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讓員工簽空白勞動合同怎么辦
特邀律师

如何能拿回在公司簽的空白表
1.簽空白合同書時拿手機拍照暗中保存證據。如果去簽訂勞動合同時,只看見兩本勞動合同的模板,只讓勞動者簽名字和按手印,其它什么都不要勞動者填,連日期也不要勞動者填,遇到這種情況就要暗中保存證據,為以后的勞動人事爭議提供有力證據。
2.在簽空白合同書之前,可以有理有據質問公司勞動人事部門。因為合同必須要由勞動人事部門、勞動者雙方審查簽字認可才能生效。盡管要求你重要的內容什么也不準填,但你還有知情權,你可以以工作時間、工作期限、工資待遇為由質詢對方。如果遭到拒絕,這樣的公司,還是盡早離開為好。
3.即使簽了空白勞動合同,勞動者必須要求自己保留一份,如果公司不給,該公司可能就會做出更大的違法的事。可以斷定這樣的公司可能不會長久存在,因此勞動者還是趁早離開這種違法的公司為妙。
4.如果單位逼迫自己簽訂空白勞動合同,可以立即去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要求維權,主張勞動合同無效,并要求單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了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條款:(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5.勞動者簽訂了空白勞動合同之后,如果公司當初承諾的職工工資及其它待遇與職工實際得到的工資收入及其它待遇不一樣的,職工應該要立即與公司交涉,要求公司實現承諾。如果公司不答理,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起訴公司。
6.如果簽訂了空白勞動合同之后,自己在工作上越來越受到單位的違法對待,這樣還可以求助于媒體,讓媒體來曝光單位的違法事實。并且,如果事實依據清楚,還可以對單位追責,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
擴展資料:合同
一、基本介紹: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第三編規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如果合同到期了。公司還叫簽空白合同,可以不簽嗎,能拿到補嘗金嗎
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拒絕續簽。但要支付經濟補償(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就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來講,在勞動合同里面往往都是有關于合同期限的條款約定,但要是屬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則就沒有。從這點上來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實就會有到期的一天,那如果用人單位合同到期不簽勞動合同的話,這時需要對員工做出補償嗎?詳細內容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又細分為兩種情況: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這里的勞動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卻又不僅僅是工資,如工作環境,福利水平等。
三、如果不續簽,如何進行經濟補償,補多少
實踐操作中一直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從員工進入單位開始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第二種認為從2008年1月1日起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
贊同第二種觀點,理由如下,員工在單位工作的時間應該分為兩個部分計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應該適用原《勞動法》,而原來的勞動法規定,合同自然期滿的,無需進行經濟補償;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需要進行經濟補償。既然《勞動合同法》無溯及力,則其對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無法律效力。因此,我們認為第二種觀點是正確的,事實證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勞動案件,也是根據第二種觀點進行裁判的。
從2008年1月1日起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根據勞動者合同期滿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以拿到手的工資為準。
用人單位讓簽空白合同怎么辦?
用人單位要求員工簽署空白合同是違法行為,員工可以拒簽。如果已經簽過,員工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提起訴訟,要求補充合同條款并賠償損失。
用人單位讓員工簽署空白合同是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合同應當具有明確的條款內容,當事人應當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協議。企業要求員工簽署空白合同,涉嫌強迫、欺詐等行為,應該得到嚴懲。如果員工已經簽署了空白合同,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向法院提起訴訟。員工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出具完整的合同,并承擔由于空白合同給員工造成的損失和不良影響所需要的賠償費用。需要注意的是,一些不法用人單位可能會采取各種手段來迫使員工簽署空白合同,如以簽合同為由要求交納押金、固定期限必須簽訂協議等,員工應該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或尋求法律援助。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合同,員工有哪些維權方式?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合同,員工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充合同,并承擔因未簽訂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和不良影響。如無法達成協議,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用人單位要求員工簽署空白合同是違法行為,員工有權拒絕簽署。如果已經簽署了空白合同,員工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要求用人單位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相關損失。員工要時刻保持警惕,提高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公司簽訂空白勞動合同,幾個月后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填寫內容,違法嗎?是否可以要求補償?
在勞動法的規定下,企業不得要求勞動者簽訂空白的勞動合同,也不得填寫不實內容或者變相降低勞動者權益。如果企業違反了這些規定,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也是違法的。
如果企業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填寫了勞動合同的內容,勞動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具體來說,您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法院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要求企業承認該勞動合同無效,并要求企業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金等相應的賠償。
此外,如果企業的行為已經給您造成了損失或者其他不良影響,您還可以要求企業對此進行賠償。但是,具體的賠償金額需要根據您受到的損失和影響來確定,您可以向律師或者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咨詢具體的賠償標準和途徑。
總之,企業簽訂空白的勞動合同、填寫不實內容或變相降低勞動者權益的行為是違法的,如果您遇到了這種情況,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公司讓簽空白勞動合同怎么辦
公司讓簽空白勞動合同,勞動者可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具體手續如下:
1、準備單位的主體身份資料,如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等;
2、書寫勞動仲裁申請書:
(1)寫申、被雙方的主體身份的相關資料信息,如姓名、住址、聯系方式等;
(2)寫申請事項,拖欠工資、賠償金等(此部分是該文書的核心內容,應當準確、無遺漏的列明請求事項,每一項請求的金額與計算方式,如有遺漏事項則在一審當中無法補充提出);
(3)寫事實與理由,這部分寫明入職時間、收入等情況,以及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一式二份提供給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立案,不收仲裁費。
3、準備證據清單和證據復印件,一式二分提供仲裁委員會。證據提交要在舉證期限內,超過舉證期限則得不到仲裁委員會的認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
如果公司讓員工簽空白的勞動合同怎么辦?
簽訂空白勞動合同會導致合同無效,因為空白合同不能體現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所以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實際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只要勞動者能保留好證據證明空白勞動合同的存在,則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跟我簽訂的是空白的勞動合同怎么辦?
簽訂空白合同是無效的,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簽訂空白合同是違反勞動法的,如果已經簽訂了空白的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給勞動者新的勞動合同簽署,核對單位填寫的內容,內容不符合自己當初和單位談好的待遇,可以要求修改,如果單位不肯重新簽訂合同,那么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權利。
法律分析
對于這種情況,用人單位的作法是違法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再簽訂新的合同或者將已經簽訂的空白合同填上,并核實內容,如果單位不肯,這時候要盡快收集證據然后向勞動部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權利。所謂空白合同,就是法律規定的必備條款等內容不事先填寫,卻讓勞動者在姓名處簽名。而伴隨著空白合同的違法行為,必然是不把勞動合同交給勞動者。因為空白勞動合同一旦交給勞動者,其事后填寫的內容必將引發爭議。不把空白勞動合同交給勞動者,違法企業的目的,就是在日后發生勞動爭議時,想怎么填就怎么填,怎么有利企業就怎么做。因此,勞動者與企業簽訂空白勞動合同,某種程度上來說,就是把自己的合法權益交給了企業,任人宰割。空白勞動合同填不得,從理論上來說,這是毫無疑問的事。但在現實生活中,如果職工不簽名,企業可能就以勞動者不簽勞動合同為由,借機辭退。對此,勞動者要有心理準備,當然,勞動者實在怕丟飯碗,即便被迫無奈簽了空白合同,也要及時索要,如果企業不給,那就證明日后企業肯定會做出不利于勞動者的事,與其日后被侵權而無法維護,倒不如趁早離開這種違法企業。如果企業提供了職工簽名的空白合同,其填寫的內容,與當初承諾職工或職工實際得到的不一樣,比如,職工月實際拿到的工資是三千多元,但勞動合同上填寫的,卻是最低工資。碰到這種情況,職工必須立即與企業交涉,要求企業更整。如果企業不改,職工必須盡快訴之法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問:公司要求員工牽勞動合同,結果一看,試用期,工資,合同期限,所有能寫的地方全是空白的,只讓乙方簽
勞動法“第十八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從你所述情況來看,該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時符合勞動法第十八條第二項,想取證的話也簡單,你告訴他們你要先用手機拍照留存,包括所有空白項及你的簽名。這樣估計他們就不敢了。并且你可以上網搜查看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如果他們沒有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告勞動仲裁,讓他們支付每月兩倍月工資的賠償。這種明顯違法的用人單位,勸你還是不要做了。另,空白合同本來就不能簽訂,這是常識,至少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都沒有相關規定,因為常人都不會簽空白合同,正所謂自己被賣了還幫別人數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