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書下來以后再怎么辦理呢(工傷認定書有沒有下來在哪能查詢到)
工傷申請受理決定書下來怎么辦
工傷申請受理決定書下來后,下一步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或者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自受傷之日起30天內,用人單位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沒在30天內提出工傷申請認定工作的,傷者或家屬可以在一年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一年的不再受理。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原件;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受傷人身份證;
4、用人單位登記注冊資料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
5、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6、初診病歷資料。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資料之后會給一張提交的材料清單一式兩份;人社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后還會給一張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一式兩份,經勞動局認定為工傷的,人社局再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一式四份傷情穩定醫療期終結后去做傷殘等級鑒定。按照鑒定的傷殘等級,對照所在省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對應的傷殘等級賠付標準進行賠償。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對傷殘的賠付標準都是不一樣的。未到達最低十級及以上傷殘等級的,一般沒賠償,但醫療費用及工傷工資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收到工傷認定書后怎么辦
收到工傷認定書后的具體做法:
1、核對認定結論看結論有沒有問題;
2、依法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依據鑒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
3、處理賠償事宜,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獲取工傷賠償。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報登記表》、《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申報證據清單》。并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合同書》復印件,或確立事實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2、受傷害職工《職工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害后診斷病歷或職業病診斷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4、兩人以上旁證證明(證人證言);
5、屬于下列情況的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傷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單”、“出差通知書”,或者其它能證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證明”材料;
(2)屬于上下班受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時間表、單位至職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線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個人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機動車駕駛證;
(3)屬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相關證明;
(4)屬于借用、勞務輸出人員,需提交雙方單位的協議書;借用或勞務輸入單位的事故調查報告;并由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并提交勞動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勞務輸出職工名單(需經雙方單位蓋章確認);
(5)直系親屬代表傷亡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證明、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6)單位工會組織代表傷亡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需提交單位工會介紹信、辦理人身份證明;
6、區工傷申報經辦部門在接到申訴人提供的材料后,認真審查,對材料完整、符合申報條件的,開具《受理通知書》,并報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查認定;對不符合工傷受理范圍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以及相應的救濟途徑。
綜上所述,工傷認定書下來后,應當進行工傷鑒定,持鑒定結果,享受工傷待遇,得到工傷賠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收到工傷認定書后怎么辦
工傷認定書下來后,勞動者可以申請工傷勞動能力鑒定,持勞動能力鑒定可以享受工傷待遇。依據工傷認定書直接向用人單位主張賠償,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拿到工傷認定書,如果是一般傷害,可以直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相關賠償。如果傷情較重,等到傷情穩定,就可以申請傷殘鑒定了,鑒定到級別,就依據相關傷殘等級享受相應待遇。如果用人單位拒絕賠償,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到當地基層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擴展資料:工傷認定書拿到后怎么做?
應進行工傷鑒定,持鑒定結果,享受工傷待遇,得到工傷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認定下來了下一步該怎么做
工傷認定書下來后下一步應該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根據鑒定結果即可確定相應的工傷待遇賠償項目及金額。如傷殘影響勞動能力,可以進行傷殘鑒定,如果不做傷殘鑒定,就可以去申請工傷待遇。
工傷認定需要什么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3、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殘或者自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工傷認定書下來后下一步怎么辦
工傷認定書下來后下一步怎么辦
1. 核對工傷認定書內容:確保認定書上的信息無誤,如有錯誤,及時向相關部門提出更正申請。
2.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在傷情穩定后,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根據鑒定結論主張工傷保險待遇。
3. 計算賠償數額:根據工傷等級和相關規定,計算出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等賠償金額。
4. 處理賠償事宜:與用人單位或工傷保險基金協商賠償事宜,確保賠償金額符合法律規定。如雙方協商無果,可申請勞動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5. 收集證據:在整個過程中,務必保留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關系以及受傷前因后果的相關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6. 申請法律援助:如遇到法律問題,可尋求法律援助,確保自身權益得到保障。
工傷認定書下來了下一步干什么
工傷認定書下來后,勞動者認為工傷影響了自己勞動能力的,可以進行工傷勞動能力鑒定,持鑒定結果,享受工傷待遇,得到更多工傷賠償。也可以依據工傷認定書,直接向用人單位主張賠償,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