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不服怎么辦(工傷認定不服怎么辦)
對認定工傷決定書不服怎么辦
法律主觀:
不服工傷認定決定書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工傷認定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復議法》第十二條規定,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法律客觀:
不服工傷認定決定書該怎么辦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但是根據現行的法律規定,工傷認定屬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職責和權限,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由勞動行政部門作出認定結論即行政復議程序前置,而人民法院在審理勞動爭議案件中無權對勞動者是否構成工傷作出認定,也無權改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工傷認定結論。故只能是維持或撤銷工傷認定結論。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應該首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在適用《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時,當事人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應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執行;當事人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即這種情況下行政復議不是前置程序。那么我們可以知道對不予受理工傷認定通應當兩種程序可以隨便選擇,而不必須經復議前置程序。
工傷認定廠里不承認怎么辦?
一、 工傷認定 廠里不承認 可以到當地 勞動監察 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單位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 訴訟 . 2.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1.你不用管廠里是否承認,你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個很關鍵,也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后,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停工留薪期 內( 工傷 治療、康復期間) 工資 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你們當地標準發放; 3.等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 勞動能力鑒定 ,鑒定工傷等級,然后按照 傷殘等級 向用人單位索要 傷殘賠償 ;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你們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二、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 十級傷殘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工資。 2、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 職業病 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第六十四條。 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 傷殘 就業補助金 1、十級傷殘 解除勞動關系 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具體標準參照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具體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單位繳納 工傷保險 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單位支付第四、五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項工傷保險待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工傷發生之后,先要進行認定,沒有認定一切都是未知數,工傷必須是因為工作原因導致的,如果員工有存在故意的行為的,那么應當是得不到補償的,但是一般情況,發生工傷是可以獲得補償的,要先進過勞動部門認定后才可以。
工人意外受傷被認定為工傷,用人單位卻不認可鑒定結果怎么處理?
工人意外受傷被認定為工傷,用人單位卻不認可鑒定結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處理:
1、如果用人單位未能依照有關規定落實工傷保險待遇,當事人可以提起勞動仲裁或者民事訴訟要求落實有關待遇;
2、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工傷鑒定流程如下:
1、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2、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視傷情程度等從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與工傷職工傷情相關科別的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鑒定;
3、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4、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作出鑒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將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及時送達工傷職工及其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綜上所述,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法律依據】:
《工傷認定辦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的確在工廠工傷 工傷認定不了 老板不管 可以鬧事報警會處理嗎?
工傷老板不管可以報警,也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遇到工傷老板不管的話,可以先申請工傷認定,等工傷認定決定出來之后進一步和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的情況下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時候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
工傷事故(又稱勞動事故)是指在職勞動者在生產區域內、工作時間中,因從事與生產有關的活動時所發生的人身傷害、 急性中毒等事故。廣義的工傷事故,還包括罹患職業病。根據相關法定的基本精神,工傷事故賠償中所指稱的工傷事故采用的是廣義。遭遇工傷事故的勞動者,可視情況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鑒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以及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復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拿到工傷認定書后下一步該怎么辦
法律分析:勞動者工傷鑒定結果出來以后下一步的做法是:一、核對鑒定結論。對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結論申請;二、估算賠償數額;三、處理賠償事宜。在拿到認定書后,若對認定結果不服,可以在拿到認定結果的半個月內提出再次認定的請求。但是一般來說,認定機構按照流程操作,并且提出認定請求的人沒有新的證據時,認定機構是不會受理該認定請求的。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勞動局不給認定工傷怎么辦
勞動局不給認定工傷,可以申請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1、沒有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勞動局不給做工傷認定,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系的。
2、《勞動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工傷認定書怎么辦
一旦發生工傷,我們都是比較關心認定情況,如果遇到不服工傷認定書怎么辦,我這邊整理一下相關內容。一、對工傷認定書不服怎么辦(一)行政復議:(1)申請人——①用人單位;②受傷職工或直系親屬;③工會組織。(2)被申請人——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部門。(3)行政復議機關——①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部門的上一級勞動部門②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4)申請復議期限——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決定之日起60日內。②對工認定結論不服:收到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60日內。③逾期不作工傷認定:期滿后60日。(5)復議申請提交的材料——①復議申請書。②工傷認定機構做出的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決定書或工傷認定決定書。③申請工傷認定時提交的相關材料。(6)行政復議的受理——收材料之日起5日內。(7)行政復議的審理與決定——受理之日起60日內。(二)行政訴訟:1、受理的三種情況:①對勞動部門的不予受理或工傷認結論不服。②對行政復議不服。③復議機關逾期不作復議決定。2、起訴期限:直接起訴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傷認結論之日起3個月內;經復議的為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二、工傷認定的流程單位申請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后,用人單位應當立即向當地勞動保障保障行政部門和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告,并填報《事故傷害報告表》。同時,應在傷亡事故發生或職業病確認診之日起30日內填表寫并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和首診病歷本、旁證材料、身份證等有關材料。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提交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職工或直系親屬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申請認定的,職工或直系親屬可在傷亡事故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受理如職工或其直系親屬的申請超過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轄權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如申請材料不全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當場或在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調查對職工或直系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發出《工傷認定協查通知書》,要求單位提供相關材料,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如實提供情況和有關證據,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能提出相反證據的,視為對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供的證據材料無異議。如有需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有關單位和個人應據實提供情況和有關證據或證據線索,參保單位有意隱瞞傷亡事故真相,提供虛假證據或數據等材料以及拒絕配合事故調查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各項費用,轉由用人單位負擔。認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內做出認定結論,開出《工傷認定結論書》。工傷認定結論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送達用人單位和職工或其直親屬,并抄送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其他事項用人單位或職工(直系親屬)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或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認定為工傷的參保職工,應在醫療期滿后,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力鑒定申請,有關費用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處理。認定為工傷的未參保職工,有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報銷。
不服工傷認定怎么辦
如果不同意工傷認定結果,勞動者可以提起工傷認定復議或者申請行政訴訟。同時,需要準備好相關證據材料并遵守法律程序。
工傷認定是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規定,對于勞動者因工作崗位上發生事故或患病導致的身體損傷、殘疾或死亡等進行鑒定、認定是否屬于工傷范疇的行為。如果勞動者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滿意,可以提起工傷認定復議或者申請行政訴訟等合法途徑進行維權。具體而言,工傷認定復議需要按照法定期限向職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附上有關證明材料。相關部門會進行重新認定,并作出新的認定結果。如果還是不滿意,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由法院依法進行審理處理。需要注意的是,勞動者在維權的過程中需要準備好相關證據和材料,如醫學證明、醫療費用清單、事故調查報告等。同時,應當遵守法律程序,如向相關部門提交申請、提供證明材料、參加復議或訴訟等。
如果我的工傷認定申請被拒絕了怎么辦?如果工傷認定申請被拒絕,可以向相關部門提出復議或申請行政訴訟。同時,可以向社保局咨詢相關政策和維權途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拒絕理由不合理,可以向法院起訴。
工傷認定是勞動者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環節,在維權過程中需要準備好相關證據材料并遵守法律程序。如果認為自己的工傷認定結果不合理,可以通過復議、訴訟等法定途徑來進行維權。同時,也應當關注相關法律規定和政策,進一步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認定辦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