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男方非法轉移財產可以怎么辦(起訴離婚后男方轉移財產)
男方離婚后不按協議賠錢,還把錢轉走,怎么辦?
如果男方在離婚后不遵守協議,并將資金轉移,您可以采取如下步驟:
1. 收集證據:首先要確保您收集所有與離婚協議相關的文件,包括財產分割、撫養費等方面的協議。此外,還需要保存男方轉移資金的記錄、短信、郵件等證據。
2. 咨詢律師:尋求專業律師的意見和建議是很重要的。您的律師可以評估您的案件,幫助制定合適的法律策略,并指導您如何行動。
3. 主動溝通:在法律行動之前,嘗試與您的前配偶溝通, 弄清楚他為什么沒有遵守協議, 并嘗試達成一種和平解決問題的辦法。保持冷靜,確保讓對方知道您希望解決這個問題,但也準備好采取法律措施。
4. 法庭訴訟:如果協商無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并追討款項。在這種情況下,確保向法庭提交所有相關證據以證明對方未履行協議。
5. 執行判決:如果法院判決支持您,執行判決是下一步。您的律師將協助您執行判決,包括申請扣押前夫名下的財產、凍結銀行賬戶等。
夫妻一方非法轉移財產怎么辦
夫妻一方非法轉移財產的應對辦法:
1、如果夫妻一方是起訴前轉移財產的,另一方發現此行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2、如果是已經辦理了離婚手續或共同財產分割后發現的,可以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起訴期間被告轉移財產怎么辦
法律分析:起訴到法院。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個人財產歸個人,而夫妻共同財產則要進行分割。一方存在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行為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少分或不分;
此外,如果一方離婚后才發現另一方隱藏了財產,則不管離婚多長時間,都可以在發現之日起2年內提起分割隱藏財產的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夫妻離婚丈夫轉移財產怎么辦
一、夫妻 離婚 丈夫轉移財產怎么辦 在一方有故意轉移 夫妻共同財產 行為的時候,其實就算夫妻沒有離婚,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訴的,并且也會得到法院的支持。若離婚的時候有這一行為,那往往就是對行為人不分或者少分夫妻共同財產。而要是在離婚之后才發現有這樣的情況,一年之內也可以再次起訴到法院,要求分割財產。 (1)法律保護弱者,對轉移財產的一方應少分或不分財產 最高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 財產分割 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非法隱藏、轉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變賣、毀損的,分割財產時, 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應予以少分或不分。具體處理時,應把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財產作為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分得的財產 份額,對另一方的應得的份額應以其他夫妻共同財產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額部分由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折價補償對方。對非法隱藏、轉移、變賣、 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進行處理。 (2)申請 財產保全 的程序 A、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可以在起訴前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本院接受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后,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立即執行。當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內不起訴的,解除財產保全。 B、當事人提出財產保全申請,經審查可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C、當事人提出訴前保全未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D、當事人對財產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E、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如果有一方有故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的時候,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到法院起訴,這時候離婚的話,對有轉移行為的一方一般會判決少分或者不分的夫妻的 共同財產 ,如果在離婚之后發現的那么還是可以到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