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工資要上班后發嗎(產假工資上班多久后發)
產假工資要上班后發嗎
不是的,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月墊付,產假期滿結算。
1、參加了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經濟支付按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支付。生育津貼低于女職工生育期工資的,由所在單位補足差額;高于本人工資的,所在單位不得截留。
2、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所在單位按產假前正常出勤工資標準支付。
生育津貼由單位逐月墊付,產假期滿結算。
拓展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產假公司怎么發工資
產假公司先行發放工資。
女職工產假期間先行發放產假期間工資,就是固定的基本工資,不含獎金和與其它紅利補貼。待生育津貼申領到帳后,進行對比,如果已發工資低于生育津貼,那么公司將差額部分一次性補發,如果已發工資高于應該得到的生育津貼,也不再補扣差額部分。
產假工資發放的時間如下:
1、每月發放:按照基本的工資水平每月發放應得的基本工資,由于休產假,所以工資中不包括公司當月的紅利、獎金等福利;
2、全額發放:公司按照生育津貼的標準計算工資,率先全額發放,若后期申領的津貼具體數額低于已發放的,也不再扣除。
產假期間工資的發配情況:
1、從業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的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2、從業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不滿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本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3、從業生育女職工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如果用人單位未給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這里的工資應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應是女職工休產假之前的月工資標準。
綜上所述,如果員工的實際工資標準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公司應當按照員工的實際工資標準進行發放,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如果公司未按照規定支付女性員工的產假工資,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或者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產假工資是上班后才發嗎
產假工資不是上班后才發。
是休假期間發放。工資是勞動報酬,女職工產假期間不提供勞動,不享有工資,享受勞動保險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生育津貼,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后,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第六十三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一周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產假工資是上班后才發嗎
法律分析:照常按月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產假期間有工資嗎
女性生娃期間可以休產假,短的100天左右,長的有150多天,那么在這期間女性是否有工資呢,畢竟又沒有上班,下面來看看相關規定。
產假期間有工資嗎?
產假期間也是有工資的,一般是按照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然后再扣除社保中個人繳費的費用,就是發給休產假的女性的工資了,比如你在休產假,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是2000元一個月,個人繳納社保一個月400,那么產假期間每個月到手是1600元。
同時符合生育津貼領取條件的,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發放生育津貼。但是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不重復發放,參保人員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期間,用人單位不再發放工資。
休產假期間工資會按月發,至于生育津貼什么時候發,是看當地的規定了,在休產假期間,可以把相關的材料給公司,然后公司再給你申請生育津貼,大部分人是在產假休完之后再領取生育津貼的。
看完以上的介紹,相信大家對于產假期間有工資嗎這個問題有了更好的了解。產假期間,公司是不能辭退員工的,若是你遭遇了這個,可以申請法律保護的。
生育津貼必須回去上班才發嗎
生育津貼不是必須上班才發。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實際上生育津貼就是產假工資,只有單位員工可享受。生育津貼并非是上班才可以領取的,凡是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生育津貼申領條件:
1、本市戶籍(含農村戶籍)的生育婦女,無論在職或失業,參加過本市城鎮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建立個人賬戶的;
2、非本市戶籍的從業婦女,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且在單位工作、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五險)期間生育的;
3、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且用人單位連續為其繳費滿6個月以上。繳費以正常參保繳費時間為準,正常參保繳費前的補繳時間不能計算在內。
綜上所述,生育津貼指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生育津貼公司要求回去上班之后發合法嗎?
法律主觀:
生育津貼公司不給,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進行舉報。根據法律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法律客觀: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產假工資是每月發還是產假結束一起發
法律主觀:
休 產假 的 工資 肯定是按月發的,就是在休產假期間的基本工資待遇并不會受到影響。但是除了工資之外,女性職工還可以領取到生育津貼的,因為生育津貼是需要到 社保 局憑借 生育保險 辦理的,因此生育津貼都是在自己休完產假以后的一個月之內才能拿到手的。 《 女職工 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 女職工產假 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法律客觀: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職工休產假工資是按月發嗎?
休產假的工資肯定是按月發的,就是在休產假期間的基本工資待遇并不會受到影響。但是除了工資之外,女性職工還可以領取到生育津貼的,因為生育津貼是需要到社保局憑借生育保險辦理的,因此生育津貼都是在自己休完產假以后的一個月之內才能拿到手的。
一、職工休產假工資是按月發嗎?
工資是按月發的,生育津貼就要在產假休休完一個月以后才能拿到。如果單位沒有購買生育保險,則應該按正常發放工資時間發放,如果購買了生育保險,則需要去社保局辦理,一般要等到產假修完后1個月左右拿到。
(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三)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 30~60天(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延長生育假) 15天(難產)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并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于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行。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后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需要注意的是,各個省的計劃生育條例已經取消了晚育假,并延長了產假,各省產假增加的天數30-60天不等,具體產假的天數大家咨詢當地計生部門或者查詢地區計劃生育條例。
有些職工是擔心自己的產假全部休完了以后公司才會把工資一次性的計發,其實公司這樣做也是不合法律規定的,從女性職工開始休產假的那一天計算,到了發工資的時間,就應該把休產假的職工的工資正常的劃入指定賬戶中。不過在產假的不同階段,工資的發放標準是有差異的。
生育津貼必須回去上班才發嗎
生育津貼不是必須回去上班才發的。
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的生育津貼,是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墊付給個人,再由公司向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申請撥付生育津貼。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實際上生育津貼就是產假工資,只有單位員工可享受,所以生育津貼是按照規定發放的,不需要回去上班才發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產后女工申請生育津貼必須符合的條件
1、參加生育保險,且繳費期限符合參保要求。
領取生育津貼的基本條件是參加生育保險。生育保險是職工社會保險的一種,是強制性的。大多數用人單位已經繳納了社會保險,基本條件基本還可以。生育保險待遇遵循“當月支付,下月生效”的基本原則。只要你在一個月前參加了生育保險,下個月就有資格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2、合法生育。
生育津貼是參保職工依法生育后才能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合法結婚生育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重要前提。要求享受對象必須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辦理法定結婚登記手續,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