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知識產權糾紛的地域管轄
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的管轄地
法律主觀:
知識產權侵權 主要的表現形式如下: 1、 侵犯著作權 ,如擅自復制他人的作品等行為; 2、 侵犯專利權 ,如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專利產品等行為; 3、 侵犯商標權 ,如制造、銷售使用他人商標的商品等行為。 《專利法》第十一條規定, 發明和實用新型 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 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二條 專利糾紛案件由知識產權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百六十五條 因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簽訂或者履行,或者訴訟標的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或者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有可供扣押的財產,或者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有代表機構,可以由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訴訟標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財產所在地、侵權行為地或者代表機構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河南省知識產權案件管轄規定
法律主觀:
知識產權案件一般由哪個法院管轄專利糾紛第一審案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二條注: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指定義烏、昆山、海淀審理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專利案件。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作為被告的專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商標民事糾紛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在較大的城市確定1-2各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商標民事糾紛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案件有關管轄和法律適用范圍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不服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復審決定或者裁定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反不正當競爭民事第一審案件,一般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的批準,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受理不正當競爭民事第一審案件,已經批準可以審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基層人民法院,可以繼續受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案件》第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1月28日發出了《關于調整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通知》,調整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級別管轄標準。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上述標準以下,除應當由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之外的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可以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下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住所地均在其所屬高級或中級人民法院轄區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具體標準由有關高級人民法院自行確定并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不按或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侵吞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等行為。
知識產權法院管轄規定
法律主觀:
1、著作權民事紛爭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該條體現的是人民法院的級別管轄,即關于著作權民事紛爭案件的第一審在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審在高級人民法院。或在經過依法指定的基層法院。2、商標民事紛爭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或在經過依法指定的基層法院。3、專利糾紛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4、地域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限定適用地域管轄。即“侵權實施地、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因侵犯著作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所規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前款規定的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營性儲存、隱匿侵權復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制品所在地。
知識產權案件由哪個法院管轄
法律分析: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為發生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十九條 高級法院管轄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第二十條 最高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二)認為應當由本院審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知識產權管轄規定
1、著作權民事紛爭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2、商標民事紛爭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或在經過依法指定的基層法院。
3、專利糾紛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因侵犯著作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所規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前款規定的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營性儲存、隱匿侵權復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制品所在地。
知識產權案件管轄規定
關于知識產權案件專屬管轄的規定是專利侵權案應該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管轄,商標侵權和版權侵權案件可以由侵權商品或侵權復制品的查封、扣押地儲藏地的法院管轄,另外,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的一審法院是中級人民法院。
一、知識產權案件專屬管轄的相關規定是什么?
1、專利侵權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五條,因侵犯專利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被訴侵犯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產品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專利方法使用行為的實施地,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實施地。上述侵權行為的侵權結果發生地。
2、商標侵權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因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五十二條所規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前款規定的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商品所在地。
3、版權侵權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因侵犯著作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所規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前款規定的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營性儲存、隱匿侵權復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制品所在地。
二、知識產權的特征有哪些?
1、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
2、知識產權具備專有性的特點。
3、知識產權具備時間性的特點。
4、知識產權具備地域性的特點。
5、大部分知識產權的獲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標權的獲得需要經過登記注冊。
關于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不像一般的侵權案件,一般的侵權案件的話,侵權行為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是有管轄權的,但目前在我國,只有1~2個較大城市的基層法院才有權管轄知識產權侵權案。
知識產權案件地域管轄是怎樣的?
地域管轄,是指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那么知識產權案件地域管轄是怎樣的?除了廣州、北京、上海知識產權法院按照特殊規定管轄外,其他地方的知識產權案件地域管轄按一般規定來。
一、知識產權法院管轄規定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于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根據該規定,知識產權法院管轄所在市轄區內的下列第一審案件:
1、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民事和行政案件;
2、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權、商標、不正當競爭等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行政案件;
3、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的民事案件。
二、其他地方知識產權案件地域管轄
1、專利侵權糾紛到哪個人民法院起訴?
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受理。侵權行為地包括:被控侵犯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產品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專利方法使用行為的實施地,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制造、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實施地;上述侵權行為的侵權結果發生地。原告僅對侵權產品制造者提起訴訟,未起訴銷售者,侵權產品制造地與銷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權受理;以制造者與銷售者為共同被告起訴的,銷售地法院有權受理。銷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機構,原告在銷售地起訴侵權產品制造者制造、銷售行為的,銷售地法院有權受理。
2、著作權侵權糾紛應到哪個人民法院起訴?
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復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制品所在地。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權受理。
3、商標權侵權糾紛應到哪個人民法院起訴?
商標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侵權商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商品所在地。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權受理。
4、軟件著作權侵權糾紛到哪個人民法院起訴?
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的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絡服務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5、涉及計算機網絡域名的侵權糾紛案件
計算機網絡域名的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該域名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6、涉及植物新品種侵權糾紛案件
植物新品種侵權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權行為地所屬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植物新品種侵權糾紛案件中的侵權行為地,是指未經品種權所有人許可,以商業目的生產、銷售該植物新品種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或者將該授權品種的繁殖材料重復使用于生產另一品種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
7、涉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侵權糾紛案件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侵權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權行為地所屬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或者所屬的經濟特區所在地的或者所屬的大連、青島、溫州、佛山、煙臺市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8、其他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9、知識產權權屬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0、知識產權合同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