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什么情況能解除合同
保險公司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合同成立,保險人即不得隨意解除合同。但是,依照《保險法》的規定,保險人在下列情況下有權解除保險合同: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在未發生保險事故的情況下,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要求保險人支付保險金,在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增加,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保險公司是否可以單方面終止合同
一、保險公司是否可以單方面終止合同?
1、投保人故意或重大過失未如實告知保險標的和被保險人情況,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其他情況下,保險公司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五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的規定,保險公司是不能單方面終止合同的。
二、客戶單方面終止合同,違約金該如何賠付?
客戶單方面終止合同,屬于單方違約,應該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合同未明確規定違約責任,但是合同一方交納了定金,則交納定金方違約,對方不退還定金,接受定金方違約,則雙倍返還定金。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下列情況中,保險公司可以解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的是( )
【答案】:B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保險公司不得解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但是,投保人對重要事項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除外。投保人隱瞞該機動車歷史事故屬于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因此,保險人以解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
保險公司解除保險合同的條件
法律分析:保險公司解除保險合同的條件:(1)投保人故意或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種保險價格承保時;(2)投保人、被保險人未履行維護保險標的的義務;(3)被保險人未履行危險增加通知的義務;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六條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哪些保險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一、哪些保險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1、以下情況可以解除保險合同:
(1)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2)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在未發生保險事故的情況下,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要求保險人支付保險金;
(3)在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增加,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
(4)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七條
未發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外,不退還保險費。
保險事故發生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以偽造、變造的有關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程度的,保險人對其虛報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規定行為之一,致使保險人支付保險金或者支出費用的,應當退回或者賠償。
二、保險合同的主體有哪些
保險合同的主體分為以下三種:
1、保險合同當事人。保險人和投保人;
2、保險合同關系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
3、保險合同輔助人。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
什么情況下保險人可解除合同
一般情況下,合同成立,保險人即不得隨意解除合同。但是,依照《保險法》的規定,保險人在下列情況下有權解除保險合同: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在未發生保險事故的情況下,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要求保險人支付保險金在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增加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
保險事故發生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以偽造、變造的有關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程度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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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同在什么條件下解除
一、保險合同在什么條件下解除
1、保險合同符合以下條件可以解除:
(1)投保人故意或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的;
(2)未發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請求的;
(3)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
(4)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約定的年齡限制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五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
二、保險合同有哪些
保險合同有以下幾種:
1、有償合同。保險合同一方享有一定的權利而必須償付一定對價的合同;
2、雙務合同。投保人和保險人都享有權利和義務;
3、射幸合同。合同的效果在訂約時不能確定的合同,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給付義務,而只有當合同中約定的條件具備或合同約定的事件發生時才履行;
4、附和合同。內容不是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協商擬定,而是由一方當事人先擬就,另一方當事人只是做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而不能就合同的條款內容與擬訂方進行協商的合同。
5、誠信合同。由于保險雙方信息的不對稱性,保險合同對誠信的要求遠遠高于其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