同未生效,就不可能發生股權轉讓的后果,股東名冊變更登記或者工商變更登記就不可能進行。股東名冊變更登記與工商變更登記,都是對股東轉讓股權的股東變更的公示。當事人未辦理變更登記的,并不影響當事人之間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股份轉讓協議,但是沒有變更工商有效么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未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是有效的。股權轉讓協議,如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且內容并未違反法律規定,即合法有效,雙方當事人均應依約嚴格履行。未進行工商變更手續,并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未辦理工商登記的股權轉讓是否有效
股權轉讓未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是有效的。
股權轉讓協議,如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且內容并未違反法律規定,即合法有效,雙方當事人均應依約嚴格履行。未進行工商變更手續,并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根據《合同法》第44條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據此,股權轉讓人與受讓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在沒有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登記手續才能生效的情況下,他們的之間的股權轉讓也就發生了法律效力。所以,股東之間,股東與非股東之間進行股權轉讓可以直接適用《合同法》。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雖然要求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但股東轉讓股權沒有按期進行變更登記,工商部門只是依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九條責令限期辦理或被處以行政罰款,但并不能夠否認新股東(受讓人)享有的股權。股東變更登記其實只是工商部門對公司進行的一種工商行政管理行為,它本身只具有確認股權轉讓的功能,而不決定股權轉讓是否有效。
工商登記只是種對外公示的行為,起到對抗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效力。
綜上所述,工商變更登記與否不影響股權轉讓的效力。
未辦理工商登記的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
法律分析:無論是公司變更登記還是工商變更登記,都不是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要件。只要股權轉讓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規定的轉讓條件,應當認定股權轉讓合同生效。股東名冊變更登記或者工商變更登記,是在股權轉讓合同生效并履行后才可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