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經過多久就不追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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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追訴時效
法律主觀: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罪責認定具體如下: 1、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體是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負責主管與直接管理勞動安全設施的人員,一般不包括普通職工。 2、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在客觀方面則表現為對經有關部門或單位職工提出的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是一種不作為犯罪。 3、須具備對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的行為,且這種事故隱患是不符合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造成的。 4、本罪是單位犯罪,個人作為單位的負責者承擔責任。
法律客觀: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屬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過失地實施危害或者足以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安全的行為。是一種嚴重的刑事犯罪。最高刑期為10年。 被逮捕前可以做什么 (一)【自首】建議盡快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且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自首是法定的可以減輕或者從輕處罰的,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二)【積極配合】應當配合相關機關,如實回答案件相關問題,且不袒護他人,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可以拒絕回答。 (三)【坦白案情】 在交代案情時,行為人可以說明案件發生后采取了哪些積極措施去挽回被害人的損失。 (四)【訴訟權利】若有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提出控告的權利。 被公安機關逮捕后可以做什么 (一)【程序合法】如果被采取強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超過法定期限(拘留最長不得超過37天、逮捕后被羈押期限不得超過2個月)的,可以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二)【刑事會見】如果在偵查階段,那么僅有律師能夠進行會見,所以可以在偵查階段便委托律師介入,了解清楚案情,弄清楚違反的法律法規,避免因為不了解程序和法律法規而造成更壞的后果。 (三)【取保候審】如果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正在懷孕、哺乳自己的孩子的,那么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庭審階段 (一) 【回避】如果發現參與審理的法官、書記員、陪審員和案件有關系,那么可以提出申請,讓他們回避。 (二) 【訴訟權利/人格權】對于司法工作人員侵犯其合法的訴訟權利(如自由辯論的權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為,可以向法庭提出控告。 (三) 【質證權利】參與法庭審理的過程中,可以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 (四) 【質證環節】對于未到庭的證人證言,鑒定結論、勘驗筆錄的內容,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見。 (五) 【自我辯護權利的行使】有權參與法庭辯論,并進行最后陳述。 (六) 【遵守庭審規則】在參與庭審的過程中,要遵守法庭規則,對司法人員依法進行的訴訟活動給予配合。
重大責任事故罪追訴時效
法律分析:刑事犯罪是有時效性的,刑事犯罪的時效性就是追究時效,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罪的追訴時效為五年或者十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追訴時效
法律分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追訴期為十五年。因為我國《刑法》明確規定,追訴時效是根據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確定的,法定最高刑越長,追訴期越長。如果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后,不予追溯;如果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期為十年;如果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期為十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期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人民檢察院認為罪行惡劣,確實有必要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法定最高刑為十年,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范圍之內,所以追訴時效為十五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 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 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第一百三十七條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