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保不買養老保險(公司社保不買養老保險違法嗎)
公司買社保為何不買養老保險
法律分析:社保中包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大病保險,意外保險。就是所謂的五險,也就是說上了社保就不需要單獨上養老保險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公司買社保為何不買養老保險
社保中包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大病保險,意外保險。就是所謂的五險,也就是說上了社保就不需要單獨上養老保險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條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所以公司買社保可以不買養老保險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這就意味著私企需要為員工繳納社保,其中就包括養老保險。當然,并不是交過養老保險就意味著退休后有退休金,要領取退休金,還需要滿足領取條件。
企業不買養老保險怎么辦
法律主觀:
企業不給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的,職工可以與企業協商處理;如果企業拒絕繳納的,可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補繳,并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對其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法律客觀:
1、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首次參加養老保險的企業,需攜帶《營業執照》、批準成立的文件或其它執業證件、《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近期《職工工資發放表》、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存檔機構的存檔證明,到養老保險科辦理登記手續。新參保單位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石家莊市社會保險登記表》和《社會保險登記證》復印件及相關證件資料,到地稅局辦理社會保險繳費登記手續,并到商業銀行長征街支行開繳費賬戶。2、企業申報養老保險程序企業需按月申報養老保險,并按以下要求到養老保險科辦理手續。(1)職工有增減變動時,需填寫《建立表》、《恢復表》、《中斷表》,并攜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轉移單等相關資料;(2)職工繳費工作變動時,要填寫《職工繳費工資表》;(3)企業填寫《月申報表》,業務員核定蓋章,由企業持《申報表》到橋東區地稅局繳費。3、企業退休待遇審批程序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企業攜帶擬定退休人員檔案、《養老保險手冊》(退休職工本人在《養老保險手冊》上逐年簽字)、身份證復印件,到區勞動局認定、審核后領取《退休審批表》,再到區社保局養老保險科辦理審批手續。
上班單位不交養老保險怎么辦
法律主觀: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五大險中最重要的一個,如果沒有及時購 買養老保險 ,員工退休后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基本生活保障。那么,單位如果不給買養老保險的該怎么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 基本養老保險 費,用人單位如果無故不繳納的,就是屬于違法的,如果單位有這種情形的,建議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此外,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有糾紛的,勞動者還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 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 個體工商戶 、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 靈活就業人員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2.《勞動法》第一百條規定,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 社會保險費 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3.《 勞動爭議仲裁 調解法》 第四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客觀:
《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