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如何處理(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怎么分割)



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如何處理(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怎么分割)
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如何處理(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怎么分割)
法律主觀:
(一)雙方協商決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二)男女平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第二款: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四)給予補償的原則。,《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五)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離婚時,共同財產的分割方法是:,(一)協商處理。在離婚時,男女雙方有權根據雙方的意愿,自主決定財產的歸屬權。雙方可以約定共同財產歸其中一方所有,或者由雙方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分割。,(二)由人民法院根據相關原則判決。如果男女雙方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由此可見,男女雙方離婚時,對于共同財產的分割,首先應當由男女雙方根據意思自治原則依法自行協商解決。如果無法協商,則由人民法院依據相關原則進行判決。,如有約定且約定不違反法律規定,按照約定分割共同共有財產如無約定,除卻法定屬于個人所有的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同時由法院根據財產情況,照顧子女和婦女權益的原則分配。對于在離婚時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對于有上述行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司法實踐中關于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得具體闡述離婚不僅是夫妻法律關系的解除,也是雙方財產關系的解除。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法律分析:夫妻對共有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對于協議不成的,一般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顧子女以及妻子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根據該條的規定,夫妻之間的協議應優先于共同財產。有協議的,按照雙方協議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