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立案的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是審判立案還是執行立案)
民事訴訟立案程序和時限
民事訴訟立案程序:當事人遞交起訴狀或申請書,人民法院受理后組成合議庭審查是否符合立案條件,決定立案或不予受理;立案后,將受理回執送達原告。時限:立案后三日內送達被告,被告應于收到起訴狀后15日內提出答辯狀,否則視為放棄辯論權。
民事訴訟立案是民事訴訟中非常重要的程序之一,它是指當事人遞交起訴狀或申請書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組成合議庭審查是否符合立案條件,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以下是關于民事訴訟立案程序和時限的詳細分析:一、立案程序(1)遞交起訴狀或申請書:民事訴訟立案首先要求當事人遞交起訴狀或申請書,詳細陳述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2)受理審查:人民法院應在受理民事訴訟案件后五日內組成合議庭,審查當事人遞交的起訴狀或申請書,決定是否符合立案條件。如果符合立案條件,則應當立案并告知原告;如果不符合,應當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告理由。(3)立案送達:立案后,人民法院應該將立案回執送達原告,并告知被告。二、時限規定(1)送達被告:立案后三日內,人民法院應將訴訟材料送達被告。 (2)答辯狀的提出:被告應于收到起訴狀后15日內提出答辯狀。如果被告在指定期限內未提出答辯狀,或者超過期限提交答辯狀,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為被告放棄了辯論權。(3)期限延長:在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延長上述法定期限,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七日,并必須有正當理由。
民事訴訟立案條件有哪些?民事訴訟立案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具有訴訟主體資格、具有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訴訟請求符合法定形式、沒有訴訟時效期限等問題。此外,如果起訴狀或申請書涉及財產糾紛,還需要具備財產保全、先予執行等特定要求。
民事訴訟立案程序是民事訴訟的基礎和前提,它決定了民事訴訟案件是否能夠正常進行。因此,當事人在遞交起訴狀或申請書之前,應該仔細了解立案條件和時限規定,確保自己的訴訟請求能夠得到法律的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起訴后五日內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對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五日內作出立案決定;不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告。
民事訴訟立案必須提交證據嗎
不一定,根據法無規定則自由的原則,在民事訴訟法中沒有明確的規定立案需要拿證據,只要符合起訴條件就可以立案。關于民事訴訟立案必須提交證據嗎的問題, 下面由我為您詳細解答。
一、民事訴訟立案必須提交證據嗎
1、不一定,根據法無規定則自由的原則,在民事訴訟法中沒有明確的規定立案需要拿證據,只要符合起訴條件就可以立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準備民事訴訟立案時要交什么材料
1、起訴狀
(1)必須由原告本人簽名。原告是法人的,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名。
(2)起訴狀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兩人,起訴狀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一份,給二被告各送達一份。
2、主體資格證明
(1)原告是自然人的應提供身份證原件(經與復印件核對后退還原告)、復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應提供營業執照、單位代碼證書復印件一份,并加蓋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一份。其他組織應提交證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復印件。
(2)下列人員或組織以原告身份提起民事訴訟,還應提交下列材料:
清算組(人)、信托監察人、遺產管理人、遺囑執行人、失蹤人財產代管人代權利主體起訴的,應提交具有上述身份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利害關系人起訴要求確認他人婚姻關系無效的,應提交其與婚姻當事人為近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訴訟代表人提起訴訟的,除提交全部原告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外,還應當提交其他共同原告推選其為訴訟代表人的證明材料。
3、起訴證據材料
(1)起訴時證據材料應該提供復印件,原件等開庭時再提供。
(2)下列案件,原告應當附有相應的起訴證據:
勞動爭議案件、人事爭議案件,應當提交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的復印件或者仲裁機構作出的不予受理的書面裁決、決定或通知的復印件;
按照管轄協議起訴的案件,應當提交書面管轄協議復印件;
提起交通事故民事賠償的,要提供交警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調解不成的調解書,所花費的費用單據等證據材料;
離婚案件,需提交結婚證、有子女的提交出生證或戶口證明。屬事實婚姻的,需提交住所地基層組織的證明。其他能證明夫妻感情中否破裂的證據;
合同類案件,需提交合同書及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
其它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對起訴證據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授權委托書
(1)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簽字的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
(2)法定代理人與指定代理人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以及其與原告關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5、起訴費證明
原告申請緩交、減交、免交訴訟費用,應提交書面申請及符合規定的證明材料。
立案處理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法律分析:在民事訴訟中,若是人民法院受到公民的起訴狀,則處于立案階段;若是起訴狀到達被告手中,則意味著答辯期開始。司法機關對犯罪案件或民事糾紛審查后,決定列為訴訟案件進行偵查或審理的訴訟活動,是訴訟活動的開始階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訴訟案件立案及民事訴訟立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