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未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如何處理(離婚隱瞞夫妻共同財產怎么處理)



離婚時未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如何處理(離婚隱瞞夫妻共同財產怎么處理)
離婚時未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如何處理(離婚隱瞞夫妻共同財產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
離婚時有未分割房產的,夫妻雙方協議分割房產。離婚時發現有應當在離婚時分割而未分割的財產的,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重新分割,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三條
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法律分析:離婚后存在夫妻財產沒有分割的處理方式是請求重新進行分割。根據法律規定,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分析:離婚后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方式是可以請求重新分割財產。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三條 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