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變成共同財產協議書(婚前財產婚后賣了再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
婚前財產如何變成共同財產
將婚前財產變共同財產的方式: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基于真實意思表示,依法采取書面形式,約定部分或全部婚前財產歸共同所有的,只要該約定不違反法律規定,即可自雙方簽字后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
要想將一方婚前個人財產變為夫妻共同財產,實踐中主要有以下三種方式:
第一種:簽訂財產協議
1、協議應采取卜埋春書面形式,僅作口頭約定,一旦訴訟面臨舉證困難的問題。
2、公證并非協議生效的前提條件,雙方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
3、協議簽訂后,為防止反悔,應盡快按照協議約定,能夠履行的盡快履行(辦理房屋、車輛登記過戶手續或者存款進行轉賬或者現金交付),以防夜長夢多。同時,在協議中約定違約金,一旦一方反悔,在離婚時另一方能得到相應的補償。
第二種:簽訂贈與協議
1、公證過的贈與合同不可撤銷,因此建議簽訂協議后盡快公證。
2、與財產協議一樣,簽訂贈與協議后應能夠履行的盡快履行。
3、如房貸尚未還清,房屋不能過戶,此時的贈與協議也不可以辦理公證,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也就是說,如果一方將房屋全部或者部分產權贈與另一方,在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因此,為了保護受贈與人的權利,贈與協議中最好約定撤銷贈與一方應承擔高額違約金,雙方可以約定如一方撤銷贈與,應支付相當于撤銷時該一方應得房屋份額市價的違約金。
第三種:產權證加名(以房屋為例)
1、未還清房貸的房屋,不可以加名。
2、加名的一方并非當然擁有一半產權。司法實務中,法院判決會綜合考慮婚姻存續時間長短、對房屋貢獻大小、購房出資比例、婚姻進程中雙方對家庭的貢獻度等綜合考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型耐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液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婚前財產公證協議書怎么寫?
婚前財產公證協議書范本,下面就來給大家詳細介紹:
1、婚前財產公證協議書范本首先需要寫上男女雙方的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等,并表示自愿簽署協議。2、其次可以對雙方的財產進行公證以及雙方在婚姻期間應盡的義務。3、最后雙方簽名蓋章即可。
婚前財產公證協議書范本(一)
甲方:,男,身份證號碼:乙方:,女,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欲在結婚前共同購買位于的房產一套,購買價格_____元,首付款:_____元。本著平等協商,公平自愿的保障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民法》、《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對該房產的所有權及其它事項約定如下:
一、上述房產為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因乙方的戶籍問題,暫將房產登記在甲方名下,但該房產的所有權為雙方共同共有,婚后亦作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二、首付款元,其中由甲方出資三十萬元,乙方出資三十萬元。剩余的___元向___借款。
三、該房產的貸款及第二條所述的債務,均作為雙方的共同債務。
四、乙方作為上述房產的實際共有人,對該房產享有與甲方一樣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權利,甲方不得以乙方非該房產證上示明的所有權人而干涉乙方享有上述權利。
五、在未經乙方的同意,甲方不能擅自以各種方式處分該房產,如:出賣、抵押、租賃等。
六、在雙方登記結婚后三個月內,甲方需配合乙方共同到有關部門將乙方的名字登記在房產證上。
七、甲、乙雙方均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簽署本協議是自愿行為,沒有受到任何人的脅迫。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起生效。
甲方:乙方:
二0__年月日
婚前財產公證協議書范本(二)
甲方:__乙方:__
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愿共筑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范圍:
甲方的財產有,住房一套(__市__區__路___號__居民小區_號,面積100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銀行存款30萬。
乙方的財產有,銀行存款兩萬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車一輛。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長城牌40寸液晶彩電一臺,海爾冰箱一臺,LG中央空調一套,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甲方住房歸甲方所有,甲方與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車歸乙方個人所有,存款歸甲乙共同共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后生效。
立協議人:___
甲方:__乙方:__
婚前財產公證協議書范本(三)
男方:姓名、年齡、身份證號:
女方:同上
男女雙方經自由戀愛相識談婚,并準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之規定結為夫妻。為明確雙方婚前及婚后財產的歸屬,債權、債務的享有與承擔,以及其他財產性權益歸屬及責任的承擔,以保障婚后生活的和睦相處、恩愛互助,經雙方平等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的范圍及歸屬
男方的婚前財產有:
1.位于______________的房屋
2.于_______銀行的存款,此款項若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應予以返還
3.于_______證券交易所股票
4.債權、基金等其他財產性權利
5.牌號為_______的車
女方的婚前財產有:同上?
二、婚前、婚后財產的范圍及歸屬
1.上述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2.婚后財產的各自收入所得歸各自所有;
3.婚后來源于各方親屬的贈與、繼承所得,不論是否明確歸哪一方所有,均根據來源歸各自所有。
4.婚前由一方購買,婚后繼續由雙方共同供款還貸的物業,該物業產權已署一方名字的,不再增加另一方名字,同時根據雙方投資比例享有該物業,即婚前投資部分由方享有,婚后共同供款還貸部分,按每人承擔比例享有該物業。
三、債權、債務的享有與承擔
1.婚前各方名下的債權、債務歸各方享有與承擔;
2.婚后因婚姻生活產生的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3.婚后因各方名下的投資,不論所得是否用于婚姻生活,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均由各自承擔。
四、共同生活基金的設立
由于雙方的婚前、婚后財產所得主要歸各自所有,為保障婚姻生活的和順進行、應付日常生活開支及小孩撫養費用的需要,同時考慮到男方的收入高于女方,雙方一致同意:男方出資萬元(如8萬),女方出資萬元(如2萬),作為日常生活基金。此基金由女方管理,生活及撫養費開支從基金中支付,不足時按4:1的比例填補。五、本協議自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之日起開始生效。
男方:女方:
簽署日期簽署日
婚前財產公證協議書范本(四)
男方: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_____。
女方: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_____。
男女雙方準備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履行結婚登記手續,雙方都愿共筑愛巢,白頭偕老。但為了預防今后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在婚前就各自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的范圍
(一)男方的婚前財產如下:
1、坐落于_____處的房地產,面積為_____平方米,房地產權證號:_____;
2、貨幣存款人民幣_____元;
3、股票:_____;基金:_____;
4、牌號為_____的車輛_____輛;
5、知識產權收益:_____;
6、債權:_____;
7、其他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_____元。
(二)女方的婚前財產如下:
1、坐落于_____處的房地產,面積為_____平方米,房地產權證號:_____;
2、貨幣存款人民幣_____元;
3、股票:_____;基金:_____;
4、牌號為的車輛_____輛;
5、知識產權收益:_____;
6、債權:_____;
7、其他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_____元。
二、婚前財產的歸屬
1、上述第一條的婚前財產歸男女雙方各自所有;
2、婚前由一方購買的物業(下稱“該物業”),婚后仍需供款還貸的,貸款解讀婚姻法結婚須知結婚登記收養撫養財產繼承離婚財產分割部分視為男女雙方各自的債務,由各自的收入所得還貸,該物業的權屬不變。
如該物業婚后由雙方共同供款還貸,則按雙方各自的還貸比例享有該物業,該物業產權已署一方名字的,不再增加另一方名字。
三、婚后財產的范圍及歸屬
1、婚后男女雙方的各自收入所得歸各自所有;
2、婚后男女雙方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所得,均歸各自所有。
3、無論婚前或婚后,男女雙方以各自財產投資所得的收益,均歸各自所有。
四、債權、債務的享有與承擔
1、婚前各方名下的債權、債務歸各方享有與承擔;
2、婚后因婚姻生活產生的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3、婚前或婚后因各方名下的投資,不論所得是否用于婚姻生活,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均由各自承擔。
五、共同生活基金的設立
由于雙方的婚前、婚后財產所得主要歸各自所有,為保障婚姻生活的和順進行、應付日常生活開支需要,方一致同意:男方出資_____萬元,女方出資_____萬元,作為日常生活基金。此基金由女方管理,生活費開支從基金中支付,不足時由雙方共同填補。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之日起開始生效。
男方:女方:
簽署日期簽署日期
婚前財產愿意共有財產協議書
夫妻雙方可以就婚前財產的所有權進行約定,只要無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此約定合法有效。
婚姻法中規定婚前財產屬夫妻之一方所有,相關規定如下: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引者注:此處十七、十八條即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多數情況屬共有,婚前財產及其它一些符合條件的屬一方所有)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