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后股權轉讓該怎么做(公司分立和股權轉讓)
公司分立后一年內股權轉讓
法律主觀:
公司分立時股權怎么轉讓?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百八十條規(guī)定:公司分立時需對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并在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xié)議另有約定的除外。公司分立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另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五條規(guī)定: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所以當公司分立時,股東可以依據分立協(xié)議約定持有股權(財產)和承擔債權債務。但投票反對分立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xié)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決議通過起九十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xié)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公司分立后股權應如何轉讓
法律分析:公司分立后股權應當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轉讓。公司分立后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公司分立后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依法轉讓股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xié)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公司的股權轉讓需要什么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3、原股東會決議。(全體老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
主要內容:(1)轉讓雙方當事人、轉讓的股權份額及股權轉讓價格、受讓者,其他股東優(yōu)先受讓權利的行使情況等;(2)股權轉讓后公司的股本結構;
4、股權轉讓協(xié)議書。(轉讓雙方簽署,自然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蓋章)
主要內容:(1)協(xié)議雙方的名稱(姓名);(2)轉讓股權的份額及其價格;(3)轉讓的股權的交割日期;(4)股權轉讓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5)訂立協(xié)議的時間、地點、生效方式;(6)協(xié)議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內容(包括違約責任、爭議解決途徑等)。
5、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后的股東)決議。(全體新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
現在的公司股權轉讓辦理流程是什么?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公司股權轉讓辦理流程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2、變更營業(yè)執(zhí)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xié)議、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yè)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企業(yè)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辦理)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5、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公司股權變更所需資料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4、公司執(zhí)照正副本(原件)5、全體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6、股權轉讓協(xié)議原件(注明股權由誰轉讓給誰,股權、債權債務一并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股權轉讓細節(jié)1、在股權轉讓交易中,轉讓方為納稅義務人,而受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2、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并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后至企業(yè)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并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xù)。3、股權交易各方已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但未完成股權轉讓交易的,企業(yè)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時,應填寫《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應當禁止的股權轉讓行為《公司法》規(guī)定,股份公司的發(fā)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jiān)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職期間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資人在受讓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權時,必須對擬出讓股權的相關情況了解清楚。股權轉讓形式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這兩種形式在條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異。股權轉讓后及時辦理股權變更1、股權轉讓完成后,目標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并新加入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的姓名、住處、出資額等。2、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發(fā)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至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需要強調的是,變更登記的同時應提交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方式股權在本質上是股東對公司及其事務的控制權或者支配權,是股東基于出資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權利的總稱。具體包括收益權、表決權、知情權以及其他權利。1、股權轉讓形式: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這兩種形式在條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異。(1)內部轉股:出資股東之間依法相互轉讓其出資額,屬于股東之間的內部行為,可依據公司法的有關規(guī)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及出資證明書等即可發(fā)生法律效力。一旦股東之間發(fā)生權益之爭,可以以此作為準據。(2)向第三人轉股:股東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出資時,屬于對公司外部的轉讓行為,除依上述規(guī)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以及相關文件外,還須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對于向第三人轉股,公司法的規(guī)定相對比較明確,在第七十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該項規(guī)定的立法出發(fā)點是:一方面要保證股權轉讓方相對自由的轉讓其出資,另一方面考慮有限公司資合和人合的混合性,盡可能維護公司股東間的信任基礎。根據公司法的這一規(guī)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條的規(guī)定,外部股權轉讓必須符合兩個實體要件: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和股東會作出決議。這是關于公司外部轉讓出資的基本原則。這一原則包含了以下特殊內容:第一,以人數主義作為投票權的計算基礎。我國公司制度比較重視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采用了人數決定,而不是按照股東所持出資比例為計算標準。第二,轉讓方以外股東的過半數。2、股權轉讓實務操作方式:股權轉讓的實施,實踐中可依兩種方式進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實體性要件后,與確定的受讓人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使受讓人成為公司的股東,這種方式雙方均無太大風險,但在未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之前,應簽訂股權轉讓草案,對股權轉讓相關事宜進行約定,并約定違約責任即締約過失責任的承擔;另一種方式轉讓人與受讓人先行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而后由轉讓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實體條件,但這種方式存在不能實現股權轉讓的目的,以受讓人來說風險是很大的,一般來說,受讓人要先支付部分轉讓款,如股權轉讓不能實現,受讓人就要承擔追回該筆款項存在的風險,包括訴訟、執(zhí)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