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去認定單位犯非法集資罪
怎么判定為非法集資
法律主觀:
非法集資罪 是指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準。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行為實質所在。 (一)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這里要特別強調法律擬制人格主體——單位,否則,我們將無法對司法實踐中大量存在的單位(既可以是一個單位單獨實施,也可以是單位與自然人、單位與單位共同實施)實施的 非法集資行為 通過《刑法》來規范。 (二)犯罪主觀方面是故意。當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資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在單位進行非法集資的情況下,這種故意體現為單位的主管人員、 直接責任人 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以單位的名義為單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會的結果的發生。單位犯罪故意是單位成員的共同認識和意志,嚴格區別于單位成員個人的認識和意志。 (三)犯罪客體是國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資在形式上表現為一種資本的運作過程,即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將不特定對象的資金集中起來,使他們成為形式上的投資者(股東、債權人),往往是人數眾多,涉案金額大,嚴重破壞國家金融管理秩序。 (四)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未依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的集資行為。主要是以非法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其他回報。其實簡單一點理解,非法集資當中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擔保人主要要承擔自己擔保的一些責任,比如說對債務債權責任,擔保人肯定是要 承擔連帶責任 的。擔保人的法律責任,需要根據合同的具體內容和擔保人在當中起到的作用來處理。
法律客觀: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積極退贓退賠,減少損害結果發生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一百九十二條 【集資詐騙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集資罪的認定
非法集資罪是指以非法方式向公眾募集資金,承諾高額回報或者不承諾回報,或者虛構事實,欺騙、誤導投資人,非法占有集資資金,數額較大,情節嚴重的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非法集資罪的認定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 非法募集資金的行為:指以非法方式向公眾募集資金,包括但不限于虛構項目、虛構利潤、虛構收益等欺騙投資人。
2. 欺騙、誤導投資人:指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或者承諾高額回報或不承諾回報等手段,欺騙、誤導投資人。
3. 非法占有集資資金:指將募集的資金用于非法用途或者以個人名義占有集資資金,使投資人無法收回投資本金和利息。
4. 數額較大,情節嚴重:指集資數額較大,或者造成較大的社會影響,或者給投資人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等情節嚴重的情況。
綜上所述,非法集資罪的認定需要同時滿足以上四個條件。在實際操作中,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法院會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進行認定。如果您遇到類似的問題,建議及時咨詢專業律師,以便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二十八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
(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其他擾亂金融秩序情節嚴重的情形。
第四十九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二)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非法集資罪的法律規定是怎么樣的?
一、非法集資罪的法律規定是怎么樣的? 多少人以上算非法集資行為? 非法集資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單位,如果是單位,要150人以上。 非法集資:利用不法手段集資(如:高息,高回報等)。 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30人以上的; 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50人以上的。 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二、非法集資的概念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非法集資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 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一)集資后不用于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于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二)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三)攜帶集資款逃匿的; (四)將集資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的。 (五)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返還資金的; (六)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逃避返還資金的; (七)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 (八)其他可以認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集資詐騙的數額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案發前已歸還的數額應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廣告費、中介費、手續費、回扣,或者用于 行賄 、贈與等費用,不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歸還可予折抵本金以外,應當計入詐騙數額。 非法集資罪,他的犯罪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其次就是非法集資罪,他必須是從事了,向公眾吸收存款,或者是變相的吸收存款的行為
條例規定經調查認定屬于非法集資的該怎么操作
一般都是先成立專案組,然后制定處理方案,之后收集證物隨后就是對受害人進行問詢,如果集資的數額較大則會需要一段時間進行處理。
非法集資的新聞在報紙或者網上是可以看到的,不少人參與到了其中,同時也是造成了不小的損失,為了打擊非法集資犯罪行為,保護大家的財產安全,國家也相繼出臺了法律對于非法集資案件怎么處理辦法也做了明確的說明,但是具體的處理辦法是什么樣的,感興趣的可以隨我去了解一下。
一、非法集資案件怎么處理辦法
案件受理實行屬地管理,由行業主(監)管部門負責具體辦理。行業主(監)管部門應建立健全涉嫌非法集資案件受理登記制度,確定部門及人員負責案件的受理工作,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非法集資案件一般處置程序為:
1、成立專案組。
2、制定處置方案。
3、公告取締。
4、債權債務申報登記和確認。
5、資產負債審計和資產評估。
6、資產清收、保全和實物資產的變現。
7、集資款項清退。
案件調查取證由省級人民政府組織,行業主(監)管部門主辦。省級人民政府應組織、督導各相關部門依據工作職責和實際需要,及時開展涉嫌非法集資案件調查取證。
對案情單一、主(監)管部門職責明確的涉嫌非法集資案件,公安機關、行業主(監)管部門應在職權范圍內開展調查工作。
二、非法集資如何立案
立案偵查由公安機關主辦,行業主(監)管部門配合。省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涉嫌非法集資案件立案偵查的組織領導,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
公安機關根據舉報、報案或有關部門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資案件線索,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立案偵查,并向省級人民政府報告。
三、非法集資案件出現了哪些新特征
1、非法集資方式變化多樣。犯罪分子大多通過注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支持新農村建設等旗號,由傳統的種植、養殖向工程項目、科技開發、投資入股、消費返利等方式轉化。
2、多種犯罪行為相互交織。犯罪分子將非法集資與傳銷、合同詐騙等經濟違法犯罪行為相互交織在一起,采用傳銷手段首先對集資人員進行洗腦,許諾種種優惠條件和獲利模式,然后再引誘集資,層層下套。一般在集資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積極“兌現”回報承諾,騙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踴躍加入,集資規模迅速呈幾何級放大。
3、非法集資宣傳不惜血本,利用媒體造勢。如聘請明星代言,在一些媒體上刊登專訪文章,利用報道宣傳不法企業的“業績”;將部分非法集資款投入公益事業或進行捐贈;雇傭業務員竄入社區散發傳單,傳播集資信息;舉辦各種活動,并在現場兌現紅利,讓參與人員先嘗到甜頭,為非法集資活動宣傳“現身說法”。
本文介紹了反集資詐騙法中,對于非法集資案件怎么處理辦法,相信大家也都有了了解,非法集資帶來的危害是非常大的,需要大家小心謹慎,謹防自己落入非法集資的漩渦,這也是防止自己受到損失。當然,法律層面的打擊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也需要大家積極主動的預防,兩者有機的結合,才能更進一步的遠離非法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