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判決后上訴多久有結果(中院判決后不服要向哪里申訴)
民事訴訟上訴到中院多久開庭?
一般會在三個月內(nèi)開庭審結。《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規(guī)定: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nèi)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nèi)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一、民事訴訟上訴到中院多久開庭?
民事訴訟不服第一判決上訴后三個月內(nèi)開庭審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規(guī)定: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nèi)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nèi)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nèi)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jù),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作出終審裁定。
二、民事案經(jīng)中院終審可上訴到高院嗎
我國實行二審終審制,故終審判決不得上訴。
民事訴訟法147條規(guī)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nèi)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nèi)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期限應從判決書裁定書送達當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決書裁定書不能同時送達當事人的,上訴期限從各自收到判決書,裁定書之次日起算。
三、民事上訴在一審法院還是去中級法院
1、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是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法律依據(jù):《民事訴訟法》(2012修正)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四、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是訴訟的基本類型之一。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審理解決民事案件的活動以及由這種活動所產(chǎn)生的訴訟關系的總和,特點:
(1)民事訴訟既包括法院依法進行的審判活動,也包括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進行的訴訟活動,在這些活動中法院和各訴訟參與人之間發(fā)生訴訟法律關系;
(2)法院的審判活動對民事訴訟的開始、發(fā)展和終結具有決定性作用,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活動則對民事訴訟的開始、發(fā)展和終結具有很大影響;
(3)民事訴訟的整個過程,圍繞解決民事糾紛這一基本任務,由若干各有其中心任務的階段組成,同時各個階段相互銜接,依次連續(xù)進行。對民事訴訟的涵義,國外訴訟理論有不同學說。大陸法系國家一般認為,民事訴訟是法院根據(jù)當事人請求保護其私法上的權益的程序。英美法系國家對該問題不甚重視,較少明確解釋。
當公民與他人發(fā)生了糾紛事件后,也是可以通過訴訟等方式來解決,一般情況下需要提交民事訴訟狀以及證據(jù)至法院,那么法院會根據(jù)雙方的具體情況以及相關證據(jù)做出最終的判決,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認同時,也是可以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的請求,以此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財產(chǎn)糾紛上訴到中院要開庭多少次才有結果?
一般開庭一次,甚至不開庭,在三個月之內(nèi)就會有結果。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第一百六十九條規(guī)定: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jīng)過閱卷、調(diào)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jù)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
上訴案件到中院多久能判決
民事訴訟上訴開庭后兩個月內(nèi)時間下判決。
上訴的形式要件是指當事人上訴應具備法定的程序上的條件,具體包括如下:
1、合格的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上訴人和被上訴人包括:一審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共同訴訟人,代表人訴訟中的代表人和被代表的成員以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一審判決其承擔民事責任的無獨立請求權人。另外,如果一審案件的雙方當事人和第三人都提起上訴的,均為上訴人;
2、必須在法定的期限內(nèi)提起上訴。對判決提起上訴的期限為15日,對裁定提起上訴的期限為10日。上訴期間以當事人收到判決書、裁定書的次日起計算。當事人分別接到法院裁判書的,以各自收到的時間分別計算上訴期,當事人在各自的上訴期內(nèi)享有上訴權。共同訴訟人上訴期的計算,也取決于共同訴訟的種類。必要共同上訴人的上訴期限,應以最后收到裁判的共同訴訟人上訴期限,裁判才發(fā)生法律效力;非必要的共同訴訟人的上訴期限,由于可以獨立行使上訴權,應各自計算,以各自的上訴期滿為準;
3、應當交上訴狀。當事人行使上訴權提起上訴,目的在于請求第二審人民法院通過審判活動撤銷或者變更一審法院的裁決,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于這一重要的訴訟活動,當事人必須認真對待。因此,不能僅僅口頭表示,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向原審人民法院或第二審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以表示上訴的嚴肅性。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七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nèi)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根據(jù)第一百五十九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作出終審裁定。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作出終審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