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被父母拋棄還要贍養(從小被父母拋棄有義務贍養嗎)
被拋棄的子女有義務贍養生父母嗎
法律分析:被拋棄的子女,辦理合法收養手續后被他人收養的,該子女與其生父母關系消除,無需贍養生父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父母拋棄子女,子女需要贍養父母嗎
父母對送他人收養的子女不再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同樣,被收養的子女對生父母也沒有贍養的義務。
子女被他人收養后,雖然和生父母仍有血緣上的聯系,但是,他們之間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已經完全解除。父母對送他人收養的子女不再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同樣,被收養的子女對生父母也沒有贍養的義務。當然,如果被收養的子女自愿贍養生父母的,法律并不禁止。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母親從小拋棄孩子老了孩子有義務贍養母親嗎
法律分析:不符合免除法定贍養義務的條件,仍然需要贍養。
3種可免除贍養義務的情形:
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比如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的、或強奸女兒等行為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條 老年人與配偶有相互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的弟、妹成年后,有負擔能力的,對年老無贍養人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母親拋棄孩子老了還要贍養嗎
母親拋棄孩子老了仍然需要贍養,這種情況不符合免除法定贍養義務的條件分析如下:
3種可免除贍養義務的情形:
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比如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的、或強奸女兒等行為的。
贍養費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老年人基本贍養費;
2、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
3、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的護理費;
4、老年人的住房費用;
5、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
6、必要的保險金費用。
綜上所述,拋棄子女老了要求贍養這一問題首先這是合法的,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利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這是父母享有的一項法定權利,也是子女負有的一項法定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從小被母親拋棄了長大要贍養老人嗎
法律分析:不符合免除法定贍養義務的條件,仍然需要贍養。三種可免除贍養義務的情形:
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比如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的、或強奸女兒等行為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條 老年人與配偶有相互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的弟、妹成年后,有負擔能力的,對年老無贍養人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從小被遺棄長大后有贍養義務嗎
法律主觀:
有 贍養 義務。子女贍養扶助父母既是無期限的,也不得附加任何條件。子女不得以放棄 繼承權 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義務不因子女放棄繼承權而消除,也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更不能以 分家析產 為條件。
法律客觀:
根據《 民法典 》第1067條規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 贍養費 的權利。
一歲被媽拋棄的孩子:“你沒養我小,但我會養你老”,你怎么看?
自助者天助。
這是一個很溫暖的故事,關于親情、愛情與成長。
小宇半歲時父親去世,一歲多時母親改嫁、他被扔給了爺爺奶奶,無父無母的孩子很艱難地長大了,之后談了個女朋友,因為門不當戶不對,女朋友的父母各種嫌棄他,但他很努力的打拼,最終不僅贏得了岳父岳母的心,如今,他買了自己的房子,有了自己的小家,當再嫁的母親帶著小一歲的弟弟回來認親時,他糾結猶豫了一下,也認了,即便以后要他贍養親媽,他也愿意承擔,也會最盡大的努力承擔。他說,其實只要自己好好努力,困難都能過去,你自己主動站起來了,老天都會幫你。
【口述實錄情感系列】
01.
磕磕絆絆的長大,
感謝姑姑罵醒了我
我的成長經歷挺復雜的,半歲的時候,我爸生病去世了,一歲多一點,我媽再嫁,她覺得我是一個拖油瓶,想把我送人,我爺爺奶奶看不過,向她要了我,于是爺爺奶奶就成了我的依靠。而我媽,直到我長大成人,能自己掙錢,才想到來認我這個兒子。
爺爺奶奶帶我很不容易,因為家里還有兩個姑姑,一個叔叔,那時他們都還在讀書,一對農村老夫妻要供養三個讀書的子女和一個孫子,日子顯然很艱難。但我的姑姑叔叔們卻一直支持爺爺奶奶,他們齊心協力將我養大,我記得我的姑姑工作以后,每個月都會給我生活費,其實那時候她的工資很低,但為了我,我的姑姑叔叔們,寧愿克扣自己。
青春期的時候,我也很叛逆,尤其是無父無母的境遇,總是會被同學們議論,有一段時間我特別不聽話,還總是找各種理由找姑姑、叔叔要錢,然后有一天,我又一次找大姑姑要錢,大姑姑和小姑姑一起,狠狠的將我臭罵了一頓,我至今還記著她們的話——
你現在長大了,該自己養活自己了,我們把你養這么大,不管是爺爺奶奶,還是姑姑叔叔,大家都對得起你了,如果你想讓我們以后給你出錢修房子、娶老婆,那是絕對不可能的事,你的生活必須你自己掙,也只能由你自己掙。
那是我記憶中姑姑罵我最兇的一次,也是那一次之后,我開始好好反省自己,努力跟著師傅學手藝,我在心里暗暗發誓,我一定要把自己的生活掙出來,把自己的生活過好。
02.
一窮二白的愛情,
感謝老婆的不離不棄,感謝岳父岳母的嫌棄
24歲的時候,我遇到了我的老婆,我們倆好上了,但是我很忐忑不安,因為我是一個一窮二白的無父無母的窮小子,而她家,父母恩愛,家境小康,所以我們在一起的時候,她爸她媽對我除了嫌棄就是嫌棄,她爸很直接的說:
我就這么一個寶貝女兒,她從小沒有吃過什么苦,受過什么累,我認為她沒有毅力跟你一起吃苦,如果你們真的想走在一起,那你就掙一份你們的家業,我們是過來人,貧賤夫妻百事哀,如果生活太困苦,感情再好,也很難堅持。
雖然父母反對,但老婆依然堅定的和我在一起,她說,我看得中你這個人,錢我們可以慢慢掙,只要我們自己努力,房子會有,車子也會有,我們努力就好。
這一努力就是5年,5年里,為了能夠擁有一個屬于我們的小家,我努力的提升自己,努力的掙錢,終于,在我29歲的那年,我蓋好了自己的房子,3層樓,買了自己的車子,也攢到了一份不算豐厚的彩禮。
當然,這5年里我沒少被岳父岳母罵,只要我做的不好,岳父岳母就會毫不客氣的指出來,岳父更是會直接進行批評。老實說,那段時間我真的從內心里面有點怕他們,但是我也知道,他們也是為了我們倆好,既然我們倆堅持要在一起,那就一定要逼一逼,那我們先打好物質基礎,貧賤夫妻的日子,畢竟是可怕。
30歲的時候,我終于如愿娶到了我老婆,婚禮上,我哭了,我老婆哭,我岳父岳母也哭了,感謝老婆對我的不離不棄,感謝岳父岳母對我的鞭策。
03.
女兒教會了我成長,
面對回來尋親的母親,我原諒了他
婚后一年,我們有了女兒,有了女兒之后,我感覺我的人生一下發生了質的變化,為人父母4個字,說起來容易,做起來沉甸甸的,也就是這個時候,我答應了姑姑的勸慰——和我媽認親。
我媽將我扔給爺爺奶奶后,十七八年的時間,一次都沒看過我,更不要談關心我,用我小姑姑的話說,我只在還是奶娃的時候,穿過我媽買的襪子。但在我參加工作以后,我媽突然回來認親,還帶著一個小我一歲的弟弟。
說實話,我一直是排斥的,雖然姑姑叔叔們一直開導我說原諒她,最終我也勉強認了她,但我對她一直是淡淡的,毫無感情,而她對我,又是畏懼,又有些討好,還帶著一點世俗的勢力——她開始在我面前訴苦,讓我每年給她一點生活費。
沒有女兒之前,我每年也會給我媽幾千塊錢,但這是毫無感情的盡義務,從內心里我甚至很有些厭惡,瞧不起,但有了女兒之后,我突然理解她的不易了,也許她確實是一個不稱職的母親,但她也有她的難言之隱吧,慢慢的,心里的那份厭惡開始變成理解,甚至是同情,我和她之間的關系,也緩和了不少。
大概是看到我態度的轉變,這會有人對我說,
不要對你媽太好,這樣下去,將來他會找你贍養她的,她又沒有養你小,你憑什么養她老?你最艱難最孤獨的時候,她在哪里?不要讓她坑你。
如果是以前,這話我一定很愛聽,那現在我想通了,贍養她是我的義務,如果將來她需要我養她,我也會盡我的最大努力,雖然目前我的經濟條件并不好,但我想,只要我好好努力,養起我們這個小家,贍養她,也不會是什么大問題,努力做好自己,但求無愧于心吧!
我被父母拋棄了,我以后還要贍養他們嗎?
被父母拋棄的孩子,長大后應該認父母(贍養)的。
依據法律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拋棄自己的子女是違法的,所以,法律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如果不贍養自己的父母也是違法的,所以,法律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下面是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