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有的份額約定不明(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約定不明)
房產共有沒明確份額怎么辦
法律分析:第一、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第二、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需注意的是,這里所謂的份額,是指各個共有人對其所有權在分量上應享有的比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零三條 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第三百零四條 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應當分擔損失。
第三百零五條 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民法典對于房屋共同共有的份額
共同共有房產的份額需要參照共有物的分割規則,即首先通過協商的方式進行房產的分割,而在分割時,應先確定各共有人的所有權份額,使共同共有轉變為按份共有,然后按按份共有的方式進行分割,還需要確定各所有人的份額,應本著協商一致的原則,各所有人均應本著團結和睦、互助互讓的精神進行協商,以求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在協商之余,如果法律對此有特別的規定,則共有房產的分割按照其特別規定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零二條 共有人對共有物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額負擔,共同共有人共同負擔。 第三百零三條 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協議分割是指按份共有人經協商一致,通過書面、口頭或其他方式達成協議,依據各共有人應得份額,分割按份共有的房屋。實踐中,房屋分割協議屬于無名合同,標志著共有關系的結束,這不同于《民法典》三百零一條共有人對于共有財產重大事項須三分之二以上份額同意的表決規則。房屋分割協議,需經全體共有人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如果按份共有人沒有依約履行,其它共有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按份共有人履行房屋分割協議。
實踐中,如果共有人不存在房屋分割協議或者無法達成房屋分割協議,又存在分割必要和分割事由時,按份共有人只能通過訴訟等裁判方式請求分割房屋,即請求實物分割、折價分割、變價分割等。
按份共有人在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可以
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
《民法典》(20201月1日生效)第二百九十八條 【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第三百零八條 【按份共有的推定】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條 【按份共有人份額的確定】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物權法>> 對共有財產所有權份額約定不明的情形是如何界定的
第九十六條 共有人按照約定管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章 共有
第九十三條 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第九十五條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第九十六條 共有人按照約定管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十七條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九十八條 對共有物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額負擔,共同共有人共同負擔。
第九十九條 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第一百條 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并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應當分擔損失。
第一百零一條 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一百零二條 因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系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內部關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約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額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按份共有人,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
第一百零三條 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
第一百零五條 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的,參照本章
按份共有中在確定共有份額時,共有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該如何處理
按份共有中在確定共有份額時,共有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時,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零三條 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七條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九十八條 對共有物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額負擔,共同共有人共同負擔。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共有關系不明確的,應如何處理?
現實問題
鐘某與賈某是男女朋友,在戀愛期間,鐘某出資50萬,賈某出資25萬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打算作為婚房,產權證上只有兩人的名字并無寫明比例。后雙方因為性格不合分手,需要分割該房屋,鐘某主張自己出資是賈某的一倍理應按照出資分割,賈某認為房產證上并未寫明出資比例所以應當一人一半,雙方爭執不下。那么,法律對此是如何規定的呢?
律師解答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因此,對于鐘某與賈某來說,雙方只是戀愛關系還沒結婚,對于房產的擁有應當是按份共有,雙方所享有的份額按照出資比例,所以鐘某享有的份額為賈某的兩倍。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零三條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條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