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薪酬補充協議(勞動合同薪酬補充協議不給員工,不承認有補充協議)
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是否有法律效應
法律主觀:
勞動合同的補充協議如果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協商一致后訂立的,具有法律效應。除雙方依法另有約定外,自雙方當事人均簽字或者蓋章后,該補充協議生效。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補充協議很多人不了解,在什么情況下需要擬定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第一,需要補充勞動合同的情況。
1.用人單位自雇用之日起一個月以上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每月向勞動者支付兩倍的工資。
在什么情況下需要補充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從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第二天到滿一年前的第八十二條的規定,每月向勞動者支付兩倍的工資。而且,自自用之日起一年后的一天,被認為已經與勞動者簽訂了沒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必須立即與勞動者補充書面勞動合同。
3.勞動者未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雇主每月向工人支付兩倍工資的開始時間是雇傭日起一個月后的第二天,截止時間是補充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天。
二、雇主補充勞動合同后,如果符合一定情況,應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條規定:“用人單位自雇用之日起一個月以上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每月向勞動者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充書面勞動合同。
根據該規定,用人單位若不及時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僅要及時與勞動者補充勞動合同,而且不能免除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支付雙倍工資的義務。
續約勞動合同是雇主違法操作后的補救措施,但不能認為只要補充勞動合同就不會承擔法律責任。(威廉莎士比亞、溫斯頓、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發生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的情況后,即使得到補充,也不能逃脫支付雙倍工資的處罰。用人單位出現勞動合同管理漏洞后,應及時重新簽名。
勞動合同先簽名后,單位再補充工資等,合法嗎?
在一般情況下,勞動合同應該是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的協議,雙方在簽署之前應該已經就合同的內容進行了溝通和確認,以確保合同內容完整、準確、合法。因此,如果單位在簽署勞動合同之后又補充了工資等內容,需要征得您的同意并簽署補充協議,否則這種行為可能被視為違反合同法的規定。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應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因此,在簽署勞動合同時,應該仔細閱讀合同內容,確保自己理解并同意其中的所有條款和條件。如果發現合同中存在不合法或者不合理的條款,可以與單位進行協商,或者尋求法律援助。
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書是否一式兩份?
補充協議也是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應當一式二份。
合同中的內容如果顯失公平,你有權拒絕簽署。但是,一旦你簽署了合同,除非合同內容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而無效,否則,合同將產生法律約束力,你必須遵守合同約定。
可以拒簽公司的勞動合同補充協議嗎?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雙方約定權利和義務的法律文件,具有約束力。補充協議是對勞動合同的進一步補充或修改,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情況下,勞動雙方在簽訂補充協議之前應當進行充分協商和溝通,確保達成一致。如果您對公司的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有異議,您可以嘗試與公司進行溝通,表達您的意見和需求,并尋求解決方案。
如果您認為補充協議存在違法或不合理的內容,您可以咨詢相關的勞動法律專業人士或勞動監察部門,了解您的權益和可行的解決途徑。在處理勞動合同或補充協議的問題時,建議您咨詢專業人士或法律機構,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保護。
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是從合同嗎
法律主觀:
甲方:乙方:乙方工號: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于年月日訂立了《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勞動合同》),在此基礎上,就《勞動合同》中未約定的有關勞動關系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如下:一、工作考評的相關規定1.1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合理調整其工作職位、崗位、工作地點的決定。1.2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工作實績考評,并依據考評結果給予相應的職位和待遇;甲方可以依據考評決定是否對乙方進行晉升、加薪等的獎勵和進行撤職、降級、降薪等的處分。二、保密條款2.1下列內容屬于甲方商業秘密范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1)乙方從甲方獲知的已經或將要用于(包括尚未公開的)行業或業務中的技術信息與經營、管理信息;(2)甲方的業務模式、操作流程以及與業務、管理有關的合同、客戶信息、文字資料、管理制度、表格、單證、工作標準、工作程序、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等業務相關資料;(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4)其他雙方本著誠實、合理原則認為應當是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與經營信息。2.2乙方的保密義務:(1)乙方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在其他與甲方相同或相近業務的單位從事第二職業;(2)乙方保證在甲方工作期間使用任何知識均與前受聘單位無關,乙方承擔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務,均不會侵犯前受聘單位的商業秘密。(3)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與公司任何產品或服務有關的任何資料,包括已知的或尚未公開的有商業價值的資料;(4)乙方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秘密;(5)乙方不得允許或者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6)乙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銷毀、修改甲方的技術資料,包括電腦資料、檔案、程序等有商業價值的資料,不得攜帶上述資料外出使用或保管。(7)乙方離職時,應當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資產,包括記載著甲方上述商業秘密的一切載體。2.3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 承擔違約責任 ,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 承擔侵權責任 。2.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包含了保密費用。員工離職后承擔的 商業秘密保護 義務,不以得到任何額外補償為條件。三、公司制度的執行3.1乙方承諾嚴格遵守公司已發布或今后將發布的所有規章制度,并嚴格按公司確定的標準、流程及權限操作執行,不越權或違反流程處理任何事項,乙方有超越權限或違反制度、流程行為的,須接受各項制度、流程配套考核辦法的考核,甲方視其嚴重程度有權無條件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3.2本協議所指的制度流程的發布形式可以是書面形式發布,也可以是通過公司信息辦公系統(OA辦公系統)發布的,包括但不限于:質量類制度流程、法務類制度流程、資金類制度流程、資產類制度流程、行政類制度流程、人事類制度流程、其他業務性制度流程等。3.3乙方是否越權或違反制度流程處理事項的依據除留有乙方簽名的書面依據及其他證明是乙方所為的有效證據之外,還包括以乙方身份在甲方各信息系統(包括但不限于現有的OA辦公系統、資金管理系統、人事工資管理系統、合同管理系統、檔案管理系統、銷售管理系統、倉庫管理系統等及今后建立并使用的信息系統)中的處理記錄。乙方有義務保護好其在各信息系統中使用的用戶密碼,如有密碼泄露等原因而致使他人以乙方身份在系統中處理相關事務的,則其責任仍由乙方自行承擔。3.4乙方在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 應忠于甲方公司,維護甲方利益,始終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不私自收受客戶、業務單位或結算人員的錢財禮品,不得發生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若被查實存在私自收受客戶單位錢財禮品等而損害甲方利益行為的,無論金額大小,乙方的月度績效工資、年終獎、分紅均予取消,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同時,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四、工資組成和發放4.1工資的組成(1)員工月薪是指公司按員工出勤情況和月度考核情況,每月支付給員工的薪酬。對于年薪基數小于人民幣5萬元的員工,其月薪為年薪基數的90%/12;對于年薪基數大于人民幣5萬元(含)的員工,其月薪為年薪基數的70%/12;公司另有規定的,月薪按另行約定的比例執行;銷售系列(含招商)的員工,看看 解除勞動合同 。月薪按照底薪加提成的方式發放。(2)員工月薪由月度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構成,基本工資為月薪的70%,績效工資為月薪的3
法律客觀: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企業自己修改或補充勞動合同協議合法嗎
如果在和勞動者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是合法的。
修改勞動合同或者補充協議都屬于勞動合同的變更,需要勞動合同的主體同時通過才有效。單方面修改補充,對勞動者是沒有約束力的,勞動者仍按照原勞動合同執行。如果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按照修改后的執行,那么勞動者可以去去當地區縣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免費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有沒有關于試用期補充協議的范本提供一下?
以下是我公司的補充勞動合同,供你參考!
補充勞動合同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簽訂如下補充勞動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培訓
1、甲方組織乙方參加專項培訓的,培訓費用由甲方支付。甲方同時按規定支付培訓期間的工資及其它福利待遇。但乙方未能取得培訓機構的合格證書的,培訓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也不向乙方支付其培訓期間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2、乙方參加甲方指派的專項培訓,取得相關合格證書后,必須回甲方單位工作滿壹年。工作未滿壹年辭職的,或被甲方辭退、開除或除名的,乙方應向甲方雙倍賠償其在學習期間甲方為其支付的全部費用,并賠償甲方的損失。
二、保密條款
1、乙方在工作過程中接觸到的涉及甲方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都屬于保密的范圍,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原已擁有的或乙方在工作期間獲得的產品的制作方法、技術、工藝、程序、設計文件、計算機程序、客戶名單、供貨渠道、產品信息、投標文件、營銷計劃、經營計劃、經營決策以及其它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文件資料的原件以及任何形式的復制件。
2、乙方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尚未造成甲方實際損失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對乙方不作任何補償,同時保留追究因乙方的行為給甲方可能造成的任何損失的權利。
三、競業禁止條款
1、乙方自愿與甲方終止勞動關系后的壹年內,不得從事與其原來在甲方單位所從事的工作相同或相關的工作,也不得利用其在甲方單位工作期間所獲得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工作,并不得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擁有股份或擔任職務,否則,應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給乙方的竟業禁止補償金已在乙方任職期間的月薪中發放。
四、薪資結構
1、工資構成:
乙方的工資采用基本工資加補助的辦法,具體規定為:
基本工資: 元/月;績效工資: 元/月;交通補助: 元/月 ;通信補助: 元/月;工齡補貼: 元/月
2、工資的發放
乙方工資發放時應扣除以下項目:
(1)乙方依法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
(2)乙方依法負擔的各項保險費用;
3、甲乙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甲方應與乙方結清工資,但乙方未辦理交接手續或交接不清楚的,甲方不與其結算工資。
五、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六、其它
1、本補充合同是《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補充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無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