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決策機構是什么(公司的決策機構是什么部門)
董事會是公司的什么機構
董事會是公司的決策機構。
董事會負責行使公司經營決策權和管理權。它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并對全體股東負責,執行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是公司的核心領導機構,它由公司的董事組成,這些董事是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的具有實際權力和權威的管理公司事務的人員。
他們作為公司內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對內管理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濟活動。董事會是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而董事、董事長是該機構的成員,董事長是董事的一員,董事長還可以主持會議。如果公司不設董事會,可以設立執行董事,具有董事會的職權。
需要注意的是,董事會是決策機構,不是執行機構。這一點在公司法的修訂草案中得到了體現。修訂草案將董事會定位為公司的執行機構,這是因為董事會是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而執行機構則需要負責落實這些決策。
董事會的特點:
1、構成:董事會成員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2、決策方式:由于董事會決策公司事務得由全體董事按一人一票的表決權決定,因而公司的董事會其組成具有獨立性。
3、權力來源: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擁有對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權。
4、監督職責: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需要定期向股東會報告工作,接受股東會的監督和質詢。
5、責任和義務:董事會成員需要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維護公司利益,保護股東權益,對公司負有誠信和勤勉的義務。同時,董事會成員需要對公司決策負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公司的決策機構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決策機構是股東大會,是指由全體股東組成的,決定公司經營管理的重大事項的機構。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其他機構都由它產生并對它負責。股東大會職權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職權相同。
股東大會如下:
1、年度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定期會議又稱為股東大會年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通常是在每一會計年度終結的6個月內召開。由于股東大會定期大會的召開大都為法律的強制,所以世界各國一般不對該會議的召集條件做出具體規定。
2、臨時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臨時會議通常是由于發生了涉及公司及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無法等到股東大會年會召開而臨時召集的股東會議。關于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條件,世界大致有三種立法體例:列舉式、抽象式和結合式。我國采取的是列舉式,《公司法》第100條規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擴展資料:
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主要包括以下三個:
1、決策機構
即由兩個以上的董事組成的集體機構。它是公司對內執行業務、對外代表公司的常設理事機構,向股東大會負責。董事會的職權主要有:代表公司對各種業務事項做出意見表示或決策,以及組織實施和執行這些決策;除股東大會決議的事項外,公司日常業務活動中的具體事項,均由董事會決定。
2、執行機構
執行機構是由總經理及其助手組成的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
3、監督機構
監督機構,就是指對董事會執行的業務活動實行監督的機構。它是公司的常設機構,由股東大會從股東中選任,不得由董事或經理兼任。監事會的職權主要有:列席董事會會議,監督董事會的活動,定期和隨時聽取董事會的報告,阻止董事會違反法律和章程的行為,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和財務情況,查閱帳簿和其他文件,審核公司的結算表冊和清算時的清算表冊,召集股東大會,代表公司與董事交涉或對董事起訴。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三個組織機構(分別是誰、負責什么)?
公司組織機構包括三個部分的內容,即決策機構、執行機構和監督機構。
決策機構
1、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是由公司全體股東組成的決定公司重大問題的最高權力機構,是股東表達其意志、利益和要求的主要場所和工具。
2、董事會
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活動的合議制機構。在股東大會閉會期間,它是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除股東大會擁有或授予其它機構擁有的權力以外,公司的一切權力由董事會行使或授權行使。作為合議制機構,公司的業務活動必須由全體董事組成的董事會議加議決定,任何一個董事都無權決定公司的事務,除非董事會授權他這樣做。
執行機構
公司執行機構是指由公司高級職員組成的具體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活動的一個執行性機構。它是公司業務活動的最高指揮中心,實行首長負責制。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董事會作出的決策。
監督機構
公司的決策權和管理權大部分集中在少數人手中,這是提高公司經營管理效率的需要。為了防止他們濫用權力,違反法律和章程,損害公司所有者的利益,所有者及股東要對他們的活動及其組織的公司業務活動進行檢查和監督,這種監督權由公司的監督機構來執行。
股東大會和董事會都是決策機構么?那么最高決策機構是什么?
是的,兩者都算是決策機構,不過兩者的決策權是有所區別的。董事會是公司經營管理的決策者,其對公司經營管理進行決策;而股東大會是對公司重大經營管理問題(如:企業重大籌資,投資等)提出審議意見,一般有董事會提交方案,其最高決策者是股東大會,董事會對其負責。
拓展資料:
股份公司的權力機構,企業的法定代表。又稱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由兩個以上的董事組成。除法律和章程規定應由股東大會行使的權力之外,其他事項均可由董事會決定。公司董事會是公司經營決策機構,董事會向股東會負責。
董事會的義務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會的議事錄,備置公司章程和各種簿冊,及時向股東大會報告資本的盈虧情況和在公司資不抵債時向有關機關申請破產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會就作為一個穩定的機構而產生。董事會的成員可以按章程規定隨時任免,但董事會本身不能撤銷,也不能停止活動。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重要的決策和管理機構,公司的事務和業務均在董事會的領導下,由董事會選出的董事長、常務董事具體執行。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執行股東會決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方案;
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公司的決策機構是什么
公司的決策機構是股東大會以及股東會。而不是董事會,董事會是執行機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董事會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對股東戶負責。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是( )。
【答案】:D
董事會(不設董事會的公司為執行董事)是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執行股東大會決議,負責公司日常經營決策;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總經理),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