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沒有簽合同辭職不給工資怎么辦(上班沒有簽合同不發工資可以告嗎)
做了一年多,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最后辭職老板還不給工資怎么辦
沒有簽勞動合同不發工資的處理是:與用人單位協商、請求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一般情況下,不簽勞動合同的,應以工作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登記表、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錄音等證據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沒有簽合同辭職不給工資怎么辦
沒有簽合同辭職不給工資具體方法如下:
1、首先要證明你們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及拖欠工資的數額,證據包括: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證明等;
2、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么工作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登記表、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錄音等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3、對于惡意拖欠工資的行為,除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4、有了足夠的證據后可以先和老板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十五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申請勞動仲裁應提交的材料具體如下:
1、《仲裁申請書》。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
2、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等;
3、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復印件;
4、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訴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如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交其工商注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如被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地址、聯系電話等。
綜上所述,未簽勞動合同離職用人單位不給工資的,可以先與單位協商,不行就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再者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及訴訟。實踐中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勞動關系建立之日起滿一個月與勞動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對于雙倍工資的性質意見,認為雙倍工資屬于勞動報酬性質。
上班沒簽合同辭職不給工資怎么辦
法律分析:沒簽合同辭職不給工資,可以先和老板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十五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沒有簽合同辭職了不給工資怎么辦
沒有合同辭職不給發工資的處理方法如下:
1、向用人單位提出索賠。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書面索賠,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您的工資和相應的社會保險費用;
2、尋求勞動仲裁。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工資,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機構提出申請,要求仲裁機構介入解決爭議,仲裁機構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作出裁決;
3、尋求法律援助。如果索賠申請被拒絕,可以向當地的法律援助機構尋求幫助,法律援助機構將會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和代理服務。
辭職需要的手續如下:
1、寫辭職報告:需要向單位提交辭職報告,明確自己的辭職意向和辭職原因。辭職報告應當寫明辭職的日期、勞動合同的解除事由、解除方式、解除期限等相關內容,并簽字確認;
2、與單位協商解決:在提交辭職報告后,需要與單位進行協商,盡量達成解決問題的協議。可以協商解決工資、福利、假期等問題,并確定最后一天上班的時間;
3、辦理離職手續:在協商解決后,需要辦理離職手續。需要向單位提交離職申請書,并領取離職證明、工資清單、社保和公積金繳納證明等相關材料。
綜上所述,為了避免類似的情況發生,建議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前,確保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沒簽合同辭職不給工資怎么辦
法律主觀:
您好!關于“沒簽合同辭職不結算工資怎么辦”的回復如下: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且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對于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資料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勞動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只要證明雙方之間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以及被拖欠的工資,從勞動者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小飯店沒簽合同辭職不給工資怎么辦
小飯店沒簽合同辭職不給工資,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與老板協商:首先可以嘗試與老板協商,說明自己的情況,請求老板支付工資。
2、投訴舉報:如果老板仍然拒絕支付工資,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尋求幫助。
3、起訴:如果老板仍然拒絕支付工資,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老板支付工資。
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用人單位應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和用工資格;
2、勞動者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勞動者應當符合用人單位所需求的從業資格;
4、雙方當事人應當自愿達成協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欺詐、脅迫等違法行為。
勞動者不簽勞動合同的后果包括: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關系成立;
3、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
4、未簽勞動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
綜上所述,簽訂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通過協商達成一致,就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時間、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方面的事項建立起共同的勞動關系,并將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予以明確,以確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權益得到保護和實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生效】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上班沒有簽合同要走不給工資怎么辦
上班沒有簽合同要走不給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申請勞動仲裁的條件規定如下:
1、申請仲裁人應為勞動爭議的當事人;
2、當事人申請仲裁的事項是與勞動權利義務有關的勞動爭議;
3、當事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內申請仲裁;
4、當事人應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5、申請人不具有主體資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申請仲裁的主體不適格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書面裁決;
6、申請人與申請仲裁的爭議無直接利害關系,申請人不是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當事人,不予受理;
7、爭議內容不屬于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受案范圍的不予受理;
8、爭議不屬于本仲裁委員會的管轄的不予受理;
9、仲裁申請已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的時效的不予受理;
10、申請書及有關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遞交仲裁委兩份,申請人留存一份;
2、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并提交復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等;
3、勞動關系證明,如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工資發放情況證明、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工作證、出入證等材料及相應復印件;
4、被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申請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盡可能提交;
5、送達地址確認書,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書時應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寫明自己接收仲裁文書的詳細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系電話等內容。
綜上所述,勞動者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提交相應的材料,工作人員會對材料進行審核,根據具體的情況對用人單位做出相應的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辭職了老板不給工資怎么辦
法律分析:沒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和辭職時的經濟補償金,不發工資可以投訴到勞動局監察大隊,由其責令單位支付拖欠工資,并在解除勞動合同當日結清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沒簽合同辭職不發工資應該怎么辦?
未簽訂勞動合同而辭職時老板又不支付工資的,有以下幾種解決途徑:1、和老板協商解決。2、當地勞動局內設機構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回工資。該程序是專門為了解決勞資糾紛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費用。3、對仲裁結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訴。
根據現在的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勞動者在進入用人單位工作之前肯定是需要和用人單位簽訂一個勞動合同,用來保障雙方的一些權利和義務關系的。但是確實存在著不簽勞動合同的公司。因此,有人想知道沒簽合同辭職不發工資應該怎么辦?下面為大家介紹。
一、沒簽合同辭職不給工資怎么辦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并且應當及時足額發放工資。
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辭職時老板拒絕支付工資的,有以下幾種解決途徑:
1、與老板協商解決;
2、到當地勞動局內設機構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或向勞動監察機構進行投訴,由其責令用人單位改正。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申請勞動仲裁應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請書》。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
2、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等
3、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復印件;
4、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訴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如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交其工商注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地等情況);如被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地址、聯系電話等。
三、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的計算規則: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需要明確的是,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話,可能會對勞動者的權益受到一定的影響,因此這個時候最好積極的去找老板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話,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來進行仲裁,或者去行政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