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程序怎樣走(協議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解除收養關系需要什么手續?
解除收養關系需要經過法院審理,是一項相對復雜的程序。申請人需要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過法院審核且符合法律規定后方能生效。
根據我國《民法典》相關規定,解除收養關系需經過法院審判,且收養人不得反對。在具體操作上,收養人或被收養人的監護人可以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申請中應包括原因、事實、證據等內容,并提交相關證件材料。如遇到不明確的情況,法院還可以要求收養人、被收養人和其他有關人員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證據。經過法院審核并符合法律規定后,方可解除收養關系。需要注意的是,解除收養關系會產生一系列的法律影響,比如被收養人與收養人的撫養、贍養義務、繼承權等都會發生變化。因此在進行解除收養關系之前需要慎重考慮。
除了通過法院審判解除收養關系外,還有別的方法嗎?目前我國法律規定只能通過法院審判解除收養關系,沒有其他的方式。不過,如果涉及到收養關系的糾紛或疑問,可以嘗試與專業律師或人民調解員進行溝通和協商,以尋求更好的解決方案。
解除收養關系是一件重大的事情,需要慎重考慮并依法進行。收養家庭應當認真履行撫養義務,為被收養人提供合適的生活和成長環境。如遇到問題,應及時咨詢相關法律專業人士以獲取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收養關系如何解除
收養關系解除方式:
1、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收養關系的可以解除;
2、養子女年滿八周歲以上,養子女本人同意解除收養關系的;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除收養關系,人民法院判決解除收養關系的,可以解除。
下列情況可以解除收養關系:
1、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
2、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
綜上所述,收養關系已經合法成立,當事人就應當忠實地履行因收養而產生的法定義務。否則,就可能損害收養關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利于被收養子女的健康成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條
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是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八周歲以上的,應當征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怎么與養子解除收養關系
養父母如果要與養子解除收養關系,可以通過協議解除和判決解除兩種方式進行;在養父母與養子解除收養關系時,如果養子是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規定,養父母不得與養子解除收養關系,但養父母和送養人進行協議解除的除外;如果養子已滿10周歲以上,還需要征求養子本人的意見;如果養子已成年,應該由養父母和養子雙方協議解除收養關系。如果收養關系的當事人經協議,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般提起訴訟的當事人可以是養子,也可以是養父母,同時還可以是成年的被送養人,由人民法院判決雙方是否應該要解除收養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二十六條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當征得本人同意。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解除收養關系的程序
法律分析:解除收養關系的程序有兩種,一是收養當事人自愿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登記而使得收養關系解除。應當注意的,解除收養關系的,養子女為未成年人的,應當有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如果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收養人、送養人協商解除收養關系時,應當征得本人同意;如果養子女已經成年的,應由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協議解除。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持居民戶口簿、身份證、收養登記證和解除收養關系的書面協議,共同到被收養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登記。另一種是訴訟解除收養,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收養關系,達不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據此,收養關系當事人不能就解除收養關系協商一致而發生爭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條 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是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八周歲以上的,應當征得本人同意。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