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證明丈夫欠債沒有用于家庭(怎么證明丈夫欠債沒有用于家庭,他已坐牢)
怎么證明丈夫欠債沒有用于家庭
法律分析:可以收集相關的證人證言、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等證據來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怎么證明夫妻一方的收入用于家庭生活
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微信消費記錄,聊天轉賬這些都可以作為證據,如果夫妻一方背負債務
1、證明你不知情,對方未告知你的情況下私自借款。這可以通過對夫妻另一方錄音證明。
2、證明該筆錢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1)借款時的家庭財務狀況,可以通過存款、工資及其他收入證明。證明借款時,家中不缺錢,也沒有突發事件需要舉債借款。
2)借款的用途。通過舉證生活費來源,新添家具等財物資金來源,借款期間夫妻共同生活的花費都有相應的來源,而非借款,反證該筆借款未用于家庭生活。 婚 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一,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的;
二,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的;
三,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
以上三種情況屬于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債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基礎上增加兩款,分別作為該條第二款和第三款: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怎么舉證債務沒有用于共同生活
法律分析:要證明丈夫的債務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支出,須提供消費或者投資等相關的票據進行證實。如因賭博被公安機關處罰或者收繳資金的證據等。具體請看以下幾條:1、夫妻一方舉債中,債權人和債務人明確約定該債務為一方個人債務的,比如在借條中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2、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這樣的情況比較少,因為一般情況下夫妻間財產、債務約定是秘密的,第三人無法得知,而在該類型糾紛中,夫或妻必須對”第三人知道該約定”進行舉證;3、能夠證明該債務不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產生。如在婚前或離婚后產生的債務一般應認定為個人債務,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怎么證明丈夫欠債沒有用于家庭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需共同償還。除非能證明所欠債務是屬于丈夫一方的債務,且房屋為女方婚前或單獨所有的財產。如果債權人起訴夫妻償還債務,能夠證明丈夫的債務并非是用于家庭生活,而是丈夫用于個人用途,且發生該債務時,沒有經過妻子同意,則在此情況下,該債務屬于丈夫的個人債務,并非夫妻共同債務,人民法院不能拍賣房產但可以查封,據此規定,法院并非有權拍賣債務人的房產。法律不保護故意逃債行為,不能通過非法手段在在債務產生后將可能被執行賠償的房屋轉移至無利害關系人名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丈夫借錢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也不知道是否用于家庭支出,如何證明是個人債務與妻子無關?
(1)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又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以上這幾點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2)丈夫在妻子不知情情況下借錢,這屬于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情形,所以不屬于共同債務。
(3)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因此原則上丈夫借錢妻子不知情,妻子不需要償還。但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法院應予支持。此時妻子就要償還了。
怎么證明丈夫欠款我不知情
1.舉證證明該筆債務自己不知情,自己沒有在相關債權文書上簽字且事后也沒有對該筆債務追認。此時,如果該筆債務確屬丈夫隱瞞妻子所借的沒有用于家庭生活的,一般不會讓妻子承擔還款責任。2.舉證證明丈夫的該筆錢款用于其個人用途,沒有用于家庭生活,如果證明成功,也不會承擔還款責任,從而達到自保的目的。3.舉證證明屬于丈夫的賭債等非法債務。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賭債不受法律保護,妻子自然不用替丈夫承擔還款義務。預防性質的自保方法1.簽訂婚內財產協議,約定婚內個人名下債務由個人承擔。2.不在丈夫欠債的借款協議、欠條、借款擔保書等債權文書上簽字。只要做到了這兩點,大部分的丈夫對外所欠的不可控的債務就不用妻子承擔連帶的還款責任,從而達到了自保的目的。房子,不管是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婚后共同財產,一旦債務被認定為共同債務,法院也可能會強制執行婚前個人財產。當然,如果只有一套房子,一般法院不會強制拍賣。具體怎么執行就要看具體情況了。如果是第二種,要看你是否能提出相關證據證明你丈夫所借的債務沒有用于夫妻或家庭的共同生活。如果是第三種根本不用理會,法律不支持。總之,如果不想替丈夫還債,最關鍵的不是離婚和財產分割,而是想辦法證明丈夫借的債務沒有用于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老公欠債一概和老婆無關證明怎么寫
老公欠債一概和老婆無關證明
老公欠債一概和老婆無關證明,戀人之間的相處,無論一開始有多美好,感情都會在柴米油鹽中消磨殆盡,我們生活中很少能看到愛情細水長流的夫妻,大部分家庭吵架鬧矛盾都是常態,下面來看看老公欠債一概和老婆無關證明需要什么?
老公欠債一概和老婆無關證明1
老公欠債一概和老婆無關證明如下:
1、丈夫借錢妻子并不知情,且也不知曉之后錢的去向;
2、如果妻子能夠舉證借錢是用于網上賭博,那么賭博之債無須承擔償還責任;
3、舉證證明借款并非用于共同生活,提供家庭經濟收入支出的詳細說明,以證明并非因借款而有所變化,以及由誰管理存款等情況。
能夠證明債務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的生產生活,那就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屬于丈夫的個人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陸拾伍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老公欠債一概和老婆無關證明2
老公欠債寫證明欠債與老婆無關大多數情況之下是無效的,因為我們國家對夫妻共同債務在進行認定的時候,需要嚴格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來進行確定的,不能夠由雙方當事人自主來進行約定。老公欠債先弄清楚借這些錢是做什么用了,如果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的生產生活,那就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屬于丈夫的個人債務。
法律分析
老公欠債一概和老婆無關證明是大多數情況之下是無效的。屬于丈夫的個人債務。在這種情況下用丈夫的遺產償還就可以了,不足部分也不用補充,有剩余繼承人可以再繼承。如果這些錢是用于了的共同生產生活,那么就要用夫妻所有的共同財產來償還。夫妻共同債務包括: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老公欠債一概和老婆無關證明3
一、老公欠下巨債無力償還怎么辦
1.首先區分所欠債務是否非法產生,如若是,則這比債務不受法律保護,也就是說你可以不用歸還這筆非法債務,比如賭博欠的債。如果對方有威脅到你或者你的家人生活,則可以到法院起訴對方,并按正規流程獲得賠償。
2.如果這筆債務是合法產生,如若是,則可以考慮是否由自己的親人進行代為償還。看看是否滿足以下情況,如果能滿足則可以考慮由妻子共同承擔:(1)借款的時間是否為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2)是否為夫妻共同合意,也就是說配偶是否知情借款的事實;(3)債權的用途,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3.去銀行申請宣告破產,或者變賣房產等固定資產給銀行作為抵押。還可以選擇重新工作賺錢,每月選擇最低還款的方式進行長期償還。
4.被對方起訴,并依法坐牢代為償還。
二、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個人債務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如夫妻一方為購置房屋等財產負擔的債務,該房屋沒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應當認定為個人債務。
2、夫妻雙方依法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夫妻雙方將本屬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可以視為夫妻個人債務。這種約定原則上不對債權人產生對抗效力,除非債權人事先知道該約定或者事后追認該約定。
3、夫妻一方因個人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酗酒所負債務。
4、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一方個人財產,附隨這份遺囑或贈與合同而來的債務也應由接受遺囑或贈與的一方單獨承擔,他方無清償責任。
5、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扶養義務人所負擔的債務。
6、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生產或者經營活動所負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包括夫妻一方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侵權行為所負的債務
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丈夫對外形成的債務,作為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夫妻共同的債務,一般應該一起償還。處理夫妻共同債務的原則包括當事人權利義務一致原則、違法原則、離婚協議原則,判決的效力僅適用于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一致原則。本案與公平原則有關。
我如何證明丈夫的債務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一方賭博所借的債務,由于該債務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屬于一方個人不合理的開支,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因而應由舉債人個人自行承擔,配偶另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
應當指出的是,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違法的債務不受法律保護。賭博,為我國法律所明令禁止,賭債屬于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
如果出借人明知舉債人所借債務用于個人賭博的,其債權也同樣不受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以保護”。
擴展資料:
夫妻共同債務的特征: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
5、不能證明屬于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夫妻共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